中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13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5月17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动员部署会,组织专题调度部署会督查督办,强力推进调度整改工作,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整改任务,督促整改进度。

  (二)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措施、一名牵头领导、一套整改班子抓到底”的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印发< 关于落实州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红投促党组发〔2022〕16号),明确了整改指导思想、组织保障、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细化,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制定整改清单,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

  (三)全面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业务的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实行整改清单“销号”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一个一个整改到位,一件一件落实到位,力求实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整改过程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注重分阶段开展整改任务,坚持定期检查、逐项验收,严格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决打赢巡察整改这场硬仗。

  二、巡察集中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会前将“第一议题”学习材料印发给处级领导干部,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将工作职责摆进去,提出务实管用的贯彻举措。

  (2)针对“学习贯彻不及时”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地生根。二是以“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为契机,切实改进局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强党组会、局务会、集中学习培训会等会议的统筹安排,及时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分解任务,实化细化具体工作规范和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2.关于“落实省州党委大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求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省委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政策有差距”问题

  结合《红河州贯彻落实全省“招商服务进万企”行动实施意见》及《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划片包保责任制扎实开展2022年度“盘存量、提质量、扩总量”调度工作的通知》,对全州已落地的外商投资企业、新引进企业、重点在谈企业、重点招商目标企业等1000家重点企业进行走访任务分解,实现走访对象全覆盖,1—8月,全州投资促进系统共走访服务企业814户,并为企业协调办理项目备案、项目审批、项目核准、统筹要素保障、帮助子女入学等服务事项253件。

  (2)针对“指导各县市、重点园区高标准编制‘十四五’招商引资专项规划不力”问题

  已收集整理《红河州2022年产业链招商工作计划》《红河州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汇编(征求意见稿)》等重点产业链招商计划相关资料,并与各条产业链专班开展红河州产业链招商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分析研判工作,已制定《红河州重点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2022—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启动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3)针对“对招商项目指导跟踪服务不到位”问题

  围绕州委搭建的“1+3+N”体制机制,将产业链招商与“链长制”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三个工作法”在大抓招商引资工作实践中落地生根。积极到县市、“四区”开展“盘存量、提质量、扩总量”调度工作,狠推项目签约落地。1—8月,全州新签约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150个,协议总额998.96亿元。全州新开工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121个,协议总额592.39亿元,到位资金30.59亿元。

  3.关于“贯彻落实州委大抓招商工作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招大引强的要求不力”问题

  一是结合全州重点产业链建设情况,出台《联系重点产业链工作制度》,配合各“链长制”专班做好目标企业梳理、精准上门对接,重点盯紧“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以筑巢引凤、连珠成串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形成“以链找商、依链招商、链主聚商”的良性循环。截止目前,各产业链专班已密集外出招商活动20余次,共促成深圳市超频三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筑农业·弥勒市小浆果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签约。1—8月,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20%,实际到位外资729万美元;新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1个,新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3户。二是建强、健全“一把手”招商责任制,出台《红河州“一把手”招商工作方案》,并将“一把手”招商工作纳入全州“红黑榜”按季度进行通报,不断提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成效。1—8月,全州“一把手”开展外出招商活动171次,拜访企业772家次,促成项目签约121个,投资总额1007.25亿元,促成项目落地64个。

  (2)针对“落地的‘绿色食品牌’项目粗放型占比较大,拉动产业聚集能力弱”问题

  聚焦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以强链、延链、补链为工作重点,围绕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链长制,瞄准行业龙头企业,以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等6个重点产业和方向为突破口,组织开展精准招商,努力形成“绿色食品牌”产业链示范带动效应和产业聚集效应。截至目前,已引进“绿色食品牌”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项目8个,协议总额为74.31亿元。

  4.关于“履行部门招商职能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委托招商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委托招商管理办法》,强化日常管理,以结果为导向,建立干多少付多少钱的支付机制,严格按工作完成比例支付服务费。二是成立委托招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并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事项,逐一采取“查、听、核、评”进行考评,适时跟进服务进度和服务质量,并定期向局领导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2)针对“片区招商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拟定了《红河州片区驻点招商工作实施方案(代拟稿)》,已按程序上报州政府审定。制定招商工作方案,联动十三县市、园区、十二条产业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开展片区招商工作,吸引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川渝地区的龙头企业到红河州投资。

  (3)针对“州招商服务中心未能发挥职能作用”问题

  一是拟定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招商服务中心人员集中管理方案》,全体招商服务中心人员已在9月内恢复集中办公、集中管理。同时,根据招商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产业链分工,制定出台《片区驻点招商片区划分的通知》,把招商中心人员分别分配至拟设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成渝4个片区驻点招商,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中心人员及每个片区每季度收集企业投资信息、对接目标企业、向产业链推荐项目等工作目标,全面抓实片区招商工作。二是结合招商工作实际,将招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重点转移到全方位招商引资工作上来,结合12条产业链工作实际,梳理目标企业150余家,拟定招商工作方案,加强在谈项目跟进,积极主动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引资活动。截止目前,中心人员参与招商引资活动42人次,赴州外招商10次,涉及67户企业,州内参与接待客商95批次,共计370户企业。积极参与山东魏桥、天同食品、金锣集团、金风科技、深圳超频三等24个项目签约、落地。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局党组与州委签订《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后,我局及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中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红河州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责任书〉分解表的通知》《中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关于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起点,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对照职责和分管的范围进行深刻查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折不扣的整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2)针对“意识形态季度分析研判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分析研判小组及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预通知,切实压实分析研判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责任和科室的分析研判工作,进一步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二是局党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再指定各科室分析研判范围,进一步拓宽分析研判领域,避免季度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内容雷同。三是各科室按季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突出科室职责职能和舆情分析研判重点,在投资促进领域和人员思想动态分析基础上,强化对可能受到外来文化冲击潜在影响本领域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提前研判化解外出招商人员可能受到外来文化冲击影响的方法,加强对外出招商人员派前培训,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加强对外来客商的动态分析研判,对可能出现的错误思潮要坚决反对和抵制。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各项要求,带头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改进文风、会风,严控“三公”支出。经常深入挂钩联系村子、挂包贫困户家中走访调研,想方设法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七论七破七提升”,提出个人整改方案,推动对机关全体干部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二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加强综合统筹,增强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和计划性,切实改进文风,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用数据说话,严格控制篇幅,做到“短、实、新”。

  (2)针对“执行联席会议制度走形式”问题

  压实分管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发挥商会作用助推红河招商引资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发挥州级各商(协)会作为沟通政府、企业和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做好项目的更新和对接联络工作。截止目前,每个星期在商(协)会微信群发布拟招商项目3次以上;多次电话对接答复异地商会关于中介招商具体事宜的询问;计划于9月中旬召开2022年度商(协)会助推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委托招商服务费支付存在风险”问题

  成立了委托招商考核领导小组,修改完善了《委托招商管理办法》,强化日常管理,转变以往过程导向,将以结果为导向,注重工作推进实况,建立干多少付多少钱的支付机制,严格按工作完成比例支付委托招商服务费。

  (2)针对“扩大资金支出范围”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了《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基层工会实际,制定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有序、资金安全。

  (3)针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制定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按商务接待管理要求,健全完善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接待审批清单》,确保商务接待合法合规。二是已修订完善《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差旅费管理规定(试行)》及《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差旅费报销审核,确保差旅费报销合规合法。

  3.关于“投资促进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低”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采取按月提醒与适时提醒相结合的方法,每月通报预算执行率,及时提醒负责相关经费使用的业务分管领导、科室和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形成经费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积极督促已经形成经费开支的相关经办人员尽快完成报销审批手续,避免账务积压,已对重要开支事项列出清单,并加强请示报告,形成经办合力,加快支出形成,通过经费开支事项的快办快报,推动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在“招商是第一要事”理念的指引下,不断创新招商思路和举措,克服疫情影响,按照招商工作计划开展各类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有效促进投资促进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进度,至今年8月底,预算执行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局党组主责主业意识不强”问题

  已按要求,在中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2年第9次党组(扩大)会议及支部2022年第十次集中学习培训会上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三条贯彻落实意见。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以本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做到“六个谈透”。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局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共42人次开展了深入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共收到意见40条。二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位班子成员直面问题,深入剖析自身问题的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在州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会上,党组成员分别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领会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的重要性。二是针对要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议题时,先由议题提出科室报经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相关议题才上党组会进行研究。三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研究上,均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真实将各党组成员及书记表态记录在册。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问题

  一是在州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会上,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领学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点学习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章节,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均明确应主动回避涉及本人的议题和主动报告应回避的情形,严格杜绝违反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事件再次发生。二是进一步压实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同志的工作责任,从严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于有回避事项的领导干部要提前告知,涉及研究本人事项时,领导干部要主动回避。特别在重大人事干部任免全过程中,坚决执行回避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干部应当主动报告应回避的情形,必须服从组织上作出的回避决定。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应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

  (2)针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归档工作不严谨”问题

  严格执行每次党组会议记录由党组成员签字认可。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在开展干部提拔和晋升工作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并认真做好档案归档工作。

  三、下步打算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州投资促进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统筹整改工作和投资促进业务工作,把整改成效变成推动投资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举措,全力推进州投资促进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2756;地址:红河州行政中心C区1楼125室;电子邮箱:hhzzs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