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12月7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17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严格对标对表,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把整改落实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不折不扣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及时成立由工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和州直机关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州委巡察反馈问题,工委认真研究制定《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关于落实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委室和个人,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整改销号时间表和任务图。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措施,注重抓好“当下改”,制定《州直机关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州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办法》、《“四级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和《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和办法,形成“长久立”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持续整改,推动整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紧盯问题表现,以坚决有力行动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联系实际学不紧密”的问题
一是组织工委委员会议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干部职工会议5次、每日政治理论学习半小时64期、“学思讲坛”5期、“三会一课”8场次、主题党日5场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深用好《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新时代机关党建简明读本》、《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带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以学促干,立足工委职能职责,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开展“对标先进 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围绕高质量机关党建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下发《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州直机关党建重点项目清单》和《2022年州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找准机关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着力点,推动新时代机关党建新任务新要求新特点落地生根。三是从严从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省委、州委有关工作要求,制定2022年度学习计划,从严审核把关重点发言人、交流发言人发言提纲,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州委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在今年召开的4次工委会中,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论述,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成效走深走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围绕工委“34311”工作目标,着力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开展“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采取一谈认识、二查问题、三明方向的工作步骤,围绕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工委“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这一主题,开展“七论七破七提升”专题研讨3场次,开列问题清单24份并逐一整改销号,为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跃上新的台阶打牢思想基础,以党史学习教育实际成效推动实现支部工作“开新局”。二是强化材料把关,提升材料质量,实行班子成员报主要领导审核、部委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审核、部委室干部报部室长审核的“三级联审”制度,严格对组织生活会个人检视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推动党支部全体党员深入查找思想、作风等问题,力求找准找实,见人见事见思想。三是把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同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筹措资金在州级行政中心建立职工驿站,帮助挂包小区云海蓝天修缮和环境美化,为宝华村委会安装路灯,并捐赠办公桌椅柜子等物品,办理“民生实事计划”6条、“为民办事清单”13件,办结率100%。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统筹做好机关党组织书记配备整改工作不够及时”的问题
通过工委委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日政治理论学习半小时、“学思讲坛”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57期次。举办“学思讲坛”5期,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解读。积极转作风提效能,下发《机关党建责任片区调整通知》,督促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务干部调整配备工作,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
(2)针对“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扎实开展以“每日一学、每周一讲、每月一写、每季度一考”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工委干部专业能力和素养,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每日一学。实行每个工作日开展“政治理论半小时”每日学习活动,全体干部每人担任一周轮值主席,带头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章党规党纪,中央、省、州制定下发的新政策、新要求以及机关党建等相关业务知识。二是每周一讲。实行每周讲业务盯进度机制,每月单周举办“学思讲坛”讲业务,由部委室长和年轻干部根据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和所掌握的业务知识,制作PPT课件,上讲台分享交流工作方法、经验做法,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每月双周进行阶段总结汇报盯进度,由部委室长汇报半月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提出工作打算,分管领导逐一针对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点评,指明工作方向,形成“周周调度、月月督战、时时跟进”的高效工作闭环。三是每月一写。实行信息月报制度,培养工委干部开口能讲、提笔能写的能力,各部委室每月撰写1篇聚焦中心、聚焦基层、聚焦问题的高质量信息,进一步发挥以文辅政作用。四是每季度一考。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测试,结合及时跟进学习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采取知识测试、小型知识竞赛、实际操作等形式,检验干部学习成果,推动以考促学。今年来,共开展每日政治理论学习半小时64期、“学思讲坛”5期、工作汇报会4次、季度测试1次、撰写信息52篇(被“学习强国”采用3篇,云南机关党建采用5篇,红河日报、“红河发布”等采用13篇)。
(3)针对“对州委党建考核反馈意见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
提升政治站位,召开工委委员会议1次,认真学习并专题研究州委反馈2021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意见,制定下发《关于州委反馈2021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12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动真碰硬,下发州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反馈意见86份,收回整改清单86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委委员会议重要内容,列入《2022年州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今年一季度工委委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二是严格执行《红河州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任务分工方案》,全面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坚持立行立改,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三是加强日常工作,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州直机关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完成向州委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分析研判情况。
(2)针对“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清晰”的问题
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分管领导及宣传部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培训重要内容,通过干部职工会议、每日政治理论学习半小时、“学思讲坛”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组织学习并印发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开展季度业务能力测试1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加强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工委主办的“红河红”微信公众号平台今年发布信息65条,被州委信息局采用3条,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采用3条。
(二)关于“持续纠治‘四风’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精简文件不到位”的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2022年一季度小文头发文较上年同期减少11.32%,下发纳入统计文件4个,让州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精简文件成果。
(2)针对“抓党风廉政责任制作风不实”的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工委常务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第一季度主持召开1次工委委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跟踪督促办结案件4件。二是持续抓好日常学习和教育引导,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观看《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电视专题片,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5场次。三是下发工委《2022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出台《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四是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利用元旦、春节、清明等开展节前教育,下发《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致党员干部职工家属的一份廉政家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三)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关于“指导州直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及时分析研判指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综合运用党建工作检查、实地考评等措施,拓展“驻点式”“随机式”工作法,对州直部门各党组(党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注重发挥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领导州直部门机关纪委、纪检委员作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公检法系统党组(党委)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短板弱项开展分析研判和指导督促2次。二是2022年1月初从党建人才智库抽取党务干部,组建由工委领导带队的10个实地考核组,全覆盖对86家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发现并解决问题259个。三是围绕模范机关创建、党建促营商环境、基层党建提质增效,联合州委党校、州委政研室牵头制定3个调研课题,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分析研判,聚力破解“一般化”“两张皮”问题。
(2)针对“破解机关党建难点办法不多”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州委办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2022年3月29日,组织召开2022年全州机关党的工作会议,部署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2022年州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州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制定印发《“四级书记”抓党建工作制度》,持续加大“两张皮”整治力度,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印发《州直机关“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州直机关各项工作在全州作表率、全省当先进、整体上台阶,确保“四有”“八对标”和“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目标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聚焦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目标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擦亮行业形象”为目标,全面深化“红河模范机关”创建,构建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新格局。向州委组织部推荐“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15家,指导州委宣传部等5家部门接受省级“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复核,在州直机关营造担当实干转作风、争先跨越提效能的浓厚氛围。四是强化工作联系沟通,常务副书记带队到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对接汇报工作1次,向上“求取真经”,积极争取指导支持;盘活机关调研资源,主动与州委党校、州委政研室对接1次,提出机关党建研究课题,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和“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创建”专题调研2次,努力构建合力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大格局”。五是坚持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联合州税务局组建“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巾帼服务队、社区志愿队、民族同心队、银发闪耀队”六支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深耕营商‘沃土’ 强健经济‘体格’”主题沙龙活动,引导州直机关党员干部在打响“红河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品牌中建功立业。
2.针对“对党建带群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群团工作的政治方向,不断发挥工委自身优势,完善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关于党建带群建工作重点任务,压实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结合实际研究下发《2022年州直机关工会工作要点》和《2022年州直机关妇女工作要点》,开展云南省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和“最美家庭”推荐评选,扎实推动群团组织建设。二是完善议事规则,今年来召开3次工委委员会议研究群团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活动开展等议题事项。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把抓党建带群建列入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作为2022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群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四是强化组织建设,持续深化和巩固整顿团支部工作成果,对州交通运输局、州第四人民医院两家单位的团支部进行撤并;加强对州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成立妇女组织的督促指导,推动州林草局、州接待办和州数据发展中心等9个单位及时完成妇女组织成立工作。
3.关于“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牵头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对标对表,针对州委印发的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反馈意见红河州整改方案中“基层党建工作尚有弱化”任务,形成《2022年州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州直机关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州直机关党建重点项目清单》等具体落实的工作措施,查找问题、主动担责、全面系统抓好整改落实。
(2)针对“对州委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2022年2月14日,工委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持续纠治“四风”不彻底和“对州委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彻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打牢基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负责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1次,强化思想认识,督促完成好每一次会议的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全过程如实反馈会议情况。三是进一步规范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针对离退休党员居住分散、流动性强,管理较困难的实际,积极探索教育管理的新办法,指定1名在职党员作为联络员,创新教育管理模式,运用好送学上门、送教上门等措施,按照政治上从严、形式上灵活的思路,组织引导机关离退休党员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4.针对“廉政风险排查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1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使各项岗位的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廉政建设工作的文件和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更加自觉地防范各种风险”、“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等相关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上来。三是强化审核把关,补充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查找风险点的原则和方法,主动查找风险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
5.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费收支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都严格规范。二是制定《州直机关2022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党费使用、行政经费使用和工会经费使用作为重要培训内容之一,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对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做好经费的归类划拨工作。
6.针对“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红河州纪委红河州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加强对“三重一大”研究事项的监督把关,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推动工委议事决策、干部管理监督等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二是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坚持把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手段,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干部开展日常管理和监督,今年来,指导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并组织专题学习1期,开展谈心谈话3轮15人次,持续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三是加强新时代州直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州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让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起来,打造红河“清廉机关”。四是全程参与和跟踪指导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落实州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工作,直接专题参与指导7次,督促对州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紧抓不放,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参加2022年工委委员会议4次,研究并监督“三重一大”议题19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州委要求和干部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巡察整改成效全面提升工委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水平,在落实州委“13568”工作思路,助推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担当实干、争先跨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0299;地址: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州委大楼A517);电子邮箱:hhzzjgg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