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州委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7日对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涉粮问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并于2022年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组织落实情况 

  州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发展集团党委及时安排,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红粮集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举措部署到位、逐项整改到位。同时印发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整改、一项一项销号,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巡察集中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有关涉粮工作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力,研究不深”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关于粮食购销领域的重要指示不深不实。”问题 

  一是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了2022年度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并在2月25日发展集团第二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及在同日召开的发展集团第七次党委会的“第一议题”上认真组织了学习,进一步坚定了集团全面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的信心和决心;二是于3月26日制定印发了《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学习计划》,2月18日、2月25日红粮集团分别以支委会(扩大会议)及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扛起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综合素质提升,保障粮食安全。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粮食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粮食安全观树得不牢,对上级决策部署重视研究不够。”问题 

  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指导作用,促进粮食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为提升对粮食安全工作的认识,于2月25日第二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上,组织集团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及《红河州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安全储备实施方案》,于3月26日组织红粮集团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关于粮食行业政策、法规文件,及时掌握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确保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针对“对基层党建工作不重视,下属企业党组织长期瘫痪。”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基础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务实作风和联系群众,及时制定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调整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联系点分工的通知》,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对联系支部开展了1次党建工作指导,对各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指导,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二是坚持制度规范与科学管理并重,制定印发了《中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方案》,从加强集团党建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追责问责、强化组织领导4个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三是坚持健全组织与配强力量并重,已完成集团党组织建设情况摸底工作,待7个二级子公司人员调整完成后,将结合实际及时开展组织架构搭建工作,构建党委—总支—支部三层组织架构,目前公路公司党支部已完成换届;四是为保证红粮集团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发展集团党委对红粮集团党支部指派了新的党支部书记,并明确红粮集团党支部延期半年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集团党委以规范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定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程序、落实保障措施为重点,着力在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上下功夫、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上做文章,真正把规范化建设转化为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成果。 

  (3)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打折扣,形同虚设。”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教育,开展“学制度、严纪律,守规矩、争上游”活动,通过组织集团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方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员工强化规则意识,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做制度的自觉遵守着者和坚定捍卫者;二是强化按制度办事的规则意识,修订完善了《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做到行为不越界、不逾矩。 

  3.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委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执行纪律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组织集团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委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切实履行党委职能职责。对集团本部至三级(含)各所属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按照《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层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的各层级中层管理人员(不含州管干部)和所有层级的混改控股子公司民营方推荐的董、监、高人员的个人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报告、关联交易及其他可能影响履行职务的行为开展了一次全面风险排查,整个集团公司共排查了140人,经排查无一人存在违反排查内容的情况,坚决整治“带病提拔”的情况;三是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抓常、抓细、抓实。集团纪委在春节前抽调人员组成4个检查小组,分别对5家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对各下属企业落实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正风肃纪工作的开展情况、内部制度建立以及执行的相关情况、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三公经费”、公车管理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记录及学习记录、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制度未严格执行、费用报销不规范等问题,各检查组及时向被检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各单位要通过逐项分析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等方面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抓好节假日正风肃纪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加强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教育。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学法活动,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二)关于“对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方面 

  4.关于“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粮食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认真组织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及红粮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齐抓共管、责任共担、协同保障,扎实推进粮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现政策性和经营性彻底分开。一是结合涉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对储备粮政策性和经营性分开、红河粮食产业园区一期二期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在3月28日的红粮集团整改问题推进会议上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成效;二是每月实时掌握红粮集团粮油购销、仓储实时数据,确保“家底清、账目明”;三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粮食安全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安全性。 

  (2)针对“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政策不到位。”问题 

  发展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粮食安全战略,认真学习领会了《红河州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安全储备实施方案》精神,对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政策有了明确的方向。现已完成财务管理分开,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州级储备粮轮换台账,并按照粮食的权属性质,严格按会计科目单独记账、单独核算,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动态反映储备粮轮入价格和数量及价差损益情况。每月底对会计账、统计账、保管账“三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同时根据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红河州分行关于印发《红河州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粮联﹝2022﹞7号)精神,制定了《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方储备粮管理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工作方案》,力争在6月25日前将人员、实物、财务、账务管理的严格分开,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3)针对“集团管控能力弱,下属粮食企业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制定了《红河州红健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分层分级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权限、权责边界,做到权责清、边界明;二是3月2日发展集团下属红健健康产业集团组织人员对红粮集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违反“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情况,做到了依规依法决策。 

  5.关于“粮食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建立健全涉粮风险防控机制。”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了粮食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现已设立7个红河州州级应急网点、指定联系人,配合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时掌握应急供应情况,确保指挥顺畅、沟通及时有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负责,成立了红粮集团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科学预测、预防为主,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立即作出反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三是严格执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州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2)针对“对涉粮企业风险隐患监管不到位。”问题 

  切实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增设了集团审计部(监事办),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审整改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所属企业风险隐患日常监督管理。 

  (3)针对“对下属粮食企业“家底”不清,风险不明。”问题 

  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红粮集团、开远储备库、州粮贸公司、千年梯田四家粮食企业,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结果实施了专项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红粮集团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基础薄弱,风险意识不强,如收到款项或资产时未及时入账;债权管理不善,对应收款项未及时开展催收;对个人提供大额借款和代个人垫付资金等问题;存货管理不规范,如建水直属库存货与外单位混淆,且无仓储租赁合同;千年梯田盘点过程中账面数与实盘数差异较大等问题。通过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的方式开展了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红粮集团存在的经营风险、廉政风险进行管控,有效解决资产状况不清、账实不符、资产闲置浪费及被侵占流失的问题,促进理顺产权关系,为企业建立规范的资产(资金)管理体系创造条件,为促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好基础。 

  6.关于“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购销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健全完善红粮集团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制定符合粮食企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之有章可循。印发了《红河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对合同编号的编制、统一合同编号的格式、粮油购销单笔交易金额多少必须签订合同、结算协议如何签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地控制状态。 

  (2)针对“粮食库存管理有漏洞。”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于2021年12月10日成立粮食库存检查组,对下属粮食企业开展库存检查工作,坚持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全程留痕,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方式,全面掌握政策性粮食库存实底,防范化解库存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堵塞粮食库存管理漏洞;二是严格执行《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仓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仓储管理工作,推进仓储管理精细化建设,提升仓储管理质量,确保储粮安全和管理规范;三是坚持粮库定期检查巡察制度,涉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自2021年12月30日起,每月至少一次对粮食仓储管理情况和储粮安全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能及时作出判断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储粮安全。 

  (3)针对“粮食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不严格。”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库存粮油检查制度》、《仓储管理制度》规定,对粮食数量、质量、粮温等基本情况,储粮安全、药剂管理和使用,储粮技术应用,档案管理及其他相关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分管领导做到每月严格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粮食入库质量控制,按照“签订合同前综合抽样检测—到库粮食逐车抽样检测—入仓结束后综合抽样检验”的程序严格控制,由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质检站或委托的省级粮食质检机构对入库粮食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测验收,并出具质量验收报告,确保质量关。 

  (4)关于“对违规报损粮食问题发现不及时。”问题 

  一是针对红河粮食产业园区311号仓库州级储备粮在合理范围内还有34,667公斤超标准损耗事项,在前期已经通过对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处罚23,210.04元基础上,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损失的剩余69,697.52元按相关规定已完成责任认定;二是修订完善了《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仓储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提升了粮食管理水平,落实管理责任,提高了管理效益,使公司仓储管理更加统一、规范。 

  (三)关于“对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方面 

  7.关于“忽视政治责任,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虚构交易,形成“空气粮”。”问题 

  紧盯发展集团下属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情况,针对红粮集团执行粮食政策法规制度不严等问题,已在严格执行《红河州州级政府储备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制定了《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粮食购销监督检查工作清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具体检查内容及检查时间,从制度和领导双层面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粮食购销主体责任,规范储备粮管理行为。 

  (2)针对私设‘小金库’,乱发奖金补贴”问题 

   集团党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全集团开展了一次对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等行为设立“小金库”问题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经过自查,集团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有效反馈收回自查报告共计106家,其中对6家涉及“小金库”问题的子公司已按照流程进行了处理。并制定印发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以本次清理检查为契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杜绝“小金库”的存在。 

  8.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红粮集团存在长期使用个人银行卡结算公司涉粮业务问题。”问题 

  制定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审整改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内部审计整改跟踪管理工作,提高了审计整改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疏堵补漏,全面推动内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在全集团内开展了一次资金支付审批、规范资金结算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自查发现业务资金收付环节存在通过私人账户收取公司销售款项再转入对公账户及长期闲置账户未进行清理销户的情况。已结合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禁止各类个人账户结算单位收取款项,坚决杜绝利用个人各类账户收入单位公款,涉及食堂收取餐费均通过公司出纳经办纳入对公账户收付办理,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坐支行为,建立建全财务管理及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学习,强化财务资金管理,强化风险防范,进一步规范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工作。 

  9.关于“采购招标违规违法”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红粮集团制定的采购招投标内部管理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问题 

  修订完善了《红河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了红粮集团招标及采购行为,保证质量,控制成本,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10.关于“项目资金管理混乱”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红河产业园区一期项目资金分散存于公司在农发行、华夏、交通、国开行4家银行开设的6个账户,未进行专帐、专户、专人管理,项目资金支出核算不规范。”问题 

  一是已对粮食产业园区二期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二是对资金支付审批、资金结算等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掌握下属子公司银行账户等信息,并对各所属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关于使用金蝶EAS及云之家审批流程系统进行培训、指导,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了资金支付事前申请、事后审批各环节标准。 

  11.关于“粮食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2020年红粮集团供给红河州职教园区的大米多次出现霉变,事件发生后未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该批次65.85吨大米销售到其他单位的其余部分未按规定召回处置,存在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一是严把“入口关”:公司检化室按照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对来粮进行抽样检验;“储运关”:每年3月、9月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库存粮食进行全方位的质量定期检查,并出具检验报告。今年以来先后于3月10日至11日云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3月29日和4月20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红粮集团库存粮食进行了质量检查,目前还未收到相关检验报告;“出口关”: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扦样检验,对粮食质量项目、储存品质项目、食品安全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二是1月27日配合、协助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监督局、州质检站再次针对2020年发生霉变的大米开展调查核实,对150公斤霉变大米及时收回销毁,在后续的工作中,要求红粮集团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对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方面 

  12.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服务和保障粮食安全大局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动跟进中央和省州党委涉粮问题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一是结合“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强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担当;二是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制定印发了集团纪委2022年度学习及监督检查计划,确保“粮食安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 

  13.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督促党委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少,面上监督、事后监督多。”问题 

  提高集团纪委监督履职的自觉意识,3月25日组织召开了集团纪委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审议通过了《纪检学习及监督检查计划》,切实从思想、行动上树立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的意识。 

  14.关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成效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集团纪委针对粮食企业如何开展监督思考不够,办法不多,手段单一。”问题 

  一是加强日常廉政风险防控,2022年元旦、春节前夕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2次,对机构改革后的31名中层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进而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堵塞腐败漏洞;二是于4月14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国有企业违法违纪案例通报,引导企业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督查检查各子集团(公司)严格落实《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情况,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发生,防控和化解集团廉洁监管风险点,提高防控岗位廉洁风险和监管风险的能力。 

  15.关于“检监察队伍力量薄弱,监督执纪质效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目前,集团纪委有委员5名,除纪委书记外,其余4名委员均为兼职人员,工作精力分散,缺乏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对粮食企业收购、销售、仓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宽松软,企业财务管理、仓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多发。”问题 

  一是发展集团增设了纪检监察部(监察专员办公室),配置了专职纪检岗位人员,充实了纪检队伍,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力量,并通过定期培训、以干代训等多种方式,提高了纪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执纪监督工作质效;二是针对所聘用的39名监督员不懂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已将廉政监督员的培训计划纳入《纪检学习及监督检查计划》,并已完成了相关培训材料的准备,及培训主题、授课老师的确定工作。 

  关于“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问题整改”方面 

  16.关于“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缓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红河粮食产业园区物流项目一期用地95.165亩、二期用地120亩,用地手续未办理完成。”问题 

  一是针对项目用地“农转用”审批及招拍挂手续问题,积极配合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相关工作,年初蒙自市成片开发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目前已具备项目用地“农转用”审批组件报件条件,红粮集团正在全力配合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开展项目用地“农转用”审批报件进行组件,尽快按批次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力争在2022年7月中下旬获得审批,达到土地招拍挂条件,同时按照目前已建项目用地划分区域,于8月份内完成土地招拍挂,完善用地程序及相关项目建设手续,开展项目验收并投入生产经营使用,发挥效益;二是针对红河粮食产业园区二期物流项目一期用地95.165亩未招拍挂问题,发展集团及下属红粮集团多次与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协调,4月初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反馈土地价值评估已结束,一期用地95.165亩用地可按照33万元/亩价格招拍挂,红粮集团正在积极筹措缺口资金并对接蒙自市,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一期用地招拍挂手续,待土地手续完善后尽快完成项目终验。 

  17.关于“下属企业对问题整改不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红粮集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存在虚假整改。”问题 

  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进行隐患清单化管理,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2020年9月以来集团检查发现212个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完成率85.8%,剩余30个隐患在整改中;二是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红健健康产业集团与红粮集团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红粮集团董事长与其各部室、各子(分)公司代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制定《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继续按照州委专项巡察组的要求,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两个大局”,紧紧抓住巡察整改契机,聚焦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统筹推进巡察整改与长效发展的充分融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确保集团改革稳中求进,为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盯紧问题,提高认识抓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抓整改工作的主责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切实强化整改工作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层层加压,强化领导抓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把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打赢专项巡察整改这场攻坚战,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 

  (三)长效监督,分类施策抓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去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查处,严肃问责。 

  (四)统筹部署,突出重点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紧抓住粮食领域各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7787749697;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6号;电子邮箱:hhfzjt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