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12月7日,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安排6个巡察组,对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残联开展常规巡察;安排1个专项巡察组对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红河发展集团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2年1月12日至20日,州委7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各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强化跟踪督促,确保巡察反馈意见落细落实落到位、巡察整改真改实改改彻底,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近日,8个被巡察党组织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坚持以上率下,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州委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巡察反馈提出明确要求。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反馈巡察意见,分管或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州委常委和副州长参加巡察反馈会,并紧密结合分管单位实际,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了表态发言。
坚持问题导向,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巡察问题反馈后,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系统整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系统性问题和突出典型问题,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提高站位抓整改、强化措施抓整改、明确责任抓整改、严肃纪律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找准制约发展的“症结”,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截至目前,被巡察党组织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次、党组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等74次,针对州委巡察组反馈的187个面上问题,被巡察党组织已完成整改176个、基本完成整改11个,总体完成率达100%。
坚持协作配合,着力提高巡察整改质效
为了更好地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州委巡察办下发《关于做好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及整改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健全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提出具体要求,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对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工作要求,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履行相关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健全整改“监督链”,传好监督“接力棒”,积极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有效衔接,充分释放政治监督活力,不断提升巡察成果运用附加值和含金量。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送审的整改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州委巡察办对初审意见进行梳理,报经州纪委州监委联系分管巡察工作的领导同志审示同意后,将审核意见函告州纪委州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由相关监督检查室结合审核意见和日常监督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审核意见42条,并及时反馈至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审核意见,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整改进行了再审视、再落实,对巡察整改进展报告进行了再修改、再完善。8家被巡察党组织将陆续在网络上公开巡察整改情况,并公布监督方式,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激发整改内生动力。
在本轮巡察中,始终坚持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巩固发展、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化解涉粮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提供强有力政治保障,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