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完成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 

  2022年5月18日至19日,州委巡察组分别向州科学技术局、州能源局、州统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科学技术协会、红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反馈了巡察情况。州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会并讲话。州委各巡察组组长先后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移交并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州委书记赵瑞君同志在听取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加强对稳增长、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科学配置资源要素等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但巡察仍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结合实际不紧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有的落实大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求不到位;有的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有差距,解决群众和企业所需所盼不及时,精简文件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务工作不规范,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配备选用不合理,落实各类监督检查整改有差距等。 

  据统计,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21个,移交问题线索13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州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反馈指出,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从严是政治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坚决彻底整改是州委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以一丝不苟的作风、一抓到底的毅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以上率下、亲自抓,切实把巡察整改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切实将巡察整改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开展“地毯式”整改,逐一对账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文字”整改、“数字”整改等情况发生。要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应用,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反馈要求,政治巡察发现的问题,必须从政治上解决。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紧紧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成果,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作风大转变促进效能大提升,全力推动红河州高质量跨越发展。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性、针对性、实践性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逐条分解,制定措施,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