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六巡察组向州发改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州委统一安排,2022年1月20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向州发改委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州委第六巡察组向州发改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会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传达了州委主要领导在州委常委会议听取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州委第六巡察组向州发改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发改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州委第六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2019年以来,州发改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推进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逐步抓实各项重点工作,助推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组织创建“云南省美丽县城”5个、“云南省特色小镇”8个,数量均居全省第一,推动了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贯彻落实州委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不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够彻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存在差距;公务租赁用车管理不规范,有安全隐患;执行《红河州州级重点项目前期费用管理办法(暂行)》不严格;抓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不足;对“一把手”履职监督认识不深;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红河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不够平衡;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州委第六巡察组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二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提升担当尽责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四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动摇,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见底清零。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用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检验州发改委党组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把抓整改作为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三是要深化标本兼治,综合运用好巡察成果,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促进作风转变,把整改作为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切实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

  州发改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州委第六巡察组对巡察州发展改革委党组情况进行反馈,这既是州委对州发展改革委工作的高度重视,又是对我委广大干部职工的关怀和鞭策。一要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诚恳全盘认领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把巡察反馈问题高效率、高质量的整改落实到位;三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党建各项工作,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四要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成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动力。

  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强调,州发展改革委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反思反省,正视问题和不足,不回避、不遮掩、不敷衍、不推诿、不强调客观原因,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工作;二要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党组书记要以上率下亲自抓,班子成员要从自身抓,坚决杜绝层层推卸责任、用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的情况出现;三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发改系统谋项目、争资金、控经济、稳物价等职能职责,大力发扬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争取更多重大项目落地,不断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州委第六巡察组、州委巡察办、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州发改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发改委有关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