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15日,红河州委7个巡察组完成对6个州直部门和1个州属企业的进驻,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全面开展。
经州委批准,本轮巡察分别对州科学技术局、州能源局、州统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科学技术协会、红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常规巡察。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会前,州委巡察组传达了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州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州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实现自我革命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本轮巡察,是州委对标十一届省委第一轮巡视作出的安排,更是州委围绕省、州党委的全局和中心工作作出的安排。州委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围绕“三个聚焦”和“一把手”履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作用发挥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被巡察党组织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州委巡察工作,做到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州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州委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将坚决拥护州委决定,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共同完成好州委交办的政治任务,全力配合支持好巡察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安排,州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专用邮政信箱,各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0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2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