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七巡察组进驻州能源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3月15日,州委第七巡察组进驻州能源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州委第七巡察组组长张绍谟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州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江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州委第七巡察组全体同志,州能源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州能源局其他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张绍谟强调,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是优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制度保证。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的要求,州委巡察组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和“一把手”履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作用发挥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州能源局党组要把接受巡察作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健全制度、补齐短板,借力解决工作中的卡点、堵点、难点和痛点,全面推动能源领域各项工作上水平。

金江表示,州能源局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州委巡察工作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将切实增强巡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将严明纪律规矩,如实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及时完成交办任务,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局党组将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做到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将以本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抓好成果转化,全面推动全州能源工作迈上新台阶。

州委第七巡察组将在州能源局工作30天左右。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5752615015;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红河州A344号邮政专用信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08∶30—18∶00;信访受理截止2022年4月14日。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州委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和延伸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六大纪律”和履职尽责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转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