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红河州委7个巡察组完成对7个州直单位和1个州属企业的进驻,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全面开展。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分别对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残联开展常规巡察,对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红河发展集团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常规巡察组将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扛牢职责使命和政治责任。专项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和权力腐败问题,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情况,查找十九大以来涉及粮食领域方面的问题,推动涉粮腐败问题有效根治,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州委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将主动接受监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配合支持好巡察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安排,州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30天。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的值班电话、邮政信箱。依据规定,常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六大纪律”和履职尽责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企业有关涉粮方面的问题反映,重点是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涉粮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粮食购销、存储、轮换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转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08: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1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