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的部署要求,2021年4月9日至5月11日,八届州委第十四轮巡察安排6个巡察组,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安排1个巡察组对州广播电视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安排全州13个县(市)同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上下联动。2021年7月16日至29日,州委7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各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监管的重要内容,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确保巡察反馈意见落细落小落到位、巡察整改真改实改改彻底。近日,8个被巡察党组织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同题共答,服务中心大局,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八届州委第十四轮巡察是州委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开展的一轮巡察,州委巡察组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三个聚焦”要求,以“四看”为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州委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巡察反馈提出明确要求。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反馈巡察意见,分管或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州委常委和副州长参加巡察反馈会,并紧密结合分管单位实际,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了表态发言。
巡察问题反馈后,被巡察的8个党组织坚持同题共答、相向而行,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效果还坏”“抓好整改是尽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上来,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巡察整改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动、高质量落实。
同向发力,补短板强弱项,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巡察整改过程中,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同向发力,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如:州工信局党组完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先后组织召开4次党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下发整改方案,将反馈的10个问题细化分解,明确整改职责、整改时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州工信局生态环境保护的13项职责、45项工作任务再进行梳理,细化为71项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办结销号,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8项,持之以恒长期抓,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截至目前,被巡察党组织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次、党组工作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等26次,制定整改措施184条,进一步建立健全33项制度机制。针对州委巡察组反馈的101个面上问题,被巡察党组织已完成整改82个、基本完成整改17个、正在整改2个,总体完成率达98.02%。
同频共振,深化贯通融合,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
州委巡察办下发《关于做好八届州委第十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及整改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细化相关任务,确保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组织监督等贯通融合、有效衔接,形成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送审的整改材料进行初审,形成22条初审意见;州委巡察办对初审意见进行梳理,报经州纪委州监委联系分管巡察工作的领导同志审核同意后,将审核意见函告州纪委州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由相关监督检查室结合审核意见和日常监督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审核意见17条,并及时反馈至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审核意见,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整改进行了再审视、再落实,对巡察整改进展报告进行了再修改、再完善。8家被巡察党组织将陆续在网络上公开巡察整改情况,并公布监督方式,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激发整改内生动力。
被巡察党组织表示,将持续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巡察整改的扎实成效助推“十四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我州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