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政府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20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政府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9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政府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机关党组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推进。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并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整改落实。三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转化整改成果,促进整体工作提升。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方面 

  1.针对“未及时组织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新出台的党规党纪和重要文件及时开展组织学习。 

  2.针对“学用结合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室)工作提出的“五个坚持”和学在前、走在前的要求,紧密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学习联系部门政策等方面知识,充分发挥“以文辅政、服务决策”的作用,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精文减会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做好政府部门统筹协调及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促落实职责,抓好守住精文减会硬杠杆、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二是开展2021年发文、开会、收文、参会第一季度目录清单的清理和规范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全州政府系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确保文件、会议数量比2020年“只减不增”。三是持续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全面排查清理在使用办公类、学习类、管理类政务APP时变味走样、滋生形式主义等问题。 

  2.针对“跟踪督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力度,采取“周通报”“月调度”、发工作提醒函等方式,强化跟踪问效。二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聚焦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全面实施营商环境“红黑榜”考评、年度第三方评估、政务服务“好差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制度,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 

  3.针对“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的请示汇报和沟通对接,弄清明晰省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举一反三,确保工作执行中不打折扣、不变形、不走样,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 

  (三)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针对“整体合力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部署、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党组成员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忠实履行职责,超越职责范围或者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二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加强谈心谈话,促进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团结,班子整体合力逐步显现。 

  2.针对“修订制度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机关党组工作实际,对原办公室党组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不适用的相关制度进行废止,对不适宜现在工作的进行修改,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全方位规范党组运行程序,不断推动党组工作规范化。 

  3.针对“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层次、分专题组织开展培训,组织参加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办理培训班,已组织开展州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培训。在办公室内部,开展以案例培训、互动交流为主,通过公文评选和讲评,开展会商核稿、公开核稿、现场核稿等形式,增强了公文办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值班调度和指导,对各县市加强值班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州直14个相关部门纳入信息化建设重点单位,并进行工作调度。 

  (四)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有差距”方面 

  1.针对“指导协调不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部分班子成员深入挂联的村委会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的沟通交流,倾听基层的声音,加强工作指导,着力解决挂钩村存在的困难问题。二是调整撤换部分驻村工作队员,督促驻村干部带领村干部和群众开展提升人居环境、落实疫情防控、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各项重点工作。 

  2.针对“产业帮扶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四不摘”要求,加强对挂联村的产业发展分析研判,精准帮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增强挂联村及农户的自身“造血”能力,切实防止规模性返贫。 

  (五)关于“未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1.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工作,组织机关党组成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了专题学习,督促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并结合政府办工作实际,及时梳理重点工作任务,用《条例》指导工作实践,管理党员,做好办公室“三服务”工作。 

  2.针对“未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办公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分析研判情况,并结合实际每半年通报一次办公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舆情的分析研判,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3.针对“述职报告撰写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按照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相关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报告内容,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 

  (六)关于“作风不严实”方面 

  1.针对“办文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办公室专业规范能力提升专题活动,定期开展“微课堂”“科室长业务碰头会”,修订《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工作流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审签制度》,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等内容,重点从公文处理、公文运转、公文审签、公文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整改规范,提升办公室办文质量。 

  2.针对“会议纪要呈报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工作中的纰漏,梳理完善各项工作请示和汇报流程,班子成员定期检查审视分管联系工作,运用科室例会、专题会议、工作提醒等方式,加强对分管科室的“常提醒”,对联系部门的“常督促”,保证任务不拖延、事情不遗漏。 

  3.针对“警示教育观后感照抄照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方式,端正学习态度,加深对问题的认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二是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学习省、州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为例、以案为鉴,不断增强以案警示的教育效果。 

  (七)关于“担当尽责有差距”方面 

  1.针对“服务指导基层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专门安排部分班子成员深入贫困一线开展帮扶活动和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村情民意、摸排问题短板,聚焦人居环境、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党史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及时协调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针对“政务公开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科每月初将上月办公室制定的标识“此件公开发布”的文件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编辑印制成《红河州人民政府公报》,纸质和电子版公报同步向社会公开。 

  (八)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1.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驻州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其它监督、查办案件方面的业务知识,加强与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的工作联动,发现或收到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报告,听取工作意见建议。 

  2.针对“日常监督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驻州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机关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开展持续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机关党组会议,开展节前集体提醒谈话,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三重一大”研究事项开展监督检查。 

  (九)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1.针对“超标准列支服装费”问题 

  整改情况: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州直机关运动会超标准支付的服装费,已责成当时涉及配备服装的人员退回。 

  2.针对“差旅费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9、2020年部分差旅费审批单未经领导审批报销、部分差旅费报销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未签字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查缺补漏。下一步,将按规定启用差旅费电子报帐业务,防止审批手续不完备情况的发生。 

  3.针对“其他应付款核算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8年至2020年收到的部分账务在今年3月份已作正确的账务处理。在以后的财务工作中举一反三,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接待对象缴纳伙食费等款项进行及时清理,年末加强对各项应付款项账务的调整处理,进一步规范对政府办应付款项的核算。 

  (十) 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方面 

  1.针对“支委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督促各支部认真执行支委会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加强支部自身建设。 

  2.针对“会议记录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的规范管理,同时,综合一支部和综合五支部于3月份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两个支部分别在党员大会上通报了州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州政府机关党组的反馈意见,明确了问题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制定了整改措施,按照支部规范建设标准,规范了台账记录。 

  (十一)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督促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等内容,督促支部党务工作者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教育、培养、管理。 

  (十二)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认真撰写对照检查发言提纲,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二是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集中学习、现场教学、宣讲、到实践基地参观学习等各种形式,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 

  (十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落实落细”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印发了《2021年州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查找廉政风险防控点,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点和廉政谈话的针对性。三是引以为鉴,责成涉及具体问题的班子成员及科室、人员认真反思,提高思想认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十四)关于“干部轮岗交流重视不够”方面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通过轮岗交流、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调动事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人员、从州级机关考核调动公务员、选派科级干部到省级部门挂职锻炼、接收省级部门挂职干部等方式,多途径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做到精准用人,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十五)关于“干部任免呈报文件出现错误”方面 

  整改情况:已经更正文件内容,并重新上报。并开展办公室专业规范能力提升专题活动,加强学习办公室业务知识,在日常文稿起草中,做到严格审核把关,文稿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十六)关于“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推进迟缓”方面 

  整改情况:正在开展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已与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已完成第一阶段查缺工作,针对档案缺失部分正在补充完善中。 

  (十七)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方面 

  整改情况:制定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通过组织调训、专题培训、业务培训、网络培训等教育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已选派10名党员参加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举办的2021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督促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切实履行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 

  三、下步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州政府机关党组将持续严格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政府办整体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7991;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电子邮箱:148435504@qq.com。 

 

                        中共红河州人民政府机关党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