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2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委办公室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0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向州委办公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州委办公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及时成立由赵力同志任组长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三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措施抓整改。室务会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办公室深刻剖析原因,及时开展排查,研究制定《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州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认领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以及整改时限,办公室主要领导主动担责、扛实责任,以上率下推动整改动真碰硬、务求实效。
(三)问题导向抓整改。州委办公室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坚持落细落小、见事见人,迅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突出建章立制、长管长严,强化制度执行力,从根本上规范管理;对已经落实整改的,形成经常抓、抓长期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 关于“落实省委、州委有关工作要求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对省委、州委党建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室务会会议、室主任办公会学习研究党建工作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建工作2次。二是州委办公室党支部书记扩大会议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全面规范党支部台账资料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把党支部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同时对党支部党建工作及台账资料管理知识开展培训。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6个党支部已经按照“台账规范、内容详实、记录对应、工作落实、资料齐全”工作要求,完成本支部台账资料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工作。
2. 关于“‘四最一中枢’作用发挥还有一定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统筹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解散志书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停止志书编纂工作,志书印刷费用已退回州财政局。二是行政科树牢专业规范理念,预算申报前做好综合评估,切实做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综合科加大工作协调督促力度,对会议议定或领导安排工作做好跟踪督办,遇久拖不决、矛盾扯皮事项要及时上报。三是各班子成员对会议议定事项、分管联系工作要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主动靠前盯着办,杜绝“抓一阵好一阵、一松劲就落下”的情况。
(2)针对“发挥秘书长联席会议作用不充分”问题。
一是组织修改完善《州级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经秘书长联席会议暨2021年全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27日下发《关于完善州级机关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二是加强与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的工作沟通对接,对全州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州委领导交办的事项进行统筹安排。
3.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部分干部职工不知道州委办公室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问题。
一是室务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班子工作总结及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责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班子带头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报告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门论述,并按规定接受监督和评议。二是邀请州委宣传部有关同志对州委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干部职工知晓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三是坚持对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开展研判分析,按规定做好年中和年底两次向室务会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文风与州委‘专业、规范、准确’要求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制度更新不及时”问题。
一是对办公室现行有效制度作梳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以制度建设为重要抓手,切实提高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二是综合科对室务工作、业务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党群工作、内部管理工作等方面50个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汇编,完成“废改立”工作,《州委办公室制度汇编》待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2)针对“拟办文件文稿不严谨”问题。
一是人事科结合《红河州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红组通〔2019〕50号)要求,对2015年至今的干部人事档案完成全覆盖自查自纠,确保人事档案规范、真实、准确、完整。综合科对室务会会议涉及干部人事工作议题的会议记录进行复查,并举一反三规范做好日后记录工作。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在细致、细心上下功夫,提升公文写作办理的严谨性、时效性,对出现问题的文稿及时更正、补填相关数据并存档备查。三是按照办公室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年内开展“三服务”提升行动,各科室结对子,组织开展办文、办会、办事“比学帮赶”行动,促进机关作风建设、能力提升、工作提质。
2. 关于“形式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照搬照抄走形式”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加强办公室机关作风建设。秘书长联席会议暨2021年全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室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研究精文简会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办公室文件审批程序,需要发表、公开、上报的材料,一律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层层把关层层压实责任,个人材料至少报科室负责同志审核把关,科室材料至少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重要材料必须报秘书长、主任审阅,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坚决杜绝照搬照抄、应付交差“走形式”。
(2)关于“精简文件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文件精简工作当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二是从3月10日起停止涉及办公室干部任免事项文件的重复制发。目前,州委下发涉及办公室干部的任免文件,翻复印件报主要领导、干部本人掌握,原件交人事科存档备查,其他干部职工以会议宣布等形式知晓,不再配套制发“室发”文件。三是举一反三抓好其他文件制发工作,严格执行发文会商程序,严控层层配套发文,在提升文稿质量上下功夫,坚持好文件制发周研判、月报告制度。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党建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机关党委会议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按照《红河州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要求,持续做好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在政治生活中锤炼党员干部党性,机关党委要按时梳理上报领导干部参加情况,实时调度、提前预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2)关于“开展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办公室常态。二是4月19日积极按要求做好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工作,主动接受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抓长严”。已经完成有关材料的补报工作。
(3)关于“部分党员的党员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深化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室务会会议通报2020年度州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反馈意见,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专门提出要求。二是机关党委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同志践行党章党规,履行党员义务。三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缴纳党费工作发出工作提醒,要求按照“党员交纳党费有记录、党支部收缴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开展工作,党费收缴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党费收缴管理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2. 关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存在以行政办公会、主任办公会代替室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
一是在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上下功夫,科学研判,强化制度执行力,修改完善《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内部控制手册》,从经费报销、差旅费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修改审批流程步骤,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程序,明确2万元以上资金使用须经室务会会议研究讨论。《内控手册》待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室主任办公会不得代替室务会会议作出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经室务会会议集体决策,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明确综合科科长会前按要求做好议题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程序合规,室务会会议、室主任办公会记录真实反映会议讨论、决策情况。
(2)关于“执行议事决策程序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事宜,步骤环节一项不少,标准程序严格规范,会议议定事项经投票表决后,票决结果由两名班子成员审核签字认可,室务会记录完整规范,进一步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会议记录工作,既是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如实反映会议讨论、决策情况。三是室务会会议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主要领导不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三重一大”事项需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建议并表达明确观点,主要领导综合各方面情况阐明意见,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做出决策。
3. 关于“党费使用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未经会议研究,从党费支出购买《全面从严治党面对面》书籍”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范党费使用,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党费使用和下拨,必须经机关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州委办公室所有党员都在每月1日足额缴纳党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及时准确。二是深刻汲取教训,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强化党费使用管理。室务会会议通报2020年度州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反馈意见,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4. 关于“干部人事任免工作不严肃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部分科室干部任免调整过于频繁”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闭环式监督把关。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树立看品行、重实绩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提振办公室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人事科结合《红河州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红组通〔2019〕50号)要求,对2015年以来的干部人事档案完成全覆盖自查自纠,对执行政策不到位或选任程序有缺失的,查缺补漏、坚决整改。
(2)关于“研究干部调整事项不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把关干部选拔任用全流程,保证规定动作一项不少。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干部人事工作,人事科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既是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二是室务会会议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和书面票决制度,综合科科长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3)关于“考察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举一反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将“专业、规范、准确”要求贯穿于“三服务”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对考察材料等此类重要档案资料的审核把关,切实提高材料质量。二是机关党委对相关考察存档材料开展自检自查,已经完成发现错误的个人考察材料的更正存档工作。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州委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改。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彻底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照整改目标任务,综合分析,系统谋划,一体整改,实行清单化、销号退出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落实、措施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保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制长效改。坚持标本兼治,始终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实践,大力弘扬“红河奔腾、奋勇争先”精神,着力打造“讲政治、服务优、效率高、保密严、作风好、守纪律”的党办铁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9106;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9号州委办公楼C313室;电子邮箱:670134949@qq.com。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