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21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医保局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2021年3月15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州医保局党组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树牢“四个意识”,紧盯问题抓整改,坚决做到问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局党组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紧盯自身问题、工作薄弱环节,全员参与整改。通过2个月的整改,巡察反馈的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3个方面11个问题已整改落实。
(一)迅速行动,研究整改意见。3月15日下午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及时组织各科室和中心负责人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析会,对制定整改方案的结构框架、责任清单、整改时限、措施要求、责任落实和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会议要求党组成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对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条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带头整改。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率先整改。各科室、中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制定方案,细化整改措施。2021年3月26日,印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及整改要求。同时,对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建立《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围绕3个方面1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每一条整改措施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认领问题全覆盖。
(四)从严从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15日,局党组领导班子召开州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会前认真制定方案,深入谈心谈话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面深刻检视查找问题,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认真制定完善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列出时间表、具体措施、责任人,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并及时将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上报州委。
(五)开展督查,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机制,成立了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组,下设三个督查小组,定职责定任务,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分别于4月12日、4月23日、5月11日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思想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同时,对巡察反馈存在的11个问题建立了11份整改工作台账,做到“一个问题一个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成效“一目了然”。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质量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修订《中共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组织、学习安排、学习要求,学习管理和考核、学习服务和保障等内容作了部分修改,提出了视频教学、专题辅导、实地学习等新的学习方式,促进学习走实走深;印发《中共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共安排12个学习专题作为选题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的通知》,截止目前,共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其中采取视频教学1次,巡听旁听工作组开展巡听旁听1次;4月27日至29日,举办了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全局41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二是强化学习效果。2021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41篇,党史学习心得29篇,参加十九届五中全会知识考试1次。学习情况纳入2021年第二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
2.关于“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不够充分,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守党组议事规则。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制度,研究讨论干部人事和重大事项时,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观点,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局党组集体研究后决定。会议记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二是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完善《红河州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印发全流程的管理。完善公文办理规则,明确公文印发、发文报送和发文程序。
3.关于“看齐意识不够强,制定制度突破上级要求和规定”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看齐意识。认真学习《红河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方案》,对照修改完善《中共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二是自检自查。对医保局成立以来的80余项制度规定认真开展排查,查缺补漏,剔旧补新,共修订完善制度7项。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落实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印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党组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调整党组领导班子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机构,确定办公室成员,确保意识形态有人负责,有人推进,有人落实。二是加强责任传导,促进工作落实。局领导、科室、中心分别签订《红河州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安排、同落实。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机关各科室、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室、中心综合目标考核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计划分别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分管领导听取分管科室、中心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同时,年底将对各科室、中心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和报告工作。建立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由各科室、中心提交职责领域内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情况。局党组或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分析红河州医保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形成红河州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按要求上报。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于3月12日上报州委宣传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抬头,与中央和省州党委要求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会议管理。修订《会议管理制度》,完善会议申请、会议召开、会议记录等全流程管理。二是提升活动效果。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医保工作职责职能,推进惠民便民10件实事逐一落实,积极为联系的社区、挂钩联系乡镇开展义诊、电子医保凭证办理等志愿服务。党史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3次,举办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跟着总书记学党史”读书会,红色故事大家讲1次,实事求是开展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文稿审核。对党组、干部职工各类学习培训的交流、心得等材料加强审核把关。今年以来,党组成员共撰写各类材料19份;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66篇。四是提高发文质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精文简会相关规定,做到下发文件简单易懂、简明扼要、便于操作,严格控制篇幅。五是加强信访管理。认真学习《信访条例》,修改《红河州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对群众的来信来访,积极协调、迅速办理、及时回复。截止目前,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共收到信访件20件,其中,已办结16件,办理程序均符合《信访条例》要求。
2.关于“纪律意识不够强,违规公款为职工购买工作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纪律意识。4月13日,局党组领导班子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学习,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强化整改。涉及干部职工已于4月12日,把衣服款全额退缴到单位账户。三是教育引导。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涉及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3.关于“财务审批不严,存在廉洁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手续。对要件缺失的合同补齐了相关手续。二是规范流程。修改完善《红河州医疗保障局财务支出实施细则》,规范财务报销程序、报销标准和审批权限,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财务负责人对合同要件、差旅费等报销单据严格审核,出现缺项漏项的不予报销,逐级按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签批的程序逐一进行审批报销。三是自检自查。组织财务人员对单位财务凭证开展自检自查,查缺补漏,针对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已补齐相关手续。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提拔任用干部不严肃,考察走过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程序管理。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人事工作程序的理解和执行,不断提高人事干部工作水平,规范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呈报审批和备案,做到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格相关规定。对在今年提拔红河州医保中心2名副科级干部时,按照要求和程序,认真开展推荐、考察等工作。同时,对2020年出现的错误进行及时改正,重新填写认证3人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确认表,并作出了说明。
2.关于“不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档案管理。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对现有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系统审核、分类、归档。二是完成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按照州委组织部安排加快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确保做到将数字化扫描未装订的人事档案,扫描完一本装订整理好一本,确保档案资料不缺失,不遗漏。目前,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已完成初审工作。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支委会履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4月25日,局机关支部委员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对入党材料填写及归档工作严格把关,确保高质量完成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加强民主评议党员程序管理。支部委员会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审核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并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评议党员工作。3月18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27名党员同志认真开展了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支委会对评议结果进行组织认定,并公示。四是加强党费缴纳管理。严格执行党费缴纳制度,党员做到主动在每月1日“党费日”自觉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收假后第一天,截止目前,医保局支部委员会党费已收缴至6月。同时,对因工作调动、工资调整不能及时确定党费标准的,按原工资标准缴纳党费;待新工资标准确定后,以新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党费。
三、下步打算
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班子成员“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结合,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回头看”,切实把整改落实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在红河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24418,地址:蒙自市银河路南段延长线与平湖路交叉口,电子邮箱:hhzylbzj@163.com。
中共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