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2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哈尼梯田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2日,州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端正态度,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整改工作,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整改过程中,按照整改问题的难易度,解决一个问题销号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落实。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推进,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达目的不收兵、群众不满意不销号。 

  (四)建章立制,督促整改。为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标准和程序,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始终抓实抓紧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如期有效推进。 

  (五)真整真改,务求长效。在整改过程中,责任领导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狠抓具体工作,全面跟踪落实情况,做到全面监督,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重点决策部署不实不细,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哈尼梯田监测管理体系未建成”的问题 

  一是按照《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查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梳理建立监测预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查缺补漏、完善提升等工作。二是制定印发《红河哈尼梯田监测站管理办法》《红河哈尼梯田监测员管理办法》,要求做到监测有内容、巡查有记录。制作日常监测表,要求各县根据工作实际及监测人员配备情况填报监测日志,并适时上报州县监测管理中心备案。三是积极向州委编办汇报成立州级监测管理中心相关工作。局党组向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报送了《中共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党组关于成立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的请示》(局党组字〔2021〕14号 )。四是州级监测管理中心,红河、绿春、金平县监测管理中心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已完成相关建设方案,准备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完成时间:2021年10月30日前)。五是金平县阿得博监测管理站于4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红河县甲寅、金平县马鞍底监测站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前)。 

  (2)针对“哈尼梯田农特产业生产补贴办法,至今未研究、未出台”的问题 

  一是对2020 年5 月制定下发的《红河哈尼梯田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修订,补充增加了第五条产业扶持补贴中第五部分“梯田管护补贴”及第八条“电商发展”部分。二是4月25日,将《红河哈尼梯田农特产业生产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元阳梯管委、红河、绿春、金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和局属各科室征求修改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2条。三是将对《红河哈尼梯田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出台(完成时间:2021年9月30日前)。 

  (3)针对“保护管理规划滞后”的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强化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提高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科学化水平,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修改完善《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5)》,现已完成初审和征求四个县意见程序,将补充完善后提交专家组审议。二是积极与州规划管理部门对接,并协调联络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员,近期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力争年内按程序报批出台实施。 

  (4)针对“宣传贯彻条例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制作双语版条例音频。4月26日印发了《关于制作普通话与哈尼语双语版< 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音频的通知》,将条例内容用普通话和当地哈尼语录制成音频文件,通过“村村响”早晚各播放一次,做到重点保护片区所涉及的村子全覆盖。二是开展“火塘夜话”活动。5月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火塘夜话”活动的通知》,在“四域十片区”重点村寨开展“火塘夜话”活动,通过进村入户与群众围在火塘边促膝长谈,宣传《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老百姓主人翁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挥人民群众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梯田保护工作。三是开展“最美护田人”学习宣传活动。4月2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护田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对梯田保护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家庭进行扶持帮助。今年计划评选40名个人和20户家庭,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遗产地人民群众文化自信,增强种田护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哈尼梯田永续发展。四是加强媒体合作力度。在“一微一抖一站一台一报”(微信公众号、抖音、网站、电视台、红河日报)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哈尼梯田。今年来,先后在《人民日报》专版报道1篇,《人民日报海外版》头版报道1篇,《光明日报》两个专版聚焦哈尼梯田,在《红河日报》发表9篇,在红河广播电视台播出7期。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梯田红线未守牢”的问题 

  一是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专题调研的通知》,哈尼梯田管理局和州政府研究室、州农业、林草、水利、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红河学院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组成2个联合调研组,赴元阳、红河、绿春、金平4县就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现状、做法及成效进行调研,研究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供州委、州政府领导决策参考。二是开展红河哈尼梯田资源现状调查工作。计划于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元阳县哈尼梯田保护区范围资源调查工作,年内将启动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资源调查工作,从而摸清红河哈尼梯田家底,做到心中有数。三是针对“绿春县腊姑梯田10 条梯田田埂被水泥硬化”问题,督促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进行限期整改,积极发挥监测队伍的作用,对全县保护区域进行拉网式摸排,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前)。四是按照《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督促四县梯田管理部门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条例的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时,在年内将对元阳县等四个县保护区域进行排查,做到发现一起坚决制止一起并长期坚持。 

  (2)针对“监测管理中心(站点)作用未发挥”的问题 

  一是全力推进“数字红河梯田”项目实施。建立保护哈尼梯田完整数字化体系和监测预警平台,实现整体、全面地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好哈尼梯田。按照“总体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已经编制完成了《“数字红河哈尼梯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1年计划推进部分子系统的建设,并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动态调整建设内容。二是依据“数字红河哈尼梯田”的前期规划,2021年建设内容包括:基础数据库软件系统、监测中心建设、哈尼梯田历史文化博物馆展示系统建设。三是2021年4月22日,制定出台了《红河哈尼梯田监测站管理办法》《红河哈尼梯田监测员管理办法》印发4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就采集、整理辖区内哈尼梯田监测数据信息,详细填写监测日志,做好记录、上报、归档等业务工作以及监测员聘用条件等作出相关规定。四是制定了《红河哈尼梯田监测日志》制度,要求各监测站点按相关要求做好巡查监测日志。 

  (3)针对“统筹协调联动相关部门不够”的问题 

  一是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级关于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由州政府研究室、哈尼梯田管理局联合开展“红河州协同推进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研究”,紧紧围绕新发展阶段州级相关部门和元阳、红河、绿春、金平4县如何协同保护管理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推动哈尼梯田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研究。二是委托国务院研究中心苏杨老师团队开展“哈尼梯田区域发展前景分析和转变发展方式研究”,探索建立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建立哈尼梯田区域公用品牌增值体系,构建以旅游业为龙头打通一二三产的绿色发展方式,将资源环境的优势(绿水青山)转化为产品品质的优势,并通过品牌平台固化推广体现为价格优势和销量优势(金山银山),最终在自然文化遗产友好和社区参与的情况下,实现单位产品的价值明显提升。三是积极配合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云南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项目申报工作。 

  3.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哈尼梯田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品牌效应等研究推动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以会议代替落实”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与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试金石。4月12日,为认真做好州委巡察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巡察整改专题调研的通知》,局领导带队组成3个调研组赴哈尼梯田保护区进行调研。调研突出问题导向,科学研判目前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办法,为哈尼梯田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三是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在方案中结合州委《关于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细化落实措施,明确工作任务,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四是4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哈尼梯田精神大讨论的通知》,州县哈尼梯田管理部门干部职工采取日常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会议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关于哈尼梯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红河奔腾、奋勇争先”的红河精神和“天人合一、自强不息”的哈尼梯田精神内涵,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哈尼梯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针对“研究推动发挥哈尼梯田品牌带动效应不够”的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向《农业文化遗产专刊》推送宣传展示哈尼梯田生态农产品的文章两篇《文旅搭台 电商唱戏,“开秧门”助推梯田农产品走俏市场》《“吃”在红河县 来撒玛坝看梯田,记得品尝这些美食》,加大内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众对哈尼梯田特色产品的认知度。二是为提高社会大众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培育遗产品牌,于4月25日下发《关于开展红河哈尼梯田遗产标识续展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我州第三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家湿地公园标识申报使用工作。三是为促进红河哈尼梯田红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将哈尼梯田红米打造成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哈尼梯田管理局和红河州农业科学院签订《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合作协议》《红河哈尼梯田红米产业开发合作协议》,做好红米地方品种资源的收集、示范展示、品种鉴定和品质监测工作,建立红河梯田红米质量标准和生产地方标准体系,打造特色品牌,助推乡村振兴。四是草拟《关于开展2021年红河哈尼梯田农特产业生产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待《红河哈尼梯田农特产品生产补贴办法》正式出台后,将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电商等进行生产补贴。五是哈尼梯田商标来之不易,为充分发挥哈尼梯田商标的价值,打造哈尼梯田品牌,拟委托云南知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哈尼梯田管理局持有的系列商标进行保护推广服务。 

  (3)针对“执行党组会议决定不力”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哈尼梯田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更好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决定的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书记督促推动领导班子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党组成员按照党组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组决定,维护党组决定的权威性、严肃性。三是2021年4月22日,制定下发了《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区项目建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红梯管发〔2021〕9 号),《办法》明确了州局及元阳、红河、绿春、金平4县哈尼梯田管理部门在“审核哈尼梯田重点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科学考察、大型娱乐活动、影视拍摄、旅游服务等项目”职责,确保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有序开展。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法纪意识淡漠”方面 

  4.关于“政治规矩和法纪意识淡漠”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反请示报告制度”的问题 

  局党组班子成员再次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是领导干部个人的小事,而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的大事,进一步提高了对领导干部报告事项重要性和纪律性的认识。 

  (2)针对“集体违法违规决策”的问题 

  一是重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条例为准绳贯穿党组决策始终,对涉及“三重一大”工作事项时,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请示汇报,在党组决策前充分酝酿,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决策科学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哈尼梯田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规范和严肃党组决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局党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局党组与相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5.关于“主体责任抓而不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弄虚作假”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云南省贯彻<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和风险隐患研判机制,组织相关人员重新排查梳理单位廉政风险点,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的学习教育,切实提升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局党组与相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全面深入系统地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要求、新规定以及监督、查办案件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二是加强与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的工作联动,加强案件办理实践锻炼,补齐业务短板。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首要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开展持续监督检查。四是认真落实省州纪委出台的“轮驻式”“蹲点式”等监督方式方法,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部门“三重一大”研究事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靠前开展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质效和发现问题能力。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知错未改”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3次集中学习学习了《关于2020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连续两年来存在个别领导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未得到整改”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相关同志作出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调整优化整合了办公用房,从源头上杜绝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发生。 

  (2)针对“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到基层调研未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加强局机关公务出差活动和差旅费报销内控管理,规范因公出差审批程序,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二是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认真梳理差旅费报销情况,对存在违规报销的进行严肃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哈尼梯田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哈尼梯田管理局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杜绝违反公务接待和违规报销差旅费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等财务制度,相关同志按规定补缴出差伙食费,5月6日前已全部完成补缴。四是相关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局党组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立行立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 

  8.关于“工作形式主义,作风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从理想信念的高度审视作风问题的根源和实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是把力戒形式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作风,推进工作要实打实、硬碰硬,解决问题要雷厉风行、见底见效,面对难题要敢抓敢管、敢于担责。三是局党组4月23日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坚持发言材料预审制度。要求将发言材料经个人签名后提前 3 天提交党组进行预审,确保发言材料的质量。四是相关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进行了严厉的自我批评。在今年已开展的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重点发言人均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杜绝发言材料照抄照搬问题。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财经法规和财务知识学习培训,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单位内控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出差制度等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报销单据。二是针对未附车辆维修明细情况,要求经办人补充完善相关单据,责令经办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立行立改。三是针对公务接待未附菜单消费明细情况,要求经办人补充完善相关单据,责令相关经办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立行立改。四是对于明细凭证不够详细的问题,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立行立改。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执行干部任用程序不够严”方面 

  10.关于“党的意识淡漠,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未发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更坚定的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在工作中真正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理论学习的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撰写相关材料。三是4月23日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坚持发言材料预审制度。目前,已召开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2次,主题党日6次,认真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材料、党课材料预审机制,发言材料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11.关于“党章党规学用脱节,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缺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4月23日召开的第六次局党组会议上,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研读领会《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熟悉党组织关系转接、党籍管理、党费收缴等业务知识。二是认真做好党建相关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党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中共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关于成立中共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和《中共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加强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三是4月30日,局党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局党组与相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4月2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增强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把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坚持立行立改,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规定的会议程序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质量要求等重点内容,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真正做到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人事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人事工作规定、要求和程序。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补充完善了《哈尼梯田管理局副科级干部动议工作方案》。三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和程序进行选拔任用,不漏一个程序,不少一个规定动作。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哈尼梯田管理局将坚定不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主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看存在的问题,从政治上落实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成果转化成推动哈尼梯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22344;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政府办公楼A601;电子邮箱:hhttbgs@163.com。 

 

    中共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党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