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18日,州委第八巡察组对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8日,州委巡察组向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到“政治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体检’”,及时成立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提升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2021年1月1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1月15日,局党组印发《中共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2020年度州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及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要求局党组成员、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认真对照整改清单内容,抓好整改落实,稳步推进整改工作。1月27日下午,在州委第二十督导组的指导下,中共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召开州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会前认真制定方案,深入学研统一思想,深入谈心谈话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面深刻检视查找问题,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认真制定完善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列出时间表、具体措施、责任人,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并及时将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上报州委、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办。2月1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结合州委巡察反馈问题,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3月2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党组成员、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提出下步整改要求。3月3日,局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各科室长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围绕主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严格按照分工负责要求,全程跟进请示汇报、跟进指导督导,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深不细。一是思想政治引领有差距。二是理论武装未抓实。三是跟进学习慢半拍。”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立改立行,2021年1月8日以来,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党组会议7次、支部党员大会3次,学习掌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抓实理论武装,强化思想政治引领。1月4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1月13日,召开全州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州退役军人工作。
下步工作中,局党组将做到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支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科学制定理论学习计划,突出学习重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国、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职能职责,抓实抓细理论武装,全面提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确保全体人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就业创业培训针对性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立改立行,有序抓好整改落实:一是联合共创。2021年1月26日,我局与云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联合成立红河州分基地及红河州联合办公室,依托云南省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我州退役军人培训专业覆盖面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州退役军人“个性化”培训、专项创业培训工作质量。二是拓展承训机构。2月19日至24日,联合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等部门,对申报退役军人培训的14家承训机构进行考察考核,稳步有序开展州级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申报确定工作,将我州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由原来的6家扩展为12家,专业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拓展,涵盖了一些高新技术培训项目,如:新能源汽车维修、网络创业培训、载重机动车驾驶、无人机操作等专业,进一步拓展了我州退役军人培训专业范围。三是组织专场招聘。按照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县市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开远、泸西、弥勒等县市相继组织了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四是组织退役军人“个性化”培训。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拟于2021年4月中旬,组织2018年至2020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到云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孵化基地进行“个性化”培训。
下步工作中,局党组将长期坚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措施,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提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注重培训实效,进一步由“授人以鱼”向“授人以渔”转变,坚持市场导向,推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统筹各方力量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落实培训与就业挂钩政策,要求承训机构对每名退役军人培训完毕后要至少推荐1次就业,积极提高退役军人培训就业率,促进岗位资源共享和供需有效对接。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立行立改,深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突出正面宣传,积极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典型培树格局,围绕重点工作,唱响主旋律。紧扣影响红河州退役军人稳定的各种因素,紧抓关键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有效防范退役军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
(二)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未抓实:一是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而不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立改立行,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内容。2021年春节前,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长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谈话,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标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2021年2月10日上午,局党组召开会议,针对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州委巡察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而未实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了下步措施建议。2021年2月10日下午,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和州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组织廉政教育,对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月5日,州、县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了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党组书记提出了贯彻要求和重点工作及风险防控措施。
下步工作中,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程序要求,把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项关口,做到程序不少、要求不变、标准不降,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坚决防止和杜绝“带病提拔”问题发生。积极参与组织人事部门开展的专业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全面提升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严谨性和规范性。
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上从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思想观念,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推动退役军人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融合、相促进。结合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在工作措施上从严,认真梳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在移交安置、拥军优抚、就业创业、褒扬纪念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突出退役军人系统特点规律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任务分解等各环节,做到措施精准、靶向发力,管住关键人、管紧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把好文件材料质量关,坚决杜绝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问题。党组书记积极担当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四个亲自”,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政治要求、纪律要求贯彻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管理中,加强指导检查督促,注重掌握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关于“主动接受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立改立行,2021年6次召开党组会议均提前邀请驻局纪检组参会,纪检组均派人到会指导。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长期坚持,继续带头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及时整改各类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立改立行,3月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聘请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资金管理使用。3月上旬组织了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财务人员、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提升做好财务工作的能力素质。(1)因东德村委会没有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银行账户,此笔经费汇入绿春县大兴镇财政所,并由财政所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于财政所未及时开具收据,大兴镇东德村委会又急于支付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款,因此财务人员在票据不全的情况下对此笔票据进行了报销入账。已于2020年10月将绿春县大兴镇财政所开具的收据补充完善财务资料。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三单一票”要求严格审核支出单据,规范财务支出。(2)切实加强财务管理。3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局机关财务管理、财务内部稽核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14个。3月5日,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公务之家“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推广实施方案”培训,将全局人员全部纳入系统批量注册,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经费审批报销制度:经办人填报预算审批单,按科室申请——财务审核(预算)——业务分管领导提出意见——财务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逐级报批,逐级按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签批的程序逐一进行审批报销。凡报销的原始凭证不论金额大小,审批签字程序不全的单据,要求财务不予报销。(3)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工会财务和管理不到位,未组织工会会计、出纳进行业务学习,没有按照工会会计管理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核算”问题。3月12日组织了改选增补工作,调整了工会班子,明确工会会计、出纳和经管会人员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工会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的流程。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长期坚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加强工会账户会计核算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及财务人员强化监管,坚决防止挥霍浪费公款、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发生。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的问题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格,主要是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缺失,落实“凡提四必”规定不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规定不到位,干部考察不严谨”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局党组针对“对局下属事业单位一名科级干部于2020年5月试用期满未及时办理转正手续”问题整改情况:于2020年12月7日进行了民主测评,12月10日进行转正谈话,均给予充分肯定,并一致同意其按期转正。同时,函询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未发现有影响按期转正的情形。(2)针对“2020年6月、2020年10月四名干部试用期满转正时,未函询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11月函询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未发现有影响按期转正的情形。
下步工作中,局党组将长期坚持,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程序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好“凡提四必”“回避”等规定要求,进一步向人事组织部门加强请示汇报,细致做好干部考察工作,进一步提升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严谨性和规范性,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2.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一是职责权限不明晰。二是选举支委委员不规范。三是台账资料混乱”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2021年1月28日,召开党支部支委会,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支部职责权限。2月10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针对“台账资料混乱”的问题,做到立改立行。在组织“三会一课”中,针对反馈的问题逐个进行整改。在2021年组织的3次支委会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剖析支部问题、组织党建知识学习,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
下步工作中,局党组将长期坚持,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水平。一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党支部工作原则、基本任务等开展党支部工作,切实解决定位不清、把握不准、质量不高等问题,做到程序严格、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拓展丰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和内容,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严肃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党支部真正打造成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战斗堡垒。三是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着力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政治引领功能,在加强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的同时,严抓严管干部职工纪律作风,认真落实考核激励、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大力整治“慵懒散慢拖”等问题,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感,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形成敢于担当、勤于奉献的良好氛围。
三、下步打算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责任抓整改,坚持立改立行与长期坚持结合起来,分工负责推动落实;精准施策抓整改,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取得扎实成效;标本兼治抓整改,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切实把学习教育、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班子“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带动全局上下苦干实干、攻坚克难,以更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662702;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天马路86号;电子邮箱:hhztyjrswj@163.com。
中共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