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17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8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红河州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州政协机关党组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二是主动履行责任抓整改。先后召开3次机关党组会议和2次整改办公室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督促,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抓好整改。三是深挖思想根源抓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党委工作”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系统性不够强”的问题。2021年以来,州政协机关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都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把政治理论的学习与政协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起来,进一步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细落实。
(2)针对“研讨不够深入”的问题。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党组会议上,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会议重要内容,结合本职岗位和分管工作进行研讨发言,推动学习入脑入心。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不及时”的问题。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州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2)针对“工作统筹不够全面”的问题。围绕州委八届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确定15个重点调研协商议题。
(3)针对“服务跟踪不到位”的问题。在州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将多篇调研报告转化为大会发言、提案;通过委员履职APP及时公布领导批示和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情况。
(4)针对“推动省政协试点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召开会议调整充实“协商在基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工作方案。将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列为 2021 年州政协远程协商计划。
3.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够强”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2)针对“落实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并印发《州政协机关会风会纪管理办法(试行)》。
(3)针对“督促指导有差距”的问题。2021年2月对13县市落实省委、州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书面调研,对4个县市进行实地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把抓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充实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在个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中充分陈述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针对“未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制度”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对干部职工进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规定,按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
(3)针对“落实述责述廉报告要求不严格”的问题。党组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述职报告中都充分陈述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严格按要求撰写,内容全面清楚。
5.关于“压紧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产业帮扶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列入州政协年度工作要点,为挂钩乡镇联系烤烟种植项目,并落实相关补助政策。
(2)针对“扶贫资金使用督促不到位”的问题。已安排每年对下拨的扶贫经费进行跟踪问效2次,督促挂联乡镇、村委会合规使用下拨资金。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心得照搬照抄”的问题。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重新撰写心得体会,所在党支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2)针对“文件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并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2.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务公开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更新了没有及时公开的政务信息,并形成公开长效机制。
(2)针对“服务挂联户有差距”的问题。调整完善结对挂联户安排,要求机关干部按“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履行帮扶责任,在政协系统开展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双助推”工作。
(3)针对“服务驻村干部不到位”的问题。加强与驻村队员的联系,从学习、工作、生活和教育管理等方面加大关怀力度。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落实落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风险防控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机关纪委重新对巡察反馈需要整改的委室以及新分设的委室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2)针对“廉政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重新开展廉政谈话。
4.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派驻纪检组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大监督力度。
(2)针对“日常监督有差距”的问题。责成相关同志重新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并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责成相关同志清退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并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针对“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的问题。由办公室对采购执行的文件规定、合同约定、采购过程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3)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由相关部门补足报销所需单据,并作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不够坚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员活动签到不严格”的问题。由相关支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制定整改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会议记录有造假嫌疑”的问题。由相关支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批评不敢较真碰硬”的问题。已由相关同志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针对“未按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问题。已由相关人员重新撰写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进行自我批评。
3.关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规定不严格”的问题。责成相关同志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并重新作了深刻检查。
(2)针对“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同志已向机关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并按要求认领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4.关于“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责成相关人员分别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查和说明,进行自我批评。
三、下步打算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人民政协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班子及成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始终坚持以大局为重,加强党组集体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把开展协商作为主要职责,把双向发力作为工作主旨,切实履行职责;三是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州委、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协商议政。四是积极探索政协工作的新机制、新模式,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
(二)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政协党的各项建设,把牢政治方向、严守政治规矩,扛起政治责任。二是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政协履职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和联系委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汲取经验教训,着力抓好巡察整改成果的巩固和运用。一是深入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发生、巩固整改成效。二是注重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守住规矩底线。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修订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在重日常、抓经常、成常态上下功夫,进一步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劲动力,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949361;地址:天马路73号州政协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270283512@qq.com。
中共红河州政协机关党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