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一巡察组进驻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州能源局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从10月20日起,八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进驻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州能源局,开展全面巡察。 

  在见面沟通会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翔向州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明,州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江传达了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精神。 

  在动员会上,州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建强指出,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能情况的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盯住领导班子,突出关键少数,紧紧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查找落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州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明同志表示,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带头查找班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以虚心诚恳的态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检查。要坚决服从州委巡察组的安排,加强与巡察组的请示汇报、沟通联系,畅通渠道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和全面掌握各项工作情况,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巡察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州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江表示,州能源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查找自身差距、锤炼作风、提升能力的一次机会。要坚决服从巡察组工作安排,积极支持配合,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汇报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运用好巡察成果,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州委第一巡察组公布了在州应急管理局、州能源局巡察期间(10月20日—11月18日)的联系方式,接受干部群众信访举报。 

  州委第一巡察组进驻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州能源局 

  值班电话:18308730366 

  州委第一巡察组意见箱:在在州行政中心A区、B区、C区一楼电梯口以及B区3楼电梯口,州级行政中心A区1楼电梯旁、A区7楼电梯旁、B区1楼电梯旁 

  邮政信箱:云南省红河州A301号邮政专用信箱 

  受理电话时间:0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