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今年4月13日至5月12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集团公司”)进行了巡察。7月9日,州委巡察组向开发区集团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建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对巡察工作敷衍应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各项台账资料。7月22日,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中共红河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州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制定整改方案,党委班子成员积极主动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组织集团公司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和实施,并建立健全各项台账资料。明确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纪委办公室联合组织检查组,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一项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二是重视巡察工作,政治站位明显提升。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每次党委会第一个议题,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内条例、法规、省、州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列为党委会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红河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重要内容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两个月来,开展党委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2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加强集团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调整班子领导分工,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选人用人等干部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关于“党委领导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责任落实更加凸显。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集团党委班子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配强配齐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制度建设更加完善,研究制定了《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10项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党委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及时性。进一步加强了党委对集团公司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旗帜鲜明地传导国有企业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有条件的二级子公司建立党支部,使党的建设内嵌于公司各治理环节。目前,集团公司共组建党支部4个;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建设党支部,做到组织设置合理、组织关系清楚、班子选优配强,经费保障到位,活动场所有保障。党的文化更加繁荣,创建党建文化、党风廉政建设文化走廓,成立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二是强化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会议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党委会前置讨论决策,安排专人负责党委会议题的收集、整理,对上报党委会的议题由党委书记亲自审核把关。每个星期召开1次党委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群工作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三是强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加强向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州财政局党委、州国资委领导汇报请示工作。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集团党委主要领导针对公司的一些重点工作、巡察整改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成立群团组织等工作,积极主动向州政府分管领导、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财政局党委、州国资委、州总工会、蒙自经开区管委会、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等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汇报、协调沟通,较好地推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强化团结协作,发挥联动作用。强化集团公司党委集体领导,密切配合作用,做到工作既有分工又有联系,对上报的材料和数据各部门相互联动,分管领导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材料表述正确,数据统一,准确无误。
(三)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党委班子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制定印发了集团党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试行)》等,把民主生活会纳入制度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会前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宣传动员、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交心谈心、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等准备工作,拟定了《中共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对召开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向红河州财政局党委上报了请示。2020年8月2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坚决做到会议程序符合规定,参会人员符合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成员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点要害,真刀真枪、体现辣味、触及灵魂。做到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真正触及问题实质;相互批评红脸、出汗、排毒,开门见山,一针见血,真诚帮助提高。会后对批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并整理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向州财政局党委和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同时以信息方式向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委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问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规定精神,充分认识国有企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总体要求、学习主题以及具体要求。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开展了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次学习做到主题明确、会议有通知,有记录,有专题发言人,有发言提纲,学习内容结合实际,学习运用有提高。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党委班子加强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及习近平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成立集团公司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集团公司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员工培训计划,加强党员干部及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判。密切关注意识形态工作在集团公司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意识形态研判工作列入党委会议重要议题,对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问题开展研判,全体共产党员签订《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书,及时解决意识形态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支部书记责任。先后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试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组织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到党校开展了党务工作培训,集团党建办公室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进行了具体指导和监督落实。集团党委下属4个党支部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组织开展活动,规范“云岭先锋”网上记录。按照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入章”工作的通知》(云国资党建〔2020〕44号)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全面完成了集团公司及下属9个二级子公司党建入章修订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最新讲话精神、习近平到云南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州委近期重要会议精神作为主题党日重点学习内容。集团公司党建办公室每月对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工作指导,重点检查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的执行情况,特别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出现以讲业务代替讲党课和以领学文件代替讲党课等情况。6月以来,党建办公室党务工作人员深入支部开展指导检查工作6次,重点对发展党员、支部换届、党课、创建党员活动室、落实《国有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以来,下属4个党支部都能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明确了每月1日为交纳党费日并按时交纳。
(二)关于“谈心谈话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委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研究制订《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集团公司党内“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谈心谈话的方式”“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近两个月来,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6人次。二是强化党委班子与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党委班子成员与各支部书记开展廉政谈话8人次。做到谈话紧密联系个人和工作实际,以交心谈心、相互提出批评意见为主。三是强化党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充分利用召开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契机,各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
(三)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集团公司采取以紧缺人才招聘方式加快引进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目前已搭建起人力资源部框架,安排2名专职人员拟订人事管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选人用人管理制度。2020年9月6日至16日,对2020年以来没有按规范程序提拔任用的部份中层干部和新招聘的干部,重新履行选人用人程序,由集团公司纪委、人力资源部协同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将严格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以及集团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关于“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由党建办公室对各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了解,对下属党支部不及时与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记录、谈话内容不规范,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正。指导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的25个步骤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目前,集团党委有3人按程序并经考察符合要求确定为发展对象,有7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5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支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开展了谈话。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每个阶段的考察培养对象,都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共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教育,拟定常规工作业务培训计划,计划下半年举办2期业务工作培训班,对各类新闻采写、工作总结、文件制作、文书管理、文件归档、办文办会等常规工作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常规工作的规范性管理。党委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2次,组织党员开展党课教育3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学习教育18次;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州委在党校举办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4人次,组织党员参加州财政局党委举办的“万名党员进党校”短期培训25人次,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到上海、深圳等地考察学习7人次。广大党员、员工充分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开展自学,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篇。
(二)关于“作风漂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扎牢制度“笼子”。建立了《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暂行)》等25项工作制度,由综合管理部、纪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协同组成督查工作小组,对执行制度、工作作风、常规工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等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和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应用。二是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提出的“七种作风”建设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州委提出的“七种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并在整个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中全面开展。三是规范会议制度。制定出台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党委会议、董事会议、股东会议、监事会议等会议程序,严肃会议纪律,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做到各种会议记录规范、真实、完整。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未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在2020年7月以前有处级领导干部2名,在巡察过程中,两名领导干部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漏报的有关事项已及时补填,并上报到州委组织部备案。在今后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工作中,将引以为戒,做到真实、认真、规范。
(二)关于“超标准接待”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纪律意识,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并参照《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本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集团公司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狠刹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奢靡之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集团公司纪委拟每年对集团公司(含子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监督检查2次,对违反集团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班子成员2020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0年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建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整改以来,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党委班子成员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的中层领导干部开展了交心谈心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在集团公司办公场所开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文化宣传地,与下属具备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二)关于“日常教育管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实日常教育管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在各个时期的重大决定和决议,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召开党支部大会8次(4个支部中2个支部于今年7月份成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共开展警示教育3次。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心存敬畏,心有戒惧,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纪法规尊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二是让“红脸出汗”常态化。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以对自己、对同志、对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怕批评别人会产生矛盾、怕亮出真实想法会有损形象等思想顾虑,巡察整改期间,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用实例说话,有血有肉,具体实在,班子成员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人次,达到真红脸、出透汗、大排毒的目的。
(三)关于“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控机制。2020年7月,州委为集团公司配备了公司总裁和专职纪委书记,党委班子建设得到加强。集团党委相继设立纪委办公室和风险控制部,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纪检监督工作和风险控制工作,拟定了《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力争做到通过制度管理来降低、规避集团公司运作风险。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有针对性的对公司关键岗位、重点岗位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找风险点,对工程建设管理、招标采购、物业出租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防控,将风险点及时向相关领导及董事会报告,确保各项工作在有效监督下运行。
(四)关于“规章制度照搬照套,不切实际”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建立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近两个月来,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风险控制部、党建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草拟了关于“三重一大”、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公务车辆管理、物资采购、财务支出管理、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35项管理制度,其中已有25项制度通过党委会、董事会研究下发执行,其余制度正在抓紧修订中,计划于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在制度修订工作中,重点把控好主体适格、条款合理,内容科学合法,可操作性强等细节。坚决杜绝“规章制度照搬照套,不切实际”行为。各项规章制度能否发挥其效能,执行是关键,为此,集团党委建立制度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机制,做到制度落实有人抓,有监督、有成效,真正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把“扎紧制度的笼子”落实到位,让制度真正成为集团公司走向高效、高质量发展正轨的纪律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737500;邮政信箱: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电子邮箱:K087337375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