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部署,2020年4月7日至5月6日、4月13日至5月12日,州委第二、第六巡察组分别对红河州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7月10日,州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对“政治站位不高”的整改情况。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纳入党委会、支委会和支部大会“第一议题”,认真组织学习传达,累计安排“第一议题”学习专题25次,确保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修订了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工作规则,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明确7类重大事项由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再提交董事会依法决策,进一步厘清了“三会一层”的权责边界。 

  (二)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国企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以两大集团战略重组为契机,全面梳理归并业务类型,逐步做实各子公司,红投物业公司预计完成营业收入154万元,红投工程、红投置业2户企业可实现正常营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重组后集团公司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调整设置,增设党总支4个、党支部7个,确保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都建立了党的组织。全面落实“党建入章”要求,完成集团公司及所属22户子公司的章程修订工作。大力推进滇南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累计完成项目投资8.83亿元,全年预计可完成投资15.69 亿元。 

  (三)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领导弱化”的整改情况。下发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明确了意识形态、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确保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修订了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试行)》,坚持重大事项党委会前置讨论后由董事会依法决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加强。 

  (四)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修订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全面规范党委决策程序,拟上会议题提前1至3天提交党委委员审阅,不成熟议题坚决不予不上会。认真执行党委班子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的规定,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招标和项目建设工作,相关工作在班子分工中一律明确由其他班子成员分管。 

  (五)对“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够,产业促脱贫措施不多,挂联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组建扶贫工作小分队,由班子成员轮流带队,每个月深入挂钩扶贫点驻村1次,每次不少于3天,已安排驻村走访8批161人次,累计更新建档立卡户的信息93户,对辍学儿童及时劝返。积极为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今年以来累计为贫困户捐款3万余元,资助村委会购买卫生清扫工具2.18万元,组织开展消费扶贫6.34万元。加大消费扶贫力度,为贫困地区销售红米、枇杷、石榴等农特产品,力争全年销售额达6000万元以上。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六)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规范学习活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列为党委会“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截止目前已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6次。 

  (七)对“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与各党支部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进行了对照检查。 

  (八)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强化舆情管理,有效处理舆论热点,今年以来未发生针对集团公司的重大负面舆情。 

  (九)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肃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2020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出学习专题10个。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打牢思想政治基础。对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台账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健全了学习台账,做到每次学习均有通知、有方案、有记录、有签到、有中心发言人,提升了学习的规范化水平。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十)对“落实党建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成立了集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举办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64人。印发了《2020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坚持每半年对基层党支部进行1次检查考核,每年进行1次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组织89名党员参加了“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9名班子成员参加了全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培训,确保了集中培训不少于24学时,培训面不少于80%。 

  (十一)对“党委抓基层组织建设主体责任弱化”的整改情况。对红河州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支部党员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优配强了支部书记。建立了党委班子成员挂钩基层党支部制度,每位班子成员每年深入挂钩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截止目前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指导党建工作14人(次)。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所属8个党支部已全部实现达标,红河州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党支部被评为“省级示范党支部”,是我州唯一获此殊荣的国有企业党支部。 

  (十二)对“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以两大集团战略重组为契机,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配强党组织书记,由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兼任二级集团党总支书记,三级公司党员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所在党支部书记,党员董事会成员进入支委班子。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选派9人参加了全州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培训。修订了“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把支部活动、主题党日与开展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吸引力和实效性。 

  (十三)对“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缺失”的整改情况。组建了集团公司工会组织,设立群工部,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建立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机制,选举产生了2名职工董事、2名职工监事。将党建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有机结合起来,把主题党日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达到了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目的。通过意见箱、干部员工心愿树、党务企务公开栏等载体,构筑企业与员工的沟通平台,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民主管理新格局。 

  (十四)对“破解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选人用人难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足”的整改情况。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企业的重要工作来抓,推动高中级管理人员有序更替、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晋升中层管理人员9人、平级调整19人、免职7人,公开招聘员工8人。开展了境外债券发行、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知识等业务培训,培训员工300余人(次)。制定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内设机构设置方案》,配齐配强了集团各部室干部员工。 

  (十五)对“党组织生活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党员积分制,组织安装云岭先锋APP,积开展党员积分评价,安装率、参评率均达100%。 

  (十六)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对招聘员工审查把关不严,导致1名无法提供学籍信息、1名虚开信用证明的应聘人员被录用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当事人主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书》。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班子成员向党委作出检查,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人力资源部部长向集团党委进行深刻检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十七)对“公务接待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提振工作效能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差旅费、业务接待费报销手续,坚持按公函接待,督促鸡蒙公司清退了不合规接待费。 

  (十八)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废止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对3名员工自学取得相关学历及职称领取的一次性奖金进行了清退。对原红河发展集团食堂费用进行了清理,所有在食堂就餐的员工按早餐10元、中餐15元的市场标准补足了伙食费差价。对业务接待和差旅费进行了联查,出差人员一天同时报了业务接待费和餐补的,对其中一项进行了清退。严格接待标准及范围,2名当事人对异地支付外单位人员住宿费用进行了清退。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十九)对“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在州委的关心下,健全了集团纪律检查机构。选举产生了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健全了企业工会组织。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各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干部职工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建立了积极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 

  (二十)对“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修订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坚持“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原则,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采购和工程项目,构建了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二十一)对“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及子公司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了领导干部家属廉政座谈会,全面开展了廉政家访、廉政谈话活动。制定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设置了内部审计委员会,配备了内部审计部工作人员3名。 

  (二十二)对“监事会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印发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对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了内部审计。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规范监事会工作,按时列席集团董事会会议,启用监事会会议专用记录本,做好列席会议记录。配齐配强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了2名职工监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3—3728764,邮寄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6号401室,邮政编码:661199。电子邮箱:htjtx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