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问题通报如下……”近日,元阳县各单位收到了巡察办发出的一份关于新街镇、黄草岭乡党委巡察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通报。这是元阳县巡察机构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元阳县将强化巡察整改、巩固巡察成效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追踪,严肃压实整改责任,多力合一,切实防止“一巡了事”,不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参加分管部门、联系乡镇(村、社区)的巡察反馈会,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并抓好督促。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担起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定期调度并加大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巡察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对已整改到位的事项“再检查”,坚决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抓具体、抓到底、抓出效,并在巡察反馈后2个月内及时上报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巡察机构全程联系指导整改,规范程序、严明要求,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通过发出巡察整改督办通知书、发出巡察建议书、进行通报等方式对整改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党组织进行督办、催办。
“巡察问题整改是巡察工作关键环节,巡察整改抓不好、落不实,巡察前期工作就可能付之东流。我们要通过立行立改切实解决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
为推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该县印发《中共元阳县委关于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意见》《中共元阳县委关于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中共元阳县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等制度,切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今年来,全县巡察共发现问题772个,目前已整改337个。(周笑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