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州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10月14日,州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常规巡察。 

  在见面沟通会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委巡察办主任刘翔向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起绍洪传达了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要求。 

  在动员会上,州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敢建指出,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能情况的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盯住领导班子,突出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州中级人民法院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查找落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起绍洪表示,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和法官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做到思想上深刻认同、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坚决执行。一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虚心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维护州委巡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二要坚持从严从实,主动融入巡察工作全过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扎实的作风、有力有效的工作,积极为巡察组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创造条件、提供帮助,全力配合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三要强化问题导向,同题共答切实推动问题解决,把巡察监督与自我纠错相结合,深入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查边改,为推动实现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州委第四巡察组公布了在州中级人民法院巡察期间(10月14日—11月12日)的联系方式,接受干部群众信访举报。 

  州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州中级人民法院值班电话:18308730068 

  州委第四巡察组意见箱:在州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门前,州法院后门值班室,州法院大门对面 

  邮政信箱:云南省红河州A301号邮政专用信箱 

  受理电话时间:0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