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五巡察组向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5月12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原州森林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决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监督检查原州森林公安局党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查找和推动解决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委书记专题会和州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7月10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向州森林警察支队反馈了巡察意见。

  反馈意见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公安工作的指示精神有差距;党委会议与行政会议职责不清;制度建设滞后;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员管理工作有差距;“两优一先”评选工作不够严肃;督促、指导、服务基层工作不够;违规支出费用;信访工作有差距;个人总结存在相互抄袭、应付情况;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资产采购及配置标准执行不严;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不够实;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不规范,运用谈话提醒第一种形态工作有差距。同时,巡察组还发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规矩意识。二是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三是转变工作作风,严守纪律要求。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以一丝不苟的作风、一抓到底的毅力,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要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强化成果运用,要把巡察整改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建设。

  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队长王石生表示,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推动森林警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以实际行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王超强调,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要认真整改落实,促使被巡察党委把管党治党的责任真正担当起来,确保巡察工作既能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又能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确保问题坚决改、彻底改、改到位,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整改清单、注重建章立制,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以整改促党建,以党建带队建,全面提升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发挥巡察工作推动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工作全面发展的作用。

  州委第五巡察组有关成员、州纪委州监委第一监督监察室、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