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7日至5月6日,2020年4月13日至5月12日,州委第二、第六巡察组分别对原红河州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监督检查红河发展集团党委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工作情况。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委书记专题会和州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7月10日,巡察组向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
反馈意见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其中,原红河州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国企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党委抓基层组织建设主体责任弱化,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缺失;公务接待不严格;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是:政治站位不高,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够明显;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机制不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肃不规范;落实党建工作有差距,党组织生活不规范,选人用人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不健全,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不到位;监事会履行职责不到位。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州委第二巡察组提出了6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国企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四是改进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主体责任;五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是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高度重视纪律建设。
州委第六巡察组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思想引领;三是改进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要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高度重视州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一是要提高站位,增强抓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二是要强化措施,狠抓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回音,整改有着落。三是要固化成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师绍文表示,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重视、倍加珍惜,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反馈问题。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要抓实整改,将巡察问题整改转化为集团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李成武强调,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要高度重视,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担当尽责抓整改。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确保彻底改、改彻底、改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从严从实整改,标本兼治重长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三是要强化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促发展。通过整改反思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努力方向,提高整改的综合效果。
州委第二、第六巡察组有关成员,州纪委州监委第七监督监察室负责同志,州纪委州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红河发展集团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