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3日至5月1日,州委第八巡察组对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9日,巡察组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及时研究部署,在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州委第八巡察组到场指导,党组书记赵珖菻代表党组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深刻的检视剖析,班子成员进行对照检查,并作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局党组书记赵珖菻召集班子成员、局直单位及机关科室负责人集中谈话,再次强调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三是党组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如实向组织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做到不瞒报、不漏报。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仍然存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中共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截至8月底,局党组研究分析党建工作3次,到基层党支部指导工作8人次,上党课4次,2020年局机关被评为“红河模范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州级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中考核为“好”。二是对局系统45名党务干部开展了为期3天的培训,就智慧党建平台、云岭先锋APP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党支部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作。局属18个党支部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党组成员按时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到分管站所上党课、巡听旁听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三是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与机关党委扩大会议、领导干部上党课、局机关政治学习等界线清楚,建档规范。严格按照“六有”要求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到有通知、有记录、有情况报告、有信息、有签到、有重点发言人材料、有局党组书记总结讲话材料。 

  (三)关于“意识形态‘四种责任’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印发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明确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对全局党务干部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增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对照检查,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三是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制度》,关停整顿《红河农业信息网》,对微信公众号、电子宣传屏的信息发布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工作微信群、QQ群做到实名登记,不断强化阵地意识,保证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四)关于“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原始凭证会计要素不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工会经费”的整改情况。一是退回了超标准、超范围列支650元工会经费,原工会经办人向党组织作出了书面检查。二是补齐了2018年1月49号、50号会计凭证相关内容,49号凭证补齐了会议批复并由经办人员作出书面检查,50号凭证补齐了接待公函。三是完善内部相关财务制度,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费、工会慰问费等公款支出报销审批程序,强化了内部监督。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贯彻落实省、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聚焦2019年户厕改造未完成任务目标,建立《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坚持每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二是举办厕所革命数据统计培训2期次,培训州县两级相关信息统计人员57人次。加强与省农村人居办汇报对接,逐级审核把关数据填报和系统录入,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三是召开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和“厕所革命”工作推进视频会,对标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压推进。截至2020年9月7日,全州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二类县达85.54%、三类县达50.34%。四是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主动对接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采取每月一次联席会议、每季度一次联合督导、每半年一次工作总结分析会等形式,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农村人居整治工作。 

  (二)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了《红河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并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二是重新组织实施干部任命规定程序,对事业单位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试用期满考察、任命。三是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工作条例》和《红河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三)关于“开展廉政谈话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以局领导班子分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廉政谈话制度》,明确了廉政谈话的方式和内容,规范有序开展廉政谈话。 

  (四)关于“产业扶贫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和行动,扎实抓好产业扶贫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红河州农业农村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方案》,抓好各县市的挂牌督战和日常督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县市挂图作战、逐一整改销号。三是认真研究7个贫困县2020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提出修改意见16条。每月开展产业扶贫项目调度,适时掌握各县市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加快实施。截至8月20日,全州计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997个,计划投资16.16亿元,占总投入的41.3%,13县市产业扶贫投入均超过脱贫攻坚总资金的30%。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存在问题 

  (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责任仍需进一步细化落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强化了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在党组会、党务培训会、党员大会等会议中多次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 

  2.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半年总结、季度分析研判,修改完善了涉农舆论工作预案,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对意识形态进行了检视分析。二是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资料、档案标准要求,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材料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存档规范。三是州植检植保站、州农环人居工作站、州动物疫病控制中心3家党支部分别召开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深刻汲取教训,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3.针对“未及时调整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的问题。一是以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党组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的通知》,明确了领导小组组长变动后及时调整的要求。 

  (二)关于“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不规范、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完善了《州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相关要求。二是认真落实学习规则,2020年以来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做到程序规范、主题突出。 

  2.针对“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知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与各党支部签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的主要内容。二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学习,将局系统各科室、站所的部分党员干部纳入培训范围,强化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修订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对班子成员的联系对象及时进行了调整完善。2019年组织开展2次局系统专业技术干部座谈会,计划2020年9月组织一次州农业农村系统专家座谈会,营造尊重人才、关心人才、团结人才的浓厚氛围。 

  (四)关于“曾发生在意识形态领域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发布实施“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不发生因信息审核把关不到位造成的失泄密事件和不当言论传播事件。二是组织对个人擅自发布涉密、敏感信息的警示案例进行学习,深刻汲取教训。三是对微信和QQ工作群进行全面梳理,对管理人员进行了网络安全知识培训,打好线下线上意识形态阵地保卫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732409;邮政信箱:蒙自市凤凰路中段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hhny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