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3日至5月1日,州委第八巡察组对州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7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交通运输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着力解决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州委第八巡察组进驻前,制定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全力配合州委第八巡察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和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州委第八巡察组完成了本轮巡察“回头看”各项工作。二是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清单并严格销号管理,7月10日、8月6日、8月24日三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合力抓、全体干部职工齐参与。三是聚焦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9月5日召开的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了谈心谈话记录留痕可查、查找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现场红脸出汗辣味十足。四是通过公开整改方案、公布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步骤等措施,向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传导了必须整改的压力和立行立改的动力,推动整改落实动真格,确保了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不落空。
(二)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以“能否全面落实、能否经常坚持、能否保证质量”为标准,印发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肃“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强化了对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规范了台账资料管理,确保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严格落实到位。二是着力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7月20日,组织9名党支部书记和3名新任支委委员参加了州直机关工委在州委党校举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7月27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再次召开全系统党务干部培训会,对9个基层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1—8月通过党组会议集中开展政策理论学习研讨9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7次,并于8月21日邀请州委宣传部赵晓东同志对全局干部职工培训了《如何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邀请州委党校朱加虎同志对全局干部职工培训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二是在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在9月5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班子成员都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四)关于“脱贫攻坚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抓好交通运输行业扶贫工作,督促并指导县市加快推进交通行业扶贫农村公路及安防工程建设,2020年下达县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319.5公里,目前已经完工104公里,完成32.6%;下达农村公路安防工程 3092公里,目前已经完工2863公里,完成92.6%。同时,从今年5月开始,坚持每个月在全州通报1次交通行业扶贫农村公路及安防工程建设进展情况。9月12日,在州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州公示的“红河州2020年省级脱贫攻坚奖推荐候选名单”中,我局被列入了10个扶贫先进集体公示名单之一。二是全力抓好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7月20日至8月10日,共派出10批共44人进村入户参与脱贫攻坚普查的查缺补漏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立行立改本次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党组会议不够严肃,随意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被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每次党组会议均做到提前收集会议议题,提前印发会议通知,重要议题会前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二是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召开的3次党组会议,除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传达州委、州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之外,其他议题均严格控制列席人员范围,随意扩大列席人员范围的情况得到了彻底杜绝。
(二)关于“对贯彻落实关于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站位不高”的整改情况。从2020年7月起,严格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州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制度〉的通知》(红室字〔2019〕78号)文件精神,以及《红河州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制度,自州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召开的3次党组会议,都按照规定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并在会议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7月27日,对全局9个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了全员培训,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步骤;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从2020年开始,坚持每年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按照“个别吸收、慎重发展”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关于“执行‘党费日’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9日,由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报告了党费收缴工作情况,并就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作了专题的安排部署。二是从2020年8月开始,严格执行每个月第一天“党费日”制度,由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员自行交纳,不再通知,并将每位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纳入积分制管理。目前,所有党员都能够在“党费日”当天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并印发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制度》,明确了党组成员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名单和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每年向局党组集中汇报一次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情况。二是局党组于8月24日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座谈会,组织全体联系对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认真听取了联系对象的意见建议,形成制度并长期坚持。三是局党组成员通过谈心谈话、走访慰问、邀请参加有关调研考察等途径,认真听取了自己所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建言献策。
(六)关于“单位内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查找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并印发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从廉政风险的信息采集、排查重点和分级、风险预警发布、考核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二是5月15日下发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的通知》,围绕各级领导干部和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人、财、物的运行组织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8个局属单位和12个内设科室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42个,制定防控措施154条;107名干部职工如实填报了《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累计排查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共562个,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共647条。三是积极拓展对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的监管,8月31日至9月4日,局党组与全局162名干部职工签订了《“八小时外”自我约束承诺书》。
(七)关于“公用经费的办公费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会计要素不齐全,落实工会文件精神不严谨”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会计监督,严把财务报账审核关,州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如2020年购买的办公用茶等报账凭证均严格按照规定标明了具体的单价和数量。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着力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6月4日至5日,由局财务审计科组织对全州交通运输系统的财务人员集中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三是收回了抗疫期间因理解政策有误发放的慰问金7.4万元,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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