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7日至12月6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红河州农业学校党委(以下简称“州农校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1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农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方面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大会精神列入2020年度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党员集中学习主题内容。二是完善《红河州农业学校学习宣讲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方案》,向全体教职工印发《红河州农业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组织教职工、在校学生学习,并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进行闭卷测试,对测试分数低于80分的教职工取消当年评选先进或优秀资格。三是在校园宣传栏、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上开设 “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大会精神”专栏。四是制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和学习计划,开展系列德育活动提升学生思想品德素养,现已开展学生思政专题教育4次、主题班会2次。
(二)关于“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建立党委会专人记录制度。二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行政议事规则。三是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加强民主讨论,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三)关于“学习掌握脱贫攻坚政策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帮扶干部召开脱贫攻坚政策学习培训会,学习相关工作要求,压实帮扶责任。二是按要求修改完善挂钩帮扶贫困户“脱贫达标情况表”,进一步规范扶贫工作台账资料。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每次党委会第一项议题,指定由党委副书记领学。二是制定学习计划,长期坚持促进全校教职工深学深悟。三是学校各党支部广泛深入学习领会,努力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四是组织学生出主题黑板报。五是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中增加相应内容,同时利用每天的校园广播向广大师生反复宣讲,做好线上线下学习宣传工作。
(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中共红河州农业学校委员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二是严格执行最新《公文行文规范标准》要求,查缺补漏落实行文规范。三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列入学习计划。四是按照《中共红河州农业学校委员会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制定《红河州农业学校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要求各部门、党支部认真做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台账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二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校领导班子年度重点工作,接受监督和评议;学校党委书记与各部门、各党支部签订目标责任书,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中,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中,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表现作为学校干部考核、业绩评定、奖惩、晋升的重要指标。三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宣传。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现已组织开展了2次主题集中学习;制定《红河州农业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等学习制度,印发知识手册;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栏、专题讲座等方式,主动占领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各党支部和各部门将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建立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制。四是完善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规范建立党员活动室3个,接入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提升“互联网+党建”水平;建立完善学校官方网站监管制度,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创建学校党建及业务工作新平台,引导培育广大党员干部的媒介素养和舆情意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教育培养学生树立“四个自信”,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核查修正巡察中发现的不规范台账资料。二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完成竞争上岗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研究制定《红河州农业学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情况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配齐离退休党支部委员会人员。二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要求,重新调整了两个部门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强化支委队伍建设。三是按要求建立党费专户独立核算党费,严格执行党费专户不得存入其他资金规定,单独设立党费会计账目。四是分别指定党政办和财务处专人负责党费业务及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党费工作。五是建立健全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对于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不得在党费中列支。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对《红河州农业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二是加强学校各党支部对党内法规的学习,6个党支部现已开展集中学习各2次、主题党日各3次。三是建立健全完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机制,按时按质按量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细则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采购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出台《红河州农业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物资采购管理。三是出台《红河州农业学校招生就业规范管理制度》《红河州农业学校校企合作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就业和校企合作管理。
(二)关于“力戒形式主义不彻底”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最新《公文行文规范标准》要求。二是根据规定,对学习教育走形式的党支部原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四是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实行三定两报备,规范台账资料收集归档,确保组织生活严肃、规范、可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根据巡察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并严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做好会前意见征集,共征求到领导班子意见和建议共46条,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共162条。二是制定会议方案并报州委教育工委审核同意。三是开展会前集中学习研讨。四是做好会前谈心谈话、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五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查找问题、认真反思、提出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六是会后会议情况公开,并将形成的“1报告8附件”以党委正式文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关于“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加强学校纪委干部队伍建设,为纪委办增加1名工作人员。二是重新调整领导分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专职负责学校纪律检查和校内巡察工作。三是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党规党纪。四是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做合格教师。五是在校园宣传栏中设置“党风廉政建设专栏”, 通报中央、省、州、校级违纪违法案例及反腐倡廉相关内容。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2020年度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学校2020年度党委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部门(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记录和检查工作记录,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细落地。三是党委会传达学习并对进一步做好学校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学校党委书记与各部门、各党支部签订《红河州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门)(党支部)》。四是根据学校建立的党支部联系教学部制度,设置支部党务公开栏,展示各党支部基本情况、支部开展工作情况等内容。五是在校园宣传栏中设立“党务公开栏”和“校务公开栏”各1块展板,并及时对党费收缴、使用和推优等内容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194362;邮政信箱:蒙自市滇南绿洲职教园区红河州农业学校综合楼9楼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13480824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