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6日至12月5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对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7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向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政治站位不高。 

  1.关于“学院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主动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4月份召开党委会议,对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再作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全院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主题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4月23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形式,进一步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三是各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会议、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学习交流等方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推动全院党员干部真正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四是学院党委已建立党委会议首要议题学习制度,每次召开党委会议,原则上第一个议题都安排专人带领学习,学习传达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五是结合《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省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4月份学院党委研究印发了《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0年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各党支部、部门、系部根据九个专题组织开展学习,确保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六是强化干部在线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平台,把常规的主题学习与在线学习相结合,拓宽学习渠道,增强学习的兴趣和热情,按时按质完成云南省领导干部在线学习任务。七是坚持跟进学习,适时发布跟进学习材料,及时把最新的学习内容印发给学院领导和各党支部,做到常学常新,跟上时代步伐。八是规范好党委会议记录,使用专门记录本,指定专人记录,会后及时整理成会议纪要,由参会的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做到记录准确、完整,台帐齐全。 

  2.关于“学院党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4月召开党委会议,党委班子成员再次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学院的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的要求融入到学院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二是4月各党支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和师生学习,抓好学习宣传,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切实增强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结合学院实际,已拟定了《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意识,优化工作作风,推动学院发展。四是4月29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0年第二次集中学习活动,专题学习研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培养时代新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五是各党支部、系部组织广大师生通过专题研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把精神学好学懂学深。六是各系部利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阵地作用,把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七是教务处、基础教学部联合将于6月组织开展案例教学、现场体验式教学等观摩课,不断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和针对性,促进校园文化活动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需求,真正做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二)党的领导弱化。 

  1.关于“学院党委书记参与学院日常工作少”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州委对学院党委书记所作出的调整,进一步增强党委书记作为学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学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书记、院长每月深入部门、系部、党支部、扶贫点了解情况,与基层教职员工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三是做好党委书记深入基层的谈话记录和民意调查,便于问题的收集和处理,不断提高党委的决策能力和效率。四是党委下发《中共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委委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定期深入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2.关于“未执行校长负责制”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要求,已健全完善学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纪委会、党委书记办公会、院长办公会参会人员、议事范围等作出明确界定,做到职责明晰,责任清楚。二是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有权有责,抓好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育质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良好工作机制。 

  3.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学院领导班子各类会议制度,厘清各自的议事和决策范围,规范会议议题和程序。二是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凡是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前都要认真调研,执行相关规定,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同时做到程序规范、决策科学、执行到位。 

  4.关于“学院党委科学配置资源能力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4月15日前完成了对学院七系涉及补短板项目设备资源配置、使用、运转等的详细摸排,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二是由教务处统筹,组织各系部教师于4月19日至30日开展了一次覆盖全院的针对教学设备操作使用的技能提升培训活动,提升教师对教学设备的熟悉了解和熟练操作水平,提高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控制学院实训室建设、教学设备购置,对申报采购的物资及预算严格把关,减少浪费,节约开支,避免积压。 

  (三)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院领导重温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坚持和完善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老好人”思想,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形,刀刃向内,真刀真枪,达到扯袖咬耳、红脸出汗的目的。三是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批评意见清单认真审核把关,“辣味”不足的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才能召开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四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四)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 

  1.关于“建档立卡户资料档案基础数据不扎实,因户施策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学院党委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和研究,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或方案,年末上报工作总结,每月按时上报扶贫工作推进情况。二是通过“转走访”,实际了解贫困户的生活情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学院为元阳县俄扎乡哈脚、普甲两个挂钩村委会贫困户配备床、被子、茶几、餐桌、热水器、凳子等生活物资,平均每户1200余元,共计34万余元。三是由院领导带队组建小分队,今年以来5次深入贫困点,进村入户,梳理和完善建档立卡户资料档案基础数据,做到户户清、底子明。四是学院每年为在校就读的挂包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减免学费,2000元/年/人。五是在招生宣传中,积极引导挂包户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到学院就读,给予学生一定的费用减免,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六是学院计划于年内组织开展电焊、摩托车修理、烹饪等实用技能培训,为挂包村村民提高劳动技能,以智帮扶,助力脱贫攻坚。 

  2.关于“教职工结对帮扶责任不平衡”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教职工会、党员会,在全院教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的脱贫攻坚责任意识,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局面和氛围。二是由各党支部组织教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将学院的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向教职工作通报,克服部分教职工认为扶贫工作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理论学习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学院党委已制定《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重视理论学习,落实学习活动制度。二是已制定学院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安排,本年度计划学习八个专题。三是4月开展了两次、5月开展了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按要求每次学习活动前,下发集中学习活动通知到参会人员,每位党委委员都认真准备交流发言题纲,并做好学习记录,做到学习活动台帐齐全。四是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学习交流等方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推动全院党员干部真正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确保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按照上级要求,各党支部于5月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学条例、在线测、见实效”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并进行测试,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六是学院党委已印发《中共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0年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网络培训,要求各党支部、部门、系部根据不同的学习主题,每月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形成学习常态化。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学院党委未按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整改情况。一是4月19日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使班子成员进一步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并印发《中共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扎实推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三是5月份各党支部召开了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会,认真研究意识形态和校园网络安全领域相关情况,并向学院党委进行专题汇报,11月份各党支部将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四是11月份由组织宣传处、纪检监察处、信息中心联合就意识形态和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一次专题督查。五是学院党委计划于6月份、12月份分别召开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党委会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年底前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专题汇报。 

  2.关于“缺乏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意识”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各处室、系部、党支部5月份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意识。二是3月份由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党支部,紧紧围绕对师生政治引导、参与学校常规管理、抓学生德育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学校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2020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学院党委在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形成分析研判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三是5月初,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云南红河技师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云南红河技师学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四是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各系部配合,认真抓好学生纪律,定期开展专题教育。由教务处牵头,信息中心和基础教学部配合,对学院内部活动和场所,以及对外开展的文化、体育交流等项目和活动进行全程监管,严格监控,严防死角。五是由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下半年对微博、微信群、QQ群等再进行全面排查、备案。 

  3.关于“领导班子未按要求撰写意识形态方面的对照检查材料”的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于4月20日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了《云南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云南省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在5月25日召开的学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中都已明确有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内容。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的整改情况。一是4月22日,按学院党委安排,组织宣传处制作了《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意识形态测试题》,通过二维码下发给全院教职工测试,全院教职工经过一次或者多次测试,均达到合格(80分以上)。通过此次测试,加深了全体教职员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各部门、系部和党支部在5月20日前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让广大教职工更加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院党委将于6月份安排一次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为主题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四是各党支部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中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等理论知识学习。五是系部都已作出在年内组织面向学生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宣讲活动安排,使之进课堂、进头脑。 

  (三)学院舆论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学习宣传氛围不浓”的整改情况。一是校园宣传栏中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的宣传海报已于5月完成文字修改审核工作,将于近期更新替换。二是学院团委于5月组织各班级团支部,按照不同年级不同主题开展黑板报宣传,主题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三是完成了行政办公楼2至5楼的楼道文化建设和各系、综合教学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识的制作安装,校园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2.关于“网络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不大”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宣传处、信息中心对如何提高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吸引力进行了综合研讨,就如何提高访问量和点击量问题提出了可行措施,目前正在试行阶段。二是组织宣传处与信息中心以及服务商开展了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版面整改商谈,待具体修改意见确定后预计1周内完成整改和收尾工作。三是组织宣传处重新修改拟定了《云南红河技师学院信息报送制度》,鼓励师生积极投稿,传递正能量,弘扬新风尚。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学院党委抓党建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渎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的思想,高度重视学院党建工作。学院党委已制定《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党委工作制度》《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每年4月、10月分别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议,在党委会议上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三是拟定于9月,筹备召开学院党员大会,审议学院党委工作,选举纪委领导班子。四是学院第一次团代会已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 

  2.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力” 的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统筹做好发展党员计划。按照上级党委下发的发展党员指标,把握“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方针,规范、合理发展党员,推动学院人才发展,激励思想进步、表现优秀的人才加入党组织。二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的准备工作。经过材料收集、分类整理、观点提炼,现已进入课件制作、课前筹备阶段,将于近期开班。三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对现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职工,加强培养教育考察,坚持发展程序,确保发展质量,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发展党员的任务。 

  3.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贯彻落实“三会一课”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学院制定的《党支部党建工作月报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未按时完成的的党支部及时通报,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并按要求做好电子台帐。 

  (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规范。 

  1.关于“‘党费日’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费日”制度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党费日”制度的相关要求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在学院《党支部党建工作月报表》中明确规定党费日制度执行要求,通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使党员按时缴纳党费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和意识。三是每月、每季度定期核算党员缴纳党费数额,严格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台账完备工作。四是党支部按照“党费日”制度要求,按时上缴党费,填报相关报表,登记好党员《党费证》。 

  2.关于“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和相关要求,促进党员严肃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二是责成各党支部支委会,从今年的组织生活会开始,会前对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肃认真审核把关,组织宣传处进行抽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3.关于“未严格执行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学院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做好工作的跟进和提前准备。二是在党支部换届选举前,组织对支委会成员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知识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为规范选举打下良好基础。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宣传处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规范、符合规定。四是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归档工作。基础教学部党支部已追查到2018年9月党支部换届时的选票并已作了备案。 

  (三)选人用人不规范。 

  1.关于“学院党委对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人员聘任管理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严格选人用人的规定程序,按照学院党委制定的《云南红河技师学院聘期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及测评考察情况,结合中层干部2018年度和2019年度履职考核的结果,院党委拟于6月对学院干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动议,进行推荐和考察。召开院党委会,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下发任免职通知。二是由学院党委指派相关领导,与涉及调整的中层干部开展任前谈话,并到相关部门、系部宣布干部任免决定,提要求,提希望。三是由学院纪委对全院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出廉政要求,保持清正廉洁。四是严格落实《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宣传处落实好每年年度履职考核测评,纪检监察处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2.关于“未开展职称聘任工作”的整改情况。一是学院成立了岗位设置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处负责岗位聘用具体工作。二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原则,人事处对学院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制定了《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和《云南红河技师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级别聘用试行办法》,并于4月23日经学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三是4月24日至5月14日,人事处根据《云南红河技师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级别聘用试行办法》,对学院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级别聘用评分并公示,对教职工反映的情况进行分析整改并确定拟聘岗位,召开院党委会,讨论决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事项并公示拟聘岗位,5月31日前完成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手续并签订合同。四是严格落实《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教职工学历及职业能力提升管理办法》和《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及学习培训管理办法》,努力提升教职工素质,加快培养适应学院健康、快速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关于“党委书记作风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州委对学院党委书记所作出的调整,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已制定《云南红河技师学院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学期应至少一次到所挂联的部门、系部或党支部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教学一线,了解联系点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学院整体教学和学生管理情况,切实解决师生反映的实际问题。二是已建立《云南红河技师学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加强协调酝酿,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决策水平。三是为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学院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学院建设发展,5月9日党委书记、院长业志强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听取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思想与工作的交流,努力改进工作。 

  2.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走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意识,规范廉政谈话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适时进行。二是深入分析研究,严肃认真对待,做好谈话记录,做到廉政要求不降低,谈话内容不雷同,杜绝千篇一律的不良现象,避免廉政谈话流于形式。发现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早提醒早约谈,做到警示教育警钟长鸣。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关于“违规制定私车公用补贴标准”的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违反相关政策的重新修正。二是对学院公务出行人员各种费用报销和出行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学院规定执行。三是2018年招生过程中发放的私车公用补贴和违规报销的油费、过路费共计20583.5元,已于5月25日前清退完毕,并按照车改后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重新核算计发,做好相关教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四是采取租车并且随用随租、定期结算的方式,缓解公务用车紧张的局面。 

  2.关于“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接待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院教职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规范接待。二是加强招生工作接待管理,规范接待工作,落实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接待报批手续,绝不允许“先斩后奏”、随意接待。三是严格报销手续和程序,严格报销单据审核工作,坚决杜绝违规接待。四是查实一餐饭吃出两张报销餐票的问题,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材料,认真分析原因,严肃纠正,引以为戒,并向上级相关部门作了说明。 

  3.关于“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普遍存在无公函接待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二是要求所有公务接待部门都必须持有公函才能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对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一律不予接待。三是规范接待手续,不搞铺张浪费,杜绝超标准接待、同城接待、陪餐人员超标、公款支付烟酒等不符合规定的现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 

  1.关于“党委书记没有带头开展廉政谈话”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州委对学院党委书记所作出的调整,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带头开展廉政谈话要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既要与班子成员谈,又要与部门、系部、党支部负责人谈,既要谈工作,又要谈思想,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廉政勤政。二是做好廉政谈话的相关工作,一对一、面对面谈,谈深谈透,并作好廉政谈话记录。 

  2.关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到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正研究制定学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及相关纪律规定。二是抓紧出台《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对教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导督查,对违反规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严格管理,严肃问责,有效警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关于“用制度管人治校差距较大”的整改情况。一是已拟定《党委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办公会议制度》《纪委会议制度》《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教学管理办法》《班主任管理及考核办法》《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较为重要的管理制度,即将陆续出台。二是教育全院教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非税收入没有及时上缴国库”的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意见中所提到的41.51万元非税收入已于2019年12月18日上缴国库。二是财务处认真梳理各项政策和制度,拟定了《学院资金收支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收费用及时上缴财政,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二)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1.关于“存在改变资金使用渠道的情况”的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开展政策、业务方面的学习,深刻领会各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增强纪律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二是财务处已拟定了《学院资金收支管理规定》,要求资金开支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或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渠道,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手续,凡是不符合开支范围和审批手续的不予支出。 

  2.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从2020年1月1日起,工会发放退休教职工纪念品,由工会统一购买有纪念意义的纪念品,统一发放,统一物品发票。二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开展政策、制度和业务方面的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工作能力。三是目前已拟定了《学院资金收支管理规定》,对资金开支各方面作出详细要求,待学院研究通过并正式下发后在全体教职工中作广泛宣传。四是严格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要求,从审核单据、支付、做账、复核层层把关,各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纠正,做到开支规范、符合规定、手续完备、账目清楚、科目合理、资料齐全。 

  3.关于“工会存在领取工会经费私存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为杜绝工会经费领取私存现象,工会立行立改,从2020年4月21日起,各工会小组开展活动需经费支出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同意后,由工会小组长先垫资,活动后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二是对《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工会委员会财务收支制度》作了修改完善,使之更加规范、严格。 

  4.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到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对接交流,了解掌握政策,做到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采购,绝对不踩红线。二是对申报采购的物资及预算严格把关,杜绝乱报、多报、预算与实际相差过大等情况发生,减少浪费,节约开支,避免积压。三是物资采购前严格执行《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学院内部报批程序,根据金额的大小、种类执行相关的审批,大金额的采购必须经行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采购。四是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财政厅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照《红河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等要求进行采购。五是对因时间紧迫、确实无法行使招标程序等特殊情况下急需物资的采购,也应先向上级相关部门作出说明,提出申请,经上级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7122940;邮政信箱:云南省开远市南洞路65号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6344887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