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州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6日至12月5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中华职业教育社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0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中华职教社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职教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职教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列入主任办公会 、干部职工会学习的第一议题,3月12日和3月26日召开主任办公会、干部职工会对《习近平致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贺信》(以下简称《贺信》)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使之贯穿工作始终,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中。
二是及时学习贯彻。3月17日下发通知要求十三县(市)中华职教社、红河州温暖农民工职业培训学校、红河州惠民职业培训学校、红河业余京剧艺术团(以下简称“两校一团”)组织学习《贺信》精神,深入开展研讨、宣讲、调研活动,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刻领会《贺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以贺信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职教社一项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应付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3月26日召开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总社、省社代表大会精神并制定州社贯彻落实意见,通过召开社务委员会、社员小组会的形式把上级会议精神进行学习,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落实到工作中。
二是及时安排学习。下发通知要求十三县(市)中华教社组织学习总社、省社代表大会精神,各县市通过召开社务委员会、社员小组会学习总社、省社代表大会精神,3月26日十三县(市)中华职业教育社上报学习情况。
(三)关于“兼职副主任作用发挥严重缺失”的整改情况
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将会议纪律作为兼职副主任的基本履职要求,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把兼职副主任参加主任办公会议的次数列入年度履职考核评价内容,充分发挥兼职副主任在职教社工作中的作用;5月下旬州中华职教社和州农业农村局在百福村举办荔枝产业技能扶贫培训;7月、11月州中华职教社和州人社局拟举办电工培训2期;10月、11月州中华职教社和州体育教育局准备举办保育员培训2期。
(四)关于“帮扶计划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年度帮扶计划。3月20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联点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并与镇、村领导座谈协商,围绕百福村委会发展荔枝、柑橘、砂仁、生姜等产业,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种植业上缺技术的短板,充分利用州职教社的温暖农民工职业培训学校、惠民职业培训学校的培训资源,选定发展产业扶贫、开展种植业技术培训。
二是开展送教进村活动。 4月13日至14日,州中华职教社到定点扶贫屏边县和平镇百福村委会开展农业科技培训,邀请红河州温暖农民工职业培训学校的农艺师讲授《种植与管理》和《常见农作物病虫防治》及现场解答培训,参训村民67人次,此次培训村民反映收获很大,后又被邀请到荔枝基地举办了一期荔枝修枝剪枝技能扶贫培训。今后拟围绕村组和村民的种养业发展需求开展各种技术技能培训不少于2次。
(五)关于“沟通协调不力”的整改情况
半年来州中华职教社“小分队”到扶贫挂钩点共6次8天,开展与贫困户一对一、面对面收家理家、卫生清扫、革除陋习及消费扶贫等活动,拉近与贫困户的距离,改善人居环境卫生,解决与村民沟通协调不力的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开展学习教育不认真。2016—2018 年未严格落实各年度全州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也未报送学习总结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未撰写心得体会”的整改情况
按照州委宣传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制定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等四个专题和主题教育中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撰写心得体会6篇,学习总结4篇。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2016—2019年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2019 年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未对“两校一团”和十三县(市)职教社开展舆情信息研判;对《红河社讯》《红河戏苑》未建立严格的审核把关制度”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和2020年工作计划研究。
二是 3月26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汇编》和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坚持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
三是制定《红河社讯》《红河戏苑》“三审三校”实施细则和发稿审批制度,即:一审高平,二审张野平,三审邓永继。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党员党性意识弱化,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及相关活动少及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州中华职教社党组织。及时向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领导汇报请示,撤销州文联州职教社联合支部,3月12日成立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党支部,选举邓永继同志为支部书记,建立“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
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廉政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树牢宗旨意识,履行党员义务和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党支部台账,规范会议记录。
(二)关于“对干部人事工作不重视。内设科室重要职位长期空缺;对干部人事相关条例规章学习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任办公会及时研究科室缺员问题,州中华职教社领导正与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的领导汇报编制、职数等相关事宜,近期将选调人员充实办公室。
二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能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习做样子,学风不实。学习不认真,存在“说了”等于“做了”问题及落实学习制度只建台账,应付交差”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改进学风会风。抓好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研讨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建设,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制定和完善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学习规则,落实学习计划,抓实理论学习研讨活动,坚决防止和纠正理论学习做样子、走过场,弄虚作假、应付交差现象的发生。
二是联系实际真学真做。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结合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一书进行研讨,立足本职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学习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做到融会贯通、学思用紧密结合。3月31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明确干部职工会议必须把党纪党规学习摆在首位,做到逢会必讲必学。
(二)关于“工作不严实,敷衍应付。工作弄虚作假;心得体会、情况报告照搬照抄;办文不严谨及会议记录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在严和实上发力,端正学风,转变工作作风,持续锤炼州委倡导的“七种作风”,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做到求真务实,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扭转不严实、不严谨的工作态度,杜绝照搬照抄现象。
二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及相关办文规定,制定完善《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公文处理办法》。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少,搪塞应付及开展相关工作打折扣”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每年主任办公会、干部职工会和支部会的研究议题,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建立职教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电视系列专题片,州中华职教社每位同志都撰写观后心得体会。
(二)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接待费报销不规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及会议费超支过大”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和会务费报销程序,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制定《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财务管理制度》。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关于“对创办单位监管不力。在职干部职工对“两校一团”3家单位的相关情况表示“不知道”“不清楚”;两位法人对两个学校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掌握不清,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州中华职教社对创办的3家单位长期疏于管理,致使工作机制不健全,存在风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创办单位的监督管理。将“两校一团”的“三重一大”事项列入主任办公会研究;每季度定期向主任办公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今后每半年召开一次干部职工会议,总结和通报开展工作情况,使每位干部职工了解和清楚“两校一团”工作。
二是建立校长、团长负责制。将“两校一团”负责人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建立校长办公会议、职工会议制度,今后长期坚持做到每月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和职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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