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财经学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7日至12月6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红河州财经学校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1日,州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抓党的政治建设缺乏力度”的整改情况。 

       1. 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 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党内法规;4月13日,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法规,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则落实落地。 

  2. 抓实思想政治工作。校党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为基本教材,开展党员常态化学习。班级通过“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主题班会等形式持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爱国主义等学习教育。同时结合德育课程进行学习,组织党员教师编制学习辅导材料,由各支部联系教学班的党员每学期对联系班级进行2次宣讲,不断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 

  3.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理顺校党委会、校务会和校长办公会关系,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4月底修订了《中共红河州财经学校委员会议事规则》《红河州财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红河州财经学校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红河州财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严格落实。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 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群团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帮助,制定了《中共红河州财经学校委员会对群团工作领导制度》。建立校党委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校党委每学年召开1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和听取校工会、团委工作汇报,实行校团委书记列席校党委会议制度。 

  2. 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规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规范会议议程,不减省会议议题。做好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请教代会表决通过教代会议题,规范教代会议程。明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学校工作报告、学校工会工作报告和上一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作为教代会规定议题。 

  3. 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强化教学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覆盖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努力降低学生流失率,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生,提升教育扶贫成效。建立控辍保学责任制,试行控辍保学目标化、责任化管理,并加强检查、督促和考核,有效降低学生流失率。特别重视做好建档立卡贫困生控辍保学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好国家助学政策。同时,改进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质量,努力消除学生流失隐性因素。学校与学生处、教务处签订《红河州财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辍学率控制在5%以内,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关心教育不到位、劝返流失生迟缓、班级教学管理不善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由校纪检监察室给予通报批评,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4. 强化教学管理和学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红河州财经学校师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并严格要求科任教师按规定办事,督促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既讲好课、又管好课堂纪律,既教书又育人,提高课堂学习效果。教务处通过每天的教学查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校纪检监察室严格执行教学工作问责制度,以问责促整改见成效。加强学生安全健康教育管理,一是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全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精神,制定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开学工作预案,目前教育教学秩序井然,师生中无感染症状者。二是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定期开展校园反恐防暴、地震、消防等安全演练,提高学生遇到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三是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学校与教师、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使每位老师和家长都明确自己的责任,共同抓好安全工作,真正做到责任到人。四是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校长亲自宣讲“疫情防控,我们的责任—开学第一课”,并利用校园广播、校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向学生进行系列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五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班会、演讲、征文、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等形式,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六是加强校内外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每日一小查,每周一大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七是加强住校学生的管理。值周领导、教师和宿舍管理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住校生做到离校到校一律点名,请假要办理请假手续。八是加强门卫管理制度。为了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学校门卫值班领导和安保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校内外人员进出校门登记制度,做好校园内部巡查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三)关于“制度建设滞后、执行不力”的整改情况。 

  1. 制定修订学校制度规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新思想新要求,全面修改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学校成立制度修订工作组,重新修订了《红河州财经学校党建制度汇编》《红河州财经学校文明建设读本》《红河州财经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红河州财经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红河州财经学校学生指南》。 

  2. 严格落实教学、行政管理制度。组织师生员工加强制度规定学习,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加大执行力度,严肃问责通报,促进科室干部提高管理能力和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1. 丰富学习形式。严格执行校党委、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一步丰富政治学习形式,除常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以及每周五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外,积极组织教职工收听收看“夜校访谈”等视频课程,组织教职工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网络平台开展理论学习,并通过分组研讨、提交学习心得、开展现场教学等形式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 

  2.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常态化。在原本开设的德育课程基础上,积极通过学校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校刊、《办学通讯》等平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眼入心入脑。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 

  (二)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不严肃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 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年度计划。结合中央和省、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制定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选题计划。3月19日印发了《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选题计划》。 

  2. 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增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性,每次学习活动提前通知,确保留足自学时间,提高学习质量。 

  3. 严格执行中心发言人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的要求,确定中心发言人。2020年,已开展三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杜绝了此类问题。 

  (三)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制缺失”的整改情况。 

  1. 深化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校党委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突出强化提升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巩固和深化,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采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教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专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教育部党组、州委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四种责任,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4月22日,召开了红河州财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云南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审议通过了《红河州财经学校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和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红河州财经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中共红河州财经学校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红河州财经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红河州财经学校“一会一报”制度实施细则》、《红河州财经学校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财经学校委员会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红河州财经学校2020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研判报告》,并签订了《红河州财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另外,将意识形态纳入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 

  3. 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宣传信息报送、广播室管理、校园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及管理方案等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度,对校刊、校园广播、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等阵地上发布的文章,严格执行审核发布流程,确保舆论导向正确。开展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提高教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了解和认识。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选人用人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整改情况。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红河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回避制度。涉及的同志已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检讨。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调整党支部人员组成结构,确保各党支部党员人数为7人及以上。2017年6月在学校党支部换届时没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2018年1月9日校党委下发了《中共红河州财经学校委员会关于调整马树坤等五位同志党组织关系的通知》(红财校党〔2018〕1号),学校6个党支部的党员数已符合规定。今后严格执行党支部换届相关规定。 

  2.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校党委已于2019年12月4日,免去高某信息技术专业党支部书记职务,并指派校党委委员、副校长任信息技术专业党支部书记。下一步,校党委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做好2020年学校党支部换届工作。 

  3. 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强支部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纪检监察室每季度到各党支部督查1次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旅游专业党支部、信息技术专业党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三)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不合规”的整改情况。 

  1. 按时足额收缴党费。认真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已补缴2017年5月至2020年3月间的党费,后期按规定收缴党费。 

  2. 规范党费管理使用。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于2020年4月7日完成党费专用账户的开设。明确并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规定。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落实学校发文审批程序,杜绝发文不严格不规范行为。 

  (二)关于“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的整改情况。 

  1. 重视业余党校培训效果。强化培训教师工作责任心和事业感,提升培训教师的整体水平,修订《中共红河州财经学校委员会业余党校党课学员培训鉴定表》,联系教学班党员必须对所在班级参训学员学习心得体会进行认真批阅,并作出评定意见,提高培训效果。2018年培训学员心得体会,已按上述要求,由联系教学班党员认真批阅,学员重新誊写。 

  2. 重视文件传达落实。严肃传达学习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发挥以案促改的作用。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的整改情况。 

  1. 领导班子成员重视一线调查研究。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强化责任心和事业感,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校领导听课制度》《党员联系教学班制度》《党员帮扶贫困生制度》《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并新制定和落实了《领导干部陪餐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深入科室调研2次。 

  2. 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树立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校纪委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走形式、应付了事等行为进行严肃通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对党不够忠诚老实,存在个人事项漏报、隐瞒不报”的整改情况。加强相关制度学习和日常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组织人事处认真审核,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涉及的同志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检讨。 

  (二)关于“管校治校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在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完善教育的保障制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效能,提升办学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纪律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校治校。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制度规范和纪律执行力度上加快作风转变。责成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教职工每周升旗仪式和上、下班时间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严格检查,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等突出问题,对每周的政治学习和教职工会议认真检查教师玩手机、不带笔记本记录等做与会议无关的问题,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取消当年校内“七个文明”先进评选资格。三是通过内外监督、严明执纪的有力手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达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切实将制度逐步转变为每个教职工的思想自觉。四是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会议纪律,加强教职工纪律教育,增强自律意识。校纪委对违反纪律的教职工给予严肃通报批评,并将惩处与年终绩效挂钩,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学校纪检监察室在4月20日、5月6日、5月7日对开会睡觉、上班迟到、没带笔记本参会等行为的15名教职工进行了通报批评,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格管校治校。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 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制度。修改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根据单位业务事项类型和金额大小设置相应审批权限,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相关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提高“三重一大”执行力。2020年3月18日,学校党委会重新调整了学校领导分工安排,决定学校财务工作由专人负责;制定了《红河州财经学校关于资金支付审批权限的规定》,明确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报经党委会研究;单笔支出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审批。 

  2. 规范接待费、差旅费报销程序。落实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已清退2017年至2019年报销包住宿培训期间伙食补助费4340元。2020年3月18日,学校党委会重新修订了《红河州财经学校差旅费管理规定》和《红河州财经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与上级规定相符,并印发各处室遵照执行。 

  3. 严控和规范列支渠道。加强学校财务人员对《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知识的培训学习,改进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机制,规范财务核算工作,严格按合规渠道合理开支。 

  4. 严格执行工会活动支出标准。严格执行《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红工发〔2018〕40号), 2019年12月4日制定了《红河州财经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支出管理规定》、2020年3月18日制定了《红河州财经学校工会经费支出管理规定》,已清退2018年州教育局组织“钟声杯”篮球运动会为3名运动员购买装备款和2018年教职工运动会物品费超标部分。 

  5. 规范资金发放签领程序。学校学生助(奖)学金和外聘教师工资的发放均由银行代发,均有银行单位客户专用回单,发放花名册均盖有银行业务专用章。已将学生助(奖)学金发放签字花名册装订至会计凭证;外聘教师工资发放花名册已安排外聘教师领取人补签名。 

  6. 严格报销单据、公务接待函、县市招生宣传会议签到册的审核。严格执行《红河州财经学校差旅费管理规定》和财务报账制度,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对涂改、造假单据一律不予报销。2020年1月始,已杜绝了此类情况。 

  7. 整治同一次出差费用拆分报销现象。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经学校差旅费管理规定》和《红河州财经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公务差旅报批制度,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 

  8. 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按照《红河州贯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凡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不具备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地方,出具不能刷卡的情况说明。2020年1月始,已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与州委、州政府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校领导、分化到各支部、各处室;年中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整下半年工作计划;年底总结全年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不足,并接受州委考核组检查考评。强化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全面深入查找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已完成学校所有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对副科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风险点分析;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廉政风险点查找、分析,并制定对应防范措施。 

  2. 深化校纪委“三转”。一是主动适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和严肃问责追责,充分发挥纪委职能作用,及时对省、州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开展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认真组织教职工对中央和省、州纪委政策法规的学习,吃透精神,严格执行,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从严从实,坚决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违规违纪人员的责任追究,增强法纪震慑力。校纪委将增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开展各项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情况及时督促处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 

  1. 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州委“十不准”。强化对中央和省、州党委政策法规的学习,吃透精神,严格执行,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州委有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力,认真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站位,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四种责任,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强化工责任心和事业感,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执纪问责。 

  2. 严肃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 

  3. 彻底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针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异地接待费用报销问题,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严肃政治纪律,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和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狠抓规范实施,确保令行禁止。二是依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有关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修改完善《红河州财经学校差旅费管理规定》和《红河州财经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报销管理工作,明确公务接待对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及程序、接待要求、接待费用管理及接待陪同人员数量等要求,严格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及报销审核、审批程序,增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相关要求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三是坚决禁止异地接待,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056758;邮政信箱:红河州职教园区红河州财经学校;电子邮箱:hhcxj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