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全过程推进政治巡察有力有效

  “全州共对563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各类问题8000余个,移交问题线索1000余件,立案查处200余人......为净化红河政治生态,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红河州始终把巡察工作作为强化党内监督和压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不断取得新成效,促进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把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廷伸。

  该州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要求,及时把脱贫攻坚、意识形态、机构改革、扫黑除恶以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减税降费等工作中的纪律作风问题,以及中央、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两手抓”,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式、新打法,在安排部署常规巡察的同时,统筹安排脱贫攻坚专项“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加强对县市的督促指导,把常规巡察和“巡乡带村”、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县市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工作。

  既注重精准发现问题,又注重发现问题后的整改,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整改机制。通过巡察整改约谈会、分管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巡察情况反馈会、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双反馈”等形式,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自觉扛起整改责任,“一把手”当好落实整改责任的“领头雁”,发挥“雁阵效应”。

  在督促整改的过程中,增强贯通思维、联系思维,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着力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纪检监察机关协同组织部门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通过抓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举一反三,深挖病灶,以整改为契机促进问题根本解决,推动日常监督走深走实,建立堵塞漏洞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效。(邓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