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不扎实,引领作用不明显;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程序不严格……”
日前,红河州委第十轮巡察各巡察组分别向州农业学校党委、州特殊教育学校党总支等9个党组织(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并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
据悉,州委第十轮巡察共派出9个巡察组对州中华职教社、州农业学校、州特殊教育学校、州财经学校、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红河技师学院、州民族师范学校、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开展了常规巡察,与全省对人防系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共发现问题312个。
巡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盯住党委(党组),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按照“三个聚焦”“四个落实”的要求,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加大政治监督力度,释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
州委巡察办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协作配合,提前发函收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有关情况。各巡察组创新方式方法,根据被巡察单位的职责、廉政风险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四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等,灵活运用谈话方式、认真查阅台账资料、列席有关会议、明察暗访深入了解、下沉一级调研等,强化巡察方法的运用,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落实巡察底稿制度和巡察后评估制度,切实解决好“谁来监督巡察组”的问题。
切实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坚持实行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制度的同时,本轮对6所州属院校的反馈,州委组织部派分管领导参加,州委教育工委主要领导全程参加,州委组织部、州纪委监委集中对院校党委(党组)书记进行党建责任谈话,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整改监督责任,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抓实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举一反三,深挖“病灶”,以整改为契机促进问题根本解决,推动日常监督走深走实,建立堵塞漏洞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效。(周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