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驻昆办(驻京联络处)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5日至7月20日,州委第八巡察组对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驻京联络处)党组开展了机动巡察。2025年8月27日,州委第八巡察组向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驻北京联络处)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传达学习反馈意见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时间节点、细分整改工作任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加强领导,统筹抓实巡察整改责任。办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带头肩负起整改责任。班子成员、各科室对照州委巡察反馈五个方面20个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形成《中共红河州驻昆办(驻京联络处)党组领导班子关于落实州委第八巡察组机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从严从实,扎实推动整改工作成效。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从整改中汲取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改。坚持聚焦问题抓整改、标本兼治抓整改、严实责任抓整改,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分析研判,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24条,采取对账销号管理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动问题整改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坚决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科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工作计划表。

2.及时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州委九届十次全会等会议精神,结合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围绕“9个破解”328项改革任务和“10个重点突破”,形成《州政府驻昆办(州驻京联络处)党组“9个破解”“10个重点突破”工作清单》,紧密结合驻外机构实际,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六项行动”。

3.积极探索建立与自贸区红河片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及与越南接壤的河口、金平、绿春三县沟通联系机制,制定《红河州驻昆办沟通联络机制(试行)》。不断加强部门间交流协作,聚焦“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充分发挥“窗口、桥梁、前哨”作用,做好在北京、昆明的保障服务工作,助推我州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

(二)关于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更好融入和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1.切实加强对驻京联络处的领导和监管。及时修订完善《中共红河州政府驻昆办(驻京联络处)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把州驻京联络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重一大”等重要工作纳入党组研究讨论决定范围。安排专人对州驻京联络处进行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州驻京联络处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决策部署,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政令畅通、风清气正。

2.加强信息传递工作。聚焦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国内外、省内外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传递工作。

3.紧紧围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等“三大经济”,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持续加强与驻地企业的沟通联系。初步搭建“红河籍在京企业信息库”,通过云南商会、省驻京办等渠道收集企业信息并建立台账;参加“京彩大理 商聚未来”在京招商推介会,搜集企业投资信息;与帮扶县市常态化对接,做好联络协调与服务保障。搭建常态化信息收集台账,重点收集经济发展、政策动向等相关信息,构建共享与分级报告框架;关注水利、农业领域国债、切块资金等政策,梳理推送清单并传递信息,跟进后续对接进展。结合“四个经济”(路衍经济、流域经济、低空经济、旅居经济)未来发展方向,与多家企业进行会谈,积极推动企业到红河投资考察,2026年以来开展自主招商5次、企业拜访6次。

4.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充分展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积极宣传推介红河知名产品,认真讲好红河故事,助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及时开展招商资料归集,完成我州13县市及3个园区最新招商项目册(120份)、宣传片(5部)收集。联动云南在京商会、行业协会及红河籍知名人士,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参加相关活动梳理企业投资意向,协同筹备推介活动;初步搭建“红河籍在京企业信息库”,持续核实信息、跟踪投资意向,推动在京企业了解红河投资环境。

5.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压实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的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及时更新驻地宣传标语。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督促班子成员及时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工作纳入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内容。

6.提高保密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和培训,增强保密安全防范能力。严格保密管理,确保涉密文件安全。对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使用、保管和销毁等环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7.党组及时审议通过《红河州驻昆办(驻京联络处)信访维稳工作预案》,积极参与处理全州各县市进京、到昆上访工作,与州信访局及各县市密切配合,及时协助做好思想稳控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源头预防,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三)关于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作风建设方面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学习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结合形势任务积极修改《中共红河州驻昆办(驻京联络处)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2.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做到党组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党组书记坚持每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报告;班子成员坚持每年与分管科室开展党风廉政谈话。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核验、事后归档”制度。无公函一律不接待,接待后及时归档公函、清单、凭证,定期开展内部排查并通报问题,明确“一事一申请、一审批、一结算”刚性要求。建立工会经费与行政补助联动机制。拨付补助前必须核实结余情况,结余充足的原则上不补助,组织“过紧日子”专题教育,强化节约意识。

4.结合驻外机构职能职责,将州驻昆办、州驻京联络处同步联动起来,持续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驻外机构实际及时制定《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驻京联络处)党组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清单》。二是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督促州驻京联络处加强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红河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报销严格执行“三单一票一函”,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

5.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做好驻京联络处资产管理核实登记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赴州驻京联络处开展移交资产实地清点工作,指导州驻京联络处及时建立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

6.严格执行财经财务纪律,严格执行采购流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全部纳入党组集体决策范围,严格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强化全程监督与责任追究,切实把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夯实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加强请求汇报。及时到上级组织部门汇报,认真研判并起草《红河州驻昆办(驻京联络处)党组关于党组班子人员建设的情况报告》,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

2.进一步完善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中共红河州政府驻昆办(驻京联络处)党组议事规则》,不断规范党组工作流程,严格党组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执行力,确保党组的执政能力、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3.加强学习和培训。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干部人事工作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学深学透,深入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流程、方法选人用人,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州驻京联络处实际,及时配齐配强办公室主任等干部队伍。及时审议通过、修订完善《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肃请销假制度,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持之以恒转变和改进作风。

5.在切实做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坚持“红脸出汗,排毒治病”,从严从实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到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政治建设能力,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持续扛牢整改责任,统筹抓好整改“下半篇”文章

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总结提炼、巩固和扩展整改工作成效,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加快进度、紧抓不放,坚决整改到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标准不销号。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把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在理论学习、党性锻炼、调查研究、从严管理等制度方面下功夫,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对制度还不完善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的战斗堡垒,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驻昆办(驻京联络处)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513635;联系地址:昆明市春城路204号红河州驻昆办;电子邮箱:310571333@qq.com。

                               中共红河州驻昆办(驻京联络处)党组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