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4月11日至5月10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5日,州委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1. 针对“主动作为不够,担当意识不强。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州委‘13611’工作思路和‘五个大抓’安排部署方面没有很好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的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州信访系统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把整改的成效体现在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信访保障工作万无一失的政治担当中。一是7月初制定下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红河州信访保障工作方案》,7月中旬召开全州信访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信访局长会议,对全州信访工作特别是建国70周年信访保障工作作了动员、部署,适时召开视频调度会对各县市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度。二是从7月份开始,全面开展为期3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三是深入开展了领导州、县市、乡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四是扎实开展了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和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五是加强加强信访信息研判预警,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信访动态“零报告”工作;六是作好应急劝返准备工作。大庆活动前夕至活动期间,拟分北京、昆明、弥勒三道防线做好劝返工作。其中,驻京劝返组已于8月底进驻北京。局党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据统计,今年二季度以来,全州信访总量件2293次(不含上级转交督办件),同比下降6.75%。群众越级进京上访7批9人,同比批次下降27.6%,人次下降39.4%;越级到省上访36批89人,同比批次下降25.4%,人次下降8.5%。全州到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4人5人次,同比人数下降7.5%,人次下降9.2%。2. 针对“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暑不够坚决有力。如:按照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要求,落实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等具体工作中有畏难情绪;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的具体落实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问题。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局党组责任意识、科学决策能力,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认真抓好落实。今年以来,按照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信访局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领导接访下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和案件评查等工作。今年二季度以来,州委、州政府9位领导接访了23批33人来访群众;梳理排查27件信访案件作为省、州领导包案化解的信访案件进行交办,已化解19件;交办“四大重点”信访矛盾70件,已化解33件;开展案件评查16件。3. 针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履职尽责有差距。州信访局作为成员单位之一,虽然制定了《州信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机制》,但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多,没有很好地结合部门实际,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局党组定期研究扫黑除恶工作,结合信访工作,抓落实、抓落地。今年二季度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3次,制定《红河州信访局关于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红河州信访局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认真开展工作。今年至目前,我局共甄别、转办涉黑涉恶信访案件443件。同时,认真做好了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1. 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存在‘一言堂’现象。如:2017年5月10日局务会上研究班子分工问题时主要负责人直接分工;2017年8月30日局长办公会上研究经费时主要负责人先定调再征求其他班子成员意见”的问题。今年,制定州信访局党组议事规则,对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等作出具体规定。党组成员进一步增强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始终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和处理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今年机构改革结束后,我局提拔和轮岗了一批科级干部。在此项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州委组织部、州纪委的通知要求和规定程序办理,坚持原则,任人唯贤,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经得住检验。今年以来,每一次党组会、局务会研究工作,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规则。会前,向党组成员征集议题,议题确定后提前印发与会同志。会上,党组成员或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局长末位表态,杜绝“一言堂”现象。2. 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辣味不足且在州委督导组发现问题指出后仍未认真整改落实。抽查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州委第四督导组已于2019年2月1日指出班子成员批评意见清单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的情况,但2月3日的民主生活会上多数班子成员仍然没有按要求认真整改”的问题。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会前作充分准备。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党组书记亲自作动员、布置、提出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将征求到的意见原汁原味梳理反馈给党组成员本人,提前10多天通知党组成员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认领反馈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汇报自己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情况。特别是对还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问题,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和时限,亲自撰写剖析材料,交党组书记审核把关。三是开展交心谈心,写好批评清单,充分统一思想。四是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进行自我批评。同时,坦诚相待,直奔主题,直面问题,充分开展相互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在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共提出互相批评意见51条。

  (三)关于“脱贫攻坚担当作为不够”的整改情况。1. 针对“帮扶措施单一,扶持办法不多。挂联的放阳村委会已于2018年脱贫出列,但由于协调推进力度不够,小坪坝村黄泥巴坡至南斗北村丫口1.8公里通村道路至今未硬化”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挂钩扶贫村通村道路等公益事业建设问题,党组书记积极同州、县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已争取到项目支持,年内将修好这条公路。二是关于扶贫措施和办法,主要是发展产业,巩固扶贫成果问题。今年3月下旬、8月上旬,由局党组成员带头,率全局干部职工先后3批深入扶贫挂钩点和挂联户,开展了劳务输出、砂仁种植、土鸡饲养等产业发展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今年,草果坪等村的砂仁产业丰收在望。2. 针对“部分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责任感不强,有交差应付的思想。查阅2018年11月29日和12月3日走访记录,其中有4名干部职工走访记录图片资料不真实,同一天走访着不同服装,着装与季节不符”的问题。经认真查核后,局党组对涉及此问题的4名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切实改变作风,实实在在投入到精准扶贫工作中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在今年开展的到扶贫挂钩联系点深入走访中,干部职工作风务实,深入挂联户,进一步核实“六清”,宣传扶贫政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送去衣物,与群众拉近感情,共同分析、研究产业发展问题,认真填写走访记录。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透彻”的整改情况。1. 针对“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上还有差距”的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制度化长态化开展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并认真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今年二季度以来,局理论中心组已举行学习活动5次。其中,2019年4月18日,理论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2次,其中,2019年4月19日,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我局拟于今年第四季度组织全州信访系统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研讨培训。2. 针对“对理论学习研讨不够深入有力。在理论和政策文件学习上存在泛泛而学,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未充分结合信访工作进行深层次探讨和交流。如:对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打赢‘三大攻坚战’如何发挥信访部门职能作用的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加强集中学习研讨,在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指导工作上狠下功夫,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理论中心组每次学习活动,确定1至2名党组成员为中心发言人进行发言,结合信访工作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同时,其他同志均写出学习心得交中心学习组秘书归档。2019年8月9日,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众化宣讲活动,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了宣讲。二是加强个人自觉自学。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学习,绝大多数同志超额完成了学习考核分,学习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特别是党的历史、理论和政策。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1.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存在以材料代替集体研判”的问题。今年以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次,认真分析研判本局和全州信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 针对“了解民意、把控舆情、引导舆论热点等工作开展有差距。将信访工作与舆情特点、热点结合起来进行全局性、前瞻性的分析研判不够”的问题。结合信访局工作职能职责,每月分析、研判一次来信来访中的舆情热点、社情民意、重点群体,积极参加州委网信办召开的舆情分析研判会,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突出信访问题情况,向信访群众引导好相关舆情导向。3. 针对“对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思想引领不到位。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大讲堂、各类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较少,在意识形态工作问卷调查中还有3名干部职工不知道本单位意识形态分管领导”的问题。加强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先进模范学习、树立自己良好形象。2019年8月9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了张富清同志的先进事迹。年初,局党组对本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作了研究,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了今年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内容,目前正积极开展相关创建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弱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1. 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不正常。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因不严不实而被州委组织部通报;个别领导干部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被州委组织部通报”的问题。2019年7月31日,局党组会议听取局党支部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党建工作,加强党组对支部工作的领导。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重点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着重抓了4件事:一是抓支部规范化管理,夯实支部工作基础;二是抓住“少数”关键,防止机关党建“灯下黑”;三是抓主题党日活动,牵引支部活动正常化;四是抓作风纪律建设,确保党员队伍先进性。具体是:一是党支部合理安排开展组织生活的时间,每次开展组织活动均提前向党员领导干部发出提醒,如实、认真、全面记录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二是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一项组织纪律,更是一条政治规矩。今年以来,党组成员均严格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的规定,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2. 针对“未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查阅2017年2月14日党支部换届选举台账资料,未调阅到选举办法、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监票人建议名单、选举结果报告单等资料”的问题。局党支部书记率组织委员先后两次到州直机关工委汇报了支部工作情况和支部任期等相关情况。明年2月,我局党支部任期届满。目前,我局正按照党章规定的换届选举程序和州直机关工委的具体要求做好党支部换届准备工作。局党组将切实加强对支部换届工作的领导。3.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查阅资料发现,存在将同一会议的图片多次用作不同会议的图片资料的情况;未严格执行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的规定,未调阅到2016年9月、2019年3月召开支委会的会议记录;2018年个别领导干部未讲党课被州委组织部通报”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三定两报备”制度。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因我局工作特殊,如个别支委驻北京、昆明开展劝返工作难以召开支委会,支委同志回单位后及时补开支委会)、1次党员大会,并使用“云岭先锋”手机APP上传会议情况。据统计,今年二季度以来,共召开支委会6次、支部党员大会6次。二是年初即制定州信访局领导干部讲党课计划发给党员领导干部提前作准备,并适时提醒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的通知、讲稿、图片等统一归支部备查。今年至目前,已有4名局党组成员讲党课5次。三是明确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做好支部工作记录,完善相关台账。4. 针对“对党员教育监管缺失。2016年2名党员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2017年州信访局被州直机关工委评定为软弱涣散党支部”的问题。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加强警示教育,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守“底线”,不碰“红线”,预防党员违法违纪。5. 针对“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党费列支除查阅到2018年9月4日有支委会集体研究的记录外,其余都未上会研究。用党费列支购买儿童读物等与党员教育无关的书籍;2015年用党费发放‘读好书·谈心得’征文活动奖金7人1600元”的问题。认真执行党费管理、使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党费使用程序和范围。2018年10月以来,支部未使用过党费,共计余额8030.76元。2019年8月21日,党员大会上通报了党费收缴情况。2015年用党费发放支部开展“读好书·谈心得”党员读书竞赛征文活动奖金1600元和2016年用党费列支购买儿童读物等与党员教育无关的书籍款700元,已于2019年8月5日全部清退,按州委巡察组和州直机关工委的要求进行缴存。

  (二)关于“对抓班子带队伍重视不够” 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交流轮岗机制不健全。信访工作处于见子打子被动应对状态,干事激情减退,担当作为和创新意识不强,合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建立干部交流激励机制。加强局内科级干部轮岗,积极向其他部门推荐交流干部。对德才兼备、工作表现优良、工作成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积极提拔任用。二是建立干部关怀机制。对每一个干部、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思想有波动的干部,局党组书记亲自进行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对生病住院和配偶生小孩的干部,局党组安排班子成员进行看望。对退休党员、干部,局党组安排班子成员进行家访,通报工作,看望慰问。对小孩就学问题,局领导亲自出面协调,尽力为干部职工解决家庭或生活困难。2019年5月31日,我局调整科级干部1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2名、事业单位干部2名,从政治上进一步关心了干部成长。提拔、交流的干部工作积极、任劳任怨,很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抓作风建设缺乏恒心和韧劲”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变上访为下访,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差距,对事关民生的重点、热点、难点分析研判不够,在接访工作中一些亟需解决的合理诉求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重访、缠访、闹访、越级访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今年上半年,投资20万元建成规范化的州级“人民满意窗口”,示范和推动各县市“人民满意接访窗口”建设,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局党组成员经常到接访窗口座班接待群众,认真接待每一批群众来访,耐心做好来访群众思想疏导工作。二是定期对信访形势及信访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分析研判,针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三是积极探索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做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重访、缠访、闹访、越级访同比下降。

    (二)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落实情况。1. 针对“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安排工作时多为简单转发文件、下发通知,抓落实的措施办法缺乏针对性、实效性”的问题。在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安排工作中,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并加大督促督办力度。今年,制定的《2019年州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红河州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红河州信访保障工作方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红河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等文件,结合实际,内容实在。不简单转发上级文件,减少发文数量。今年以来,我局只召开过1次全州信访系统的会议,把精力花在抓落实上。2. 针对“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下沉一线调研督导较少,没有形成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报告,调研报告的质量不高,总结提升不够”的问题。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到联系的县市、扶贫挂钩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调研前,先分析、研究、理清调研指导工作的重点和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增强工作针对性。在调研过程中,直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针对性强的指导意见,调研结束后认真撰写调研报告。近期,局党组成员已率相关同志深入各县市对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信访保障工作,特别是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稳定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同时,深入扶贫挂钩联系村、户,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指导挂联户发展产业和稳定经济收入,巩固扶贫工作成果。3.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有官僚主义作风表现。在谈话中干部职工普遍反映个别班子成员强调客观多,存在深入基层时讲排场、懒政怠政、接访态度差、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问题。局党组成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到基层调研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自觉交纳伙食费,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1. 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2016、2017年无公函接待7次”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定了《红河州信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13个相关制度。严格坚持制度,杜绝公务接待等活动财务手续不规范的现象。2. 针对“2016年3月23日违反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给13名未参加工会活动的干部职工每人发放伙食补助100元,计1300元”的问题。局工会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文件的学习,严格经费管理使用。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有些财务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局党组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对2015年以来全局行政、工会、党支部财务重新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2019年8月8日,局工会2016年3月23日违规发放的伙食补助1300元已全部清退,并按要求及时缴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1. 针对“对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谈心谈话时工作交流多,思想、纪律等方面问题提醒得少,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2016年3名干部因违规违纪被党政纪处分”的问题。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力度,坚持经常性的交流谈心制度,提醒干部职工时刻紧绷廉政之弦,筑牢纪律防线。今年至目前,共开展廉政党课教育2次,由局党组书记亲自上廉政党课。同时,5月24日、8月21日组织党员、干部先后到州看守所和州委党校“红河州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警示教育。每逢节假日前均召开党员、干部职工大会,由局党组书记作纪律作风教育、提醒,杜绝干部职工违法违纪。2. 针对“违反规定评优评先。2018年将2016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2名同志1名评为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1名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的问题。严格执行《党章》《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评优评先的规定,严格按照州直机关工委关于每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优秀”等次评定的规定,确保评优评先工作符合规定。

  (二)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1. 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报销手续不齐全,报销单据无领导签批,购置办公用品未附明细等问题突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细化报销审批程序,重申支出凭据要件规范,严格审核,并定期开展自查,杜绝手续不全报销的情况。在整改落实中,已进一步健全、完善13个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则。2. 针对“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严。如:2017年5月、6月重复支付印刷费1517元”的问题。强化资金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提醒监督,切实落实财务人员的初审责任、办公室主任的监管责任、分管领导的审核把关责任,强化财务手续和资金使用监管。2017年 6月 19日我局向红河州“民之源”印业公司蒙自分公司重复支付的1517元印刷费,已于2019年5月6日退还州信访局账户。3. 针对“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如:2017年、2018年重复报销差旅费10人次,其中1人重复报销4次,6人每人重复报销1次,计1500元;2017年3月27日有3人各多报差旅费1天,计300元”的问题。严格按照我州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报销标准执行,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一律清退。2017年、2018年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已于2019年8月7日全部清退,按规定缴存。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关于“干部职工廉洁教育不严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个别干部在2016年受到纪律处分后,对自身错误认识反思不够深刻,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没有引以为戒、深挖根源,仅作一般性剖析。局班子对发生在身边的违纪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未及时对干部职工加强警示教育,以此增强队伍的廉洁意识”的问题。一是采取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支部党员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加强党章、党纪、党规、监察法及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局党组书记经常强调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二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局党组书记及时对相关干部谈心谈话,进行了提醒。三是加强了对受处分干部的跟踪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730260;邮政信箱:蒙自市州行政中心州政府办公楼C106室;电子邮箱:hhzxf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