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5月9日,州委第3巡察组对红河州地震局(以下简称州地震局)进行了巡察。7月17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地震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从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上找差距,强化党的领导作用,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自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以来,先后5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细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截止目前,通过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学习、支部集中学习、讲党课等形式,2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学习,不断打牢理论基础。
三是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2018年扶贫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2019年扶贫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落实,并形成方案,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对2015年以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认真清查清退;审议通过州地震局明确定密责任人制度和定密制度,对保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专题研究调研事宜,严格落实州委“调查研究”之风,为以后工作的开展和决策提供了详实依据;8月19日,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贯彻落实措施;专题审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保证了民主生活会召开有序、规范、高效。
四是落实州委、州政府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整改方案,强化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在两年之内完成9个基准站、4个基本站、69个一般站建设。继续加强汇报与协调,争取将绿春、河口、屏边3县数字化测震台建设纳入全省新增地震预警基准站建设项目中,努力实现2022年数字化测震台县县覆盖的目标。
(二)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形式,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议事规则》和《党委工作责任分工制度》等制度规定,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打下坚实理论基础。
二是建章立制。重新修订完善了州地震局执行民主集中制办法、州地震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州地震局局务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为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研究问题时,坚持先由分管领导根据实际工作提请党组研讨,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召开“三重一大”决策会议时,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请示派驻纪检组派人指导监督。
(三)关于“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决策部署。7月12日,邀请州扶贫办有关人员为全局作脱贫攻坚专题讲座,有力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坚持局党组每年对扶贫工作的研究不少于2次。今以来,已研究扶贫工作3次。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员,选派3名干部参加驻村工作。
三是加强与挂联村所在乡党委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问题。利用走访挂联点的机会,与乡党委、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员召开座谈会3次,指定专人负责,与乡党委、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员随时保持联络,沟通协调脱贫事宜,共谋脱贫良策。
四是落实帮扶措施。在2018年产业扶持种植2000株泰国柚的基础上,2019年继续扶持种植3000株,已于7月底前完成。在“扶志”方面,采取党课、座谈会等方式,增强跟党走的决心和发家致富的信心。在“扶智”方面,采取技术培训讲座、种养殖参观学习、实地指导帮带等方式,提升贫困户增收致富的能力。与乡党委和村委会共同努力,对2019年戈它村委会将如期脱贫的7户贫困户进行拾遗补缺,带动整治乡村卫生环境,确保如期脱贫出列。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一方面,通过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党课等,凝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刚性约束、社会宣传舆论引导、日常习惯养成等,帮助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三观”,逐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在学习形式上,以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抓手,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理解。在学习方式上,以视频教学、专家讲座、体会交流等相结合,丰富学习的多样性,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严格落实“四个责任”。8月30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舆论引导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党组主要负责人把树导向、管方向作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抓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及责任要求,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党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承担落实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具体业务工作中,加强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是持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安排创建文明单位相关工作,争取实现文明单位创建一次验收通过。
五是加大新闻宣传。积极宣传好地震局服务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共建共享社会民生发展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和取得的新成效,凝聚、激励全系统各级干部职工同心同德,奋发进取。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种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袋500余个,宣传纸杯2000余个。
(二)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州委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进一步修改完善州地震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和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并认真对照方案和清单,抓好落实;进一步修改完善州地震局教育活动计划,主要领导认真审定教育活动计划,自觉参加组织学习教育,带头搞好宣传,带头搞好舆情引导。
二是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共选派参加上级各种培训40余人次。
三是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和分析研判工作。3次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产生的有关地震方面的舆情有针对性地制定预见性措施,对地震舆情的发生、趋势、走向、影响等进行分析研判,控制舆情发展。
四是研究制定州地震局涉震舆情处置方案。明确了涉震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科室人员的职责,划分了涉震舆情的等级和应急响应启动,确保涉震舆情发生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州委有关工作要求,深化对白恩培、仇和的“两面性”、“两面人”及对政治生态遭受严重破坏危害性的认识。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为巡察整改工作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是及时谈心谈话。党组书记分别同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坚持实事求是、实话实说的原则,开诚布公、谈心谈话,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提醒和纠正,防微杜渐,最终达到增进了解、关心爱护的目的。
三是认真查摆剖析。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州地震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8月30日,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带头,认真梳理2017年、2018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和相互批评意见,对辣味不足,谈工作成绩多、点问题少,没有见人见事见思想,对白恩培、仇和的“两面性”、“两面人”及政治生态遭受严重破坏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等问题认真查摆剖析,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方向和措施。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以支部集中学习的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二是坚持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2019年以来,专题研究党建3次,深入分析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和解决措施,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推进。
三是全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云南省委组织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支部活动室建设,严格按照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电教设备、有制度的标准建设,争取支部规范化建设2019年达标。对组织生活方式内容单一的问题,采取观摩学习、讲座等方式丰富组织生活。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点不突出、内容不丰富的问题,制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将脱贫攻坚、地震科普宣传、形势政策教育等纳入支部主题活动,增强支部活动的多样性。
四是严格落实党支部岗位职责。做到各执其事、各尽其责。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水平。
五是加强退休党员管理教育。利用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微党课视频教学、电话谈心交流、走访慰问、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向退休党小组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人事法规政策。通过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红河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制度,严格选拔任用标准不走样,执行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合规。
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严肃执行没有按规定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没有征求纪检部门廉政意见的不上会有关规定。针对2017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对当事人进行档案审核,补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同时,党组书记、局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选上来的方式,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按每年不少于4个县市的力度,分批对县市专业人员选调到州局顶岗学习,今年,已安排6个县市参加州局顶岗学习。积极争取省地震局下派2人到州局交流指导,选调州局1名专业人员到省地震局顶岗学习,提高现有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同县市的沟通协调,争取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能满足监测、防御基本工作需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干部职工学习的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对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再学习,深化对做好全州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是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针对全州震害防御、基础投入、专业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部署安排专题调研,确定努力目标并形成具体调研报告。现已形成人才、设防、投入、制度4个方面专题调研报告。通过查找问题及原因,明确努力实现的目标,加快补齐短板,提高全州防震减灾能力。
(二)关于“执行报告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作风纪律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局机关作风建设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按要求从严从实、落细落小抓好落实。
二是落实岗位职责。对定岗定责情况进行再梳理、再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岗位和责任人责任,对未按规定落实有关工作的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恪尽职守、认真履职,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重点敏感岗位、重点工作人员,在纪律作风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教育到位,形成常态化。
二是加强法纪和政治纪律教育。今年以来,共学习上级纪委监委下发的各类通报6次,通过以案说法,全体干部职工的遵规守纪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对2018年2名驻村工作队员因无故不在岗、无故不参加会议被挂联乡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以此为鉴,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章守纪,严守工作制度,严防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依制度履行职责的意识。对2016年至2018年,局工会会计凭证未填写记账凭证,造成账目不清晰明了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相关责任人依制度及时予以完善;对2016年未严格履行相关手续购买传真一体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要求今后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采购。
二是严格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制度。进一步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是主要领导坚持每年约谈班子成员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不少于1次,要求谈话内容必须紧扣廉政风险点,紧扣科室实际工作,紧扣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态。
三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聚焦监督对象和监督重点,明确必须定期、不定期采取看、听、问、查等方式,从严从实有效监督分管科室。
四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会议。听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今年局党组共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各3次,听取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各2次。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分析查找风险点。召开党组廉政风险防控查找专题会议,对全局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共查找出资金、项目管理等5个风险点。结合存在风险点,修改完善州地震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从严从实执行制度规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732689;邮政信箱:蒙自市天马路西段州级行政中心(红河州地震局)B622(办公室);电子邮箱:eqhhgo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