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巡察完成全覆盖任务55.68% 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弥勒市采取五项措施,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有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政治巡察这一根本任务,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截至目前,本届市委已完成对12个乡(镇)、37个部门24个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完成全覆盖任务55.68%。

  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立足被巡察单位特点,通过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来访来信等方式,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围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和减税降费等工作的开展,对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领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巡察,采取各种巡察手段,深挖细究问题线索,精准发现问题,提升巡察实效。

  提升巡察队伍能力。选优配强巡察组队伍,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跟班培训、以巡促学、以干代训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切实解决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不够的问题。把好“纪律关”,强化巡察队伍作风建设,加强人员纪律教育,出台“五不十不准”工作纪律,确保巡察工作零差错,人员零违纪。

  健全巡察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弥勒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意见》《巡察工作协作机制》,制作《弥勒市巡察工作流程图》,通过健全完善和探索创新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有力推进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遵循。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把问题整改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各环节,边巡边移、边巡边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通过“建账”“交账”“转账”“查账”“销账”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核实问题线索、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整改到位。对30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巡察党组织73个(含20个行政村4个社区),至第八轮共发现并反馈问题482个,追缴非税收入1600万余元,收缴违纪金40万余元,移交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调整5人,停职检查1人,诫勉谈话125人,提醒谈话19人,通报批评6人,巡察工作的力度和效果不断增强,利剑作用彰显。(庞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