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坚守政治定位 推进巡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红河州委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全州巡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持对标对表,牵住了“牛鼻子”。州委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先后召开18次常委会议、8次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和省委决策部暑、听取巡察汇报、研究安排全州巡察工作。研究制定了全州五年巡察工作规划,认真执行“三个汇报机制”,坚持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全州巡察工作精准、有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2016年9月,八届州委首轮对建水、石屏、红河3个县的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3个,移交问题线索54件,巡察利剑首次出鞘就彰显了巡察制度强大的威力。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了“枪靶子”。坚决扛起“两个维护”这一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及时把脱贫攻坚、意识形态、招投标、扫黑除恶、机构改革、加强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减税降费等工作中的纪律作风问题,以及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红河州、省委第一巡视组高原湖泊机动巡视、省委第七轮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州委巡察重点。截至目前,全州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8483个,移交问题线索1193件,立案人数238人,受党纪政务处分223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为净化全州政治生态,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坚持有形有效全覆盖,走出了新路子。坚决贯彻落实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政治要求。截至目前,全州已对563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其中,州委已对54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县市委对509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州委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两手抓,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式、新打法,在安排部署常规巡察的同时,统筹安排了1轮脱贫攻坚专项提级巡察和3轮交叉巡察。同时,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积极主动作为,把常规巡察和“巡乡带村”、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有机结合,开展了市县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工作。截至目前,各县市共组建41个巡察组,对9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集中巡察,移交问题线索51件。

  抓实巡视巡察整改,治理了“病根子”。坚持以上率下,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落实整改责任的“领头雁”。通过州委巡察整改约谈会、州级分管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巡察情况反馈会、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双反馈”等形式,进一步压实了整改主体责任,发挥了“雁阵效应”。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按时交账,不完成不销账。通过抓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举一反三,深挖“病灶”,以整改为契机既促进了问题根本解决,又从体制机制上巩固了整改成效。(邓谋辉  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