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25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制定2019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主要内容,坚持不懈长期学习;印发全州审计机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大讨论研讨文章交流学习;坚持在每次党组会上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策要求。代州委、州政府起草,并已经印发《红河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办法》《关于红河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红河州关于积极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实施办法》。三是以具体行动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局党组围绕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制定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于3月20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2019年实施67项审计,主要开展3家州属企业审计、12名领导干部经责审计、4名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审计和州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情况年度报告,开展全州扶贫系统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州脱贫攻坚审计,开展全州减税降费政策、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债券使用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开展州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全覆盖审计调查和7条在建高速公路阶段跟踪审计。四是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州委、州人大、州政府报告审计结果。1月初,报送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涉改单位资产负债审计报告。
(二)关于“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19年局党组工作要点》,将2019年审计工作纳入要点分解落实,努力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召开全州审计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州审计工作会,与县市审计局党组、局党支部以及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做到党建与业务同安排同落实同推进。二是出台《红河州审计局党建与业务研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理论与业务学习有效结合,制定《2019年度调查研究工作方案》,为审计发展谋思路谋办法,创办《红河审计》双月刊,为调研成果、审计经验推广提供交流学习平台。三是出台《红河州审计局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结合机构改革中审计局“三定方案”调整,开展内设科室分析研判,与转隶人员、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营造好凝心聚力、和谐奋进环境,扎实推进全州审计机关机构改革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实”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018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提升,批评见人见事,起到推进工作的积极作用;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进一步对肃清白恩培、仇和余毒进行对照检查。二是对党小组进行了重新设置,将党组成员、支部委员分别编入党小组,相互监督,共同提高“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强化党员积分管理,及时通报积分有问题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四)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红河州审计局临时党小组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临时党小组设立和管理,强化对外出审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二是制定《中共红河州审计局党支部2019年“三会一课”计划》《党支部2019年党员培训计划》,加强和优化“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丰富党员理论学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三是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计划,加大对年轻审计干部的培养锻炼,及时发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力争年内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
(五)关于“干部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的整改情况。一是协调配合组织部门调整充实5个县市审计局班子,领导班子专业能力、年龄结构得到优化。二是制定《审计机关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目前,已组织120余人参加投资审计、部门预算、数据分析培训,选送7名审计骨干参加审计署、审计厅组织的以审代训。下一阶段,将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调整科室干部交流轮岗,激发内生动力。三是完成对县市审计局和局机关的综合考核工作,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四是加大审计人员的招录力度。现正在公开招录2名公务员、11名事业人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六)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全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红河州审计局党组抓党建年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审计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制定《中共红河州审计局党支部2019年度工作方案》,加强党支部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员管理。三是完善《中共红河州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红河州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党组决策管理,强化党组自我监督机制约束。四是制定《红河州审计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五是制定《红河州审计局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重点内容、时间要求等事项。一季度针对风险防控,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转隶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
(七)关于“审计权力运行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安排全州审计机关内控制度规范建设工作,计划年内完成初步建设。二是召开全州审计机关投资工作培训会,积极推进投资转型,强化投资风险防控。三是制定《红河州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推行审计项目月推进工作方案,将项目实施、质量控制、纪律执行等纳入监督范围,实行集中高效的审计管理,推动审计项目实施。
(八)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审计人员参加预算法等财经知识学习培训,强化纪律意识和职责意识,严格执行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完善《红河州审计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工会经费管理。
四、脱贫攻坚方面
(九)关于“扶贫项目及资金审计未实现全覆盖”的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0月至12月完成对绿春、元阳、金平、河口、个旧、建水脱贫攻坚审计。二是2019年2月至5月开展全州扶贫部门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及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专项审计。三是2019年8月至11月开展全州第四轮年度脱贫攻坚跟踪审计。
(十)关于“帮扶力度不大”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把做好“挂包帮”“转走访”每一项工作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压实帮扶责任人责任,扎实做好户户清工作,继续加大帮扶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采取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外出考察、引进企业等方式,加大产业帮扶力度。二是合理调整驻村队员,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驻村队员,重新分配落实已退休人员挂钩联系建档立卡户帮扶名单。三是细化年度帮扶计划,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分批次安排干部职工深入扶贫村开展帮扶活动。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十一)关于“组织领导薄弱”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意识形态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细化班子成员“四种责任”的落实。二是召开全州审计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会,分别与县市审计机关、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签定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三是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中共红河州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检查考核追究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与考核,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十二)关于“舆论推动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开通红河州审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审计工作、审计改革等新要求、新部署、新动态,宣传审计政策法规、审计机关精神风貌等,拓宽宣传渠道。二是制定年度审计信息宣传计划,指导全州审计机关强化审计宣传。三是加强审计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公示等重要事项的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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