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5日至8月3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卫生计生委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30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卫生计生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大学习”活动。聚焦学懂弄通做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开展“大学习”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购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理论书籍180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原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党支部集中学习38次,党委班子6名成员、14名党员干部在集中学习研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通过学习研讨,深刻领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核心要义和基本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确保健康红河行动计划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遵循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根本路径,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破除以药养医改革成果。2018年1-10月,全州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23.3%,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34.5%。抓实抓好州第二人民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医院薪酬结构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全省第一。三是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举办了为期3天170余人参加的贯彻中医药法和中医药监督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县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2018年1-10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诊服务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16%。安排中医药发展经费100万元,重点扶持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建水县中医医院成立张震国医大师工作室,采取师带徒的方式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补齐中医药发展人才短板。

  (二)关于“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执法职能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由委党委3名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全州13县市,就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务实提出了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等7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办法,形成了改革完善全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二是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督查。督促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开远市人民医院、建水县人民医院在限期内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行了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稳步推进医疗废物区域化分级分类分步监督管理工作。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全州各县市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100%委托集中处置。

  (三)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的整改情况。组织委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3次,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并要求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如实进行说明,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强化对个人报告事项填表的查核、验证,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的意见》(红卫党发〔2018〕79号),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程序,从严从实做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材料等工作,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真刀真枪,见人见事,红脸出汗,洗澡治病,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以严和实的态度,按时召开委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坚持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敢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开诚布公,班子成员提出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共有46条,班子成员经受了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运用手机APP,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和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等倾向,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州级医疗卫生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红卫党发〔2018〕77号)、《关于党务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红卫党发〔2018〕80号),认真落实州卫生计生委“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党建活动1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的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加强干部管理实施意见》(红卫党发〔2018〕82号),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了34名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重点工作任务中经受实践锻炼,在实践中历练、培养年轻干部。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交流相关制度,进一步拓宽干部进口和出口两个渠道,新进入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控制在35岁以下,并具有医学背景。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从严落实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卫党发〔2018〕84号),督促委机关53名干部结合岗位职责,重新修订了廉政风险防控等级,健全完善防控措施。制定下发《委党委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红卫党发〔2018〕85号),明确委党委主要领导为 “第一责任人”。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集中整改期间,对即将退休和人、财、物权较集中的关键岗位以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党员干部进行了1次集中谈话提醒,打好干部的“预防针”。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2次,督促党员干部提高自律意识,时刻绷紧遵守和维护纪律这根弦。制定出台了《内控管理制度》(红卫党发〔2018〕79号),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务出差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出现无函接待、同城接待等情况的发生。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对2015年州卫生计生委从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中列支接待费,存在专款未专用情况,进行了整改,将未专款专用资金按原渠道返还。对2017年7月,州卫生计生委委托州第一人民医院在红大酒店承办红河州应急演练培训,自助餐餐标超标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按《红河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列支培训相关费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一)关于“健康扶贫督促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建水、金平、绿春、河口、屏边5个县,按照每千人配备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的要求,采取乡镇卫生院下派一批、大中专毕业生聘用一批的办法,配齐了村医。二是督促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快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工作,截至2018年11月,全州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关于“产业帮扶成效不明显”的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年度帮扶计划,结合白云、底土两个村委会土地、林地特性和地理位置优势,大力发展猕猴桃种植、生猪养殖等特色农业产业,成立3个村级专业合作社,联系农业部门进行技术培训2次,动员委机关、委直单位干部职工自费14万元购买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特产品,支持产业发展。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健全”的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红卫党发〔2018〕83号),加强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与委直卫生计生单位签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建立意识形态舆情信息报送制度,每季度召开党委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进行研判分析。举办了一期委机关干部职工、委直单位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参加的意识形态暨舆情应对工作专题培训班,提高舆情应对与处置能力。

  (二)关于“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对2018年未按时组织学心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课题进行了补学。坚持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深化学习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3-3799121;邮政信箱:红河州蒙自市天竺路144号红河州卫生计生委;电子邮箱:sws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