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农垦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6日至8月4日,州委第4巡察组对红河州农垦局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26日,州委巡察组向红河州农垦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建设有缺失,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学习,对中央、省、州的重要文件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加强个人自学。二是根据巡察组进驻期间提出的问题,责成办公室立行立改,从7月20日起整改,按照办文程序,办公室主任签署拟办意见,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局长依次传阅和签署意见,交责任部门办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9月26日下午,向州政府邓威副州长汇报了河口县成立农场办事处批复方面存在的困难,请求分管领导协调州委编办,邓威副州长及时召集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编办、州农垦局领导召开协调会,请州委编办向分管领导汇报,在可能的条件下,先批准成立农场办事处,但是,由于服从全州机构改革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暂时还不能完成。四是加强与州国土资源局和金平县的协调工作,未确权土地属于争议地,纳入争议地确权范围,无争议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召开了红河农垦调研座谈会,向省农垦局汇报了历史遗留问题、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问题,请求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明确“三重一大”需党委会议集体决定,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了《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坚决纠正党政主要领导相互通气代替民主决策的行为,确定5万元(含5万元)以上资金支出由党委会议集体决定,已经下发执行。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建设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对意识形态负总责,加强意识形态“四种责任”的落实,坚持“一把手”带头。建立意识形态研判机制,完善意识形态研判的程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主要领导做到“三个带头”和“三个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导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二是要求意识形态研判台账资料必须有意识形态研判报告、会议记录、签到册等痕迹材料;已经明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龙顺同志为局新闻发言人。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要求大家掌握什么是意识形态,我局在意识形态方面所做的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准备充分、学习认真、总结全面,确保中心组学习见实效,中心组学习程序符合规范,从9月25日的第8次中心组学习进行整改,要求中心组学习必须有主持人、主持词、中心发言人、补充发言人、会议签到、发言人发言材料,主持人总结发言材料。

  (三)关于“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认识不够到位,对肃

  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站位不高”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继续贯彻落实《转发关于认真开好全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红组通〔2017〕78号)精神,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定,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余毒,在11月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肃清白恩培、仇和余毒进行了旗帜鲜明的表态,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余毒。

  (四)关于“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的整改情况。

  按照整改要求,及时规范制度建设,安排办公室起草和完善相关制度,在11月12日召开的党委会上,对《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局行政会议议事规则》、《红河州农垦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11个制度进行了审议,并于11月14日下发执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党建责任落实。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主动深入党支部讲党课,局党委书记讲党课3次,局长讲党课1次。加强督促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把手”抓全面负主要责任的领导机制。二是10月23—24日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培训,由局党委委员、局党总支书记龙顺,局专职党务干部李世杰授课,培训内容: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方法与艺术,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业务指导、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业务辅导、基层党组织工作业务等。

  三是按照党建管理目标要求,在10月份制定了交心谈心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上党课制度在内的党建目标管理制度。要求在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时,按照开展交心谈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交心谈心工作,见人见事见思想。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记录混乱,资料遗失等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直属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实施方案》精神,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责成机关党支部对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党课记录簿分开。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重点抓好“三会一课”APP登陆工作,已经在APP上登陆了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党课等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组织开展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强化“四种形态”,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机关党支部已经召开支部委员会11次,支部党员大会16次,上党课4次,组织生活会2次。三是针对相互批评意见不深刻,提建议多,批评意见少,谈心谈话不广泛,对部分党员没有开展谈心谈话,没有征求意见清单,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等情况,要求在2018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贯彻落实。四是要求履行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一至二次党课的责任。今年11月12日支部书记履行了上党课责任。

  (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主题党日”和警示教育中,注重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今年的党支部书记培训时,要求党支部严格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群众、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按照州直机关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台账的要求,立行立改,党支部台账从2018年10月起再次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查漏补缺,现在,做到了痕迹记录齐全、规范。三是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学通弄懂上下功夫,要求干部职工写学习心得体会。坚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员学习记录和会议记录,从10月起实行分开记录。加强对党务专职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熟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党的理论知识,起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向局党总支书记提出了意见,要求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创新工作思路,将上级重要文件、工作部署融入党员学习内容,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以党性实践活动为主,引导党员发挥作用,体现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整改情况的。

  一是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公务活动中有赠送纪念品、土特产的情况进行明确表态,引以为戒,下不为例,坚决不再赠送纪念品、土特产等,如有发生,严肃处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和加强办公室、财务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廉洁意识和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政策办事。二是局党委2018年10月11日会议研究决定:对反馈意见中的“规范各种津补贴后仍有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的情况”进行整改,要求报销个人电话费的人员,于10月22日前退款。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额退还。三是坚决纠正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过规定的问题,坚持来函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照陪餐人数规定安排陪同就餐人数。严格执行报账票据规定,做到票据齐全,杜绝财务风险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截止2018年11月,我局接待费同比下降2.94%。四是对公务出差未附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了补充,要求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外出开会、学习、培训需有相关文件,经局长批示后方可出差和报销相关费用,杜绝违规现象的再次发生。领导未签字、漏签字的情况已经补齐完善。

  (二)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意识,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通弄懂上下功夫,不断砥砺党性、锤炼作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等。党委书记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不能以岁数大为借口逃避学习,要求党员干部学习和掌握“四个意识”、“四个全面”、“四个自信”、“四个伟大”、“两学一做”等知识,要求干部职工从10月份起都要有学习记录本,并且实行学习记录和会议记录分开,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二是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推进农垦改革工作多思考,主动汇报,已经向州政府邓威副州长汇报农垦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州委编办解决河口县成立农场办事处,推进农垦改革工作1次,对督促县市农垦改革工作进行了分工,党委书记负责河口县、局长负责金平县、副局长负责弥勒市,各负其责。三是以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农场困难、职工群众的疾苦,加强“鼓”与“呼”的劲头,10月30--31日对金平农场胶林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督促。局主要领导调研联系点是蚂蝗堡农场,通过调研,完成了调研报告,总结了成功经验,提出工作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围绕蚂蝗堡农场退出贫困农场序列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积极向省农垦局汇报,争取项目支持。通过努力,已经为6个农场争取2019年项目6个资金6855万元,实现了每一个农场都有一个项目的目标。

  (三)关于“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运用“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2018年廉政谈话情况进行清理,党委书记同班子成员、局长同副局长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副局长同分管部门负责人做到了一个季度一次廉政谈话。要求谈话人做到区别对待,因人因事谈话,杜绝雷同现象。办公室做好廉政谈话记录资料的归档,加强台账管理。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征求了意见,与班子成员进行了交心谈心。二是彻底纠正“好人主义”思想和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从领导做起,重点加强纪律教育,在11月26日干部职工大会上对工作纪律、工作任务的落实再次提出要求,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年度各项考核工作,各负其责。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题整治活动的要求,再次组织学习《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红办发〔2017〕91号)文件精神,于11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填报《红河州农垦局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自查表》,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三是认真查找各岗位的风险点,向其他单位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制定了《红河州农垦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度》,于11月6日完成了《红河州农垦局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的填报工作,做到制度管人,自我约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744022;邮政信箱:云南省蒙自市兴盛路1号红河州农垦局办公室;电子邮箱:16237699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