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6日至8月4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7日,巡察组向州国土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示范带动作用,今年以来,已开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其中8-11月开展了3次,学习内容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国土工作实际深入研讨;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局党组于8月29日召党建工作会议,对学习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长期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学习;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到实职副科以上干部,增强对科级干部教育引导。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丰富。党支部组织学习研讨等交流活动2次,每名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篇,开展党的十九大等相关知识竞赛1次;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讲党课2次,在所属支部讲党课1次,在挂联村讲党课1次,其他班子成员均为党支部上党课1次。三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在“两学一做”常态化重点,党总支、党支部集中学习各2次,党总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四是利用主题党日认真抓好党员干部自学和集中教育培训。以学习研讨、心得体会交流、党费收缴、积分评定、志愿服务等为载体,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12次,普通党员参加教育学习24学时,科级以上干部40学时。
(二)关于“紧密结合实际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红河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落实衔接,加快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协调衔接及规划报批,推进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二是严把矿业权设置关,实行部门联勘联审、生态环境综合评估,不符合规划的一律不予设置;严格执行程序审批、公示制度,确保矿业权设置规范公开。新设置的采矿权项目交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程序进行招标、拍卖、挂牌。三是整改涉及自然保护区采矿权9个,大马尖山铜矿等3个采矿权已责令办理缩减变更矿区范围手续,绿春县半坡新寨金矿待省级出台保护区矿业权补偿规定后再按程序注销采矿许可证,屏边县水塘狮子山大理石矿等5个采矿权进行公告注销并对环境进行恢复。同时,24个涉及自然保护区探矿权已全面停止勘查。四是强力跟进红河州2018年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三五”云南省“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8年云南省特色小镇重点建设项目、2018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云南省五网重点建设项目、云南省2018年100项民营企业重点投资项目等用地情况,做好用地报批服务。五是做好全州耕地面积保护工作,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1个,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6.74万亩,建设任务已超额完成。六是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采取“找上门,面对面”的方式,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一线对项目选址、办理用地手续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加力推进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打牢脱贫攻坚用地基础。七是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对2017年供地的571宗国有建设用地按抽查完成60%以上,总结经验,查找存在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提高用地效率。八是省下达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提前完成,年度下降率目标完成160.41%,总下降率进度68%。全州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州闲置土地处置、疑似闲置土地消除已按时限要求完成。组成督查组开展了增减挂钩、高速公路用地报批、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调研课题完成情况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4次,推动工作落实,年度10个调研课题已全部完成。
(三)关于“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全面”的整改情况。
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制定方案,在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党组书记逐一审查了对照检查材料;2018年10月1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作对照检查,虚心接受批评。其他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要求,主动认领问题,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意识形态5个方面开展党性分析,剖析存在突出问题的原因,见人见事见思想,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触动了思想、触及了灵魂,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剖析思想根源,深刻认识到白恩培、仇和的“两面性”、“两面人”及政治生态遭受严重破坏的危害性,进一步夯实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基础。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州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等,把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贯穿干部管理全过程;突出选用党性强、敢担当、有本事、有实绩的干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2018年任免科级干部7人、试用期满转正3人、接收2名军转干部,均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二是整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事项1项,责令1人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对1人进行了约谈。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没有按规定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二)关于“科级干部出入境护照(通行证)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和监督,首次或再次申领护照(通行证)后暂不出国(境)的,须在10日内交人事科。二是新提拔、调入的干部职工,之前持有效因私出国护照和出境通行证的,须在任职前交人事科;因证照遗失等不能按时交人事科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三是经教育拒不将证件交人事科集中保管的,进行谈话提醒,拟提拔任职干部暂缓任用。截止11月15日,局机关科级干部持有的出入境证件已交人事科登记造册建档。
(三)关于“党建工作重形式轻效果”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于8月29日召开2018年下半年党建工作会,传达中央组织部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视频会议、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全州“七一”建党节座谈会、全州组织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对2018年下半年党建工作作出安排布置。二是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完成了党员活动室设立和党总支、支部及委员职责、“三会一课”等上墙及党员形象墙制作,坚决落实党员政治生日,认真梳理党建台账资料。三是加强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强化党组书记及其他党组班子成员对全体党员的管理监督,同时接受全体党员监督;总支书记、副书记既接受局党组的领导和监督,又监督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总支委员负责监督全体党员并负责所在党支部党员的具体管理教育,接受全体党员监督。整改期间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纳入党员考核和推优评先依据。四是完成党总支岗位职责制作成册、张贴上墙,并严格遵照执行。采取定计划、定任务、定时间办法,通过支部学习、个人自学、外出培训等方式,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土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党务干部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水平及工作能力得到新提升。五是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前通知局党组班子成员,让局党组班子成员按时参加,没有出现党组成员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组织生活的现象,也不存在被上级党组织通报的情况。六是党组和总支及支部以基层党建巩固年为抓手,大力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第一、第二党支部已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第三、第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有序推进。七是指定专人抓好“云岭先锋”APP推广,党组书记到普通党员100%安装激活,全体党员已下载安装使用“云岭先锋”APP;网上党支部建设有力推进。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党组落实‘两个责任’不全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规则》《重大决策实施细则》等制度,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党组成员自觉把从严治党责任时时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部署、同推进落实、同检查考核,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各方面各层级,贯穿国土资源工作全过程。二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进一步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求,强化党章党规党纪约束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咎则到位,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体现严明纪律,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三是建立和执行党组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党组会议制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半年综合研判,分析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形势,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8月30日召开了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分析会,对标新时代新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3县市和局机关科室等作了书面交流。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红河州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制定下发《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外出公务接待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接待范围、标准,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二是建立完善了《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办文制度》,精简各类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做到少发文,截止11月,印发正式文件174份,编发国土资源动态5期,同比下降10%。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三是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及2018年8月6日州总工会到我局调研提出的指导意见,将协会结余资金拨入工会经费按其他收入类严格管理使用,使工会经费更好服务于基层工会工作和广大会员职工。
四、脱贫攻坚方面
(一)关于“履行州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中,助推脱贫攻坚措施不够精准”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全州共编制增减挂钩实施方案44个,拆旧区总面积19820亩,可复垦新增农用地19508亩,其中,上报省自然资源厅40个获批34个、拆旧区总面积14675亩,可复垦新增农用地14448亩、耕地8138亩、产生节余指标8534亩。红河、元阳、绿春、金平4个深度贫困县已批准增减挂钩实施方案18个,拆旧区面积8899亩,均超额完成了省级下达的2018年跨省调剂目标任务。二是重视“深度贫困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2018年上报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2个、资金23801.8万元,其中红河、绿春、元阳、金平4个“深度贫困县”18017.85万元占比75.7%;目前,申报省自然资源厅大型以上项目纳入储备项目5个,资金3500万元,其中深度贫困县4个,资金2900万元。下拨省级2018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资金2445.60万元,其中4个“深度贫困县”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补助1346.6万元,占总额的55.06%。组织专家完成全州易地扶贫搬迁点避让搬迁353个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清理复核,清理全州“适应性差”及存在隐患31个,针对安置点逐一提出了应对措施。三是把土地整治项目作为助推行业扶贫、助力精准脱贫的重要平台和抓手,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争取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上向贫困地区倾斜。今年以来共安排全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15个,其中贫困地区项目11个,建设规模3203.56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70.6989公顷,总投资1.05亿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涉及县市正在组织实施;完成验收土地整治项目9个,其中位于贫困乡镇项目5个。四是全州开工增减挂钩项目17个,建设规模449.4477公顷。拆旧区总规模978.3446公顷,可复垦新增农用地963.2276公顷,预算投资总额2.46亿元,其中4个深度贫困县18个项目,已开工建设的11个项目完成复垦113.80公顷,平均完成调剂任务复垦比例为48%。
五、意识形态领域方面
(一) 关于“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9月14日局党组第13次党组会议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安排布置了近期宣传及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班子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抓实领导责任。二是调整完善中共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重新修订《中共红河州国土资源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解方案》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
(二)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9月14日召开会议专题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剖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针对性提出了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抓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发挥总支、支部作用,使意识形态工作在干部职工思想中生根发芽。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意识形态工作等纳入党员干部学习范畴,党总支、支部通过微信群、国土资源群向干部职工推送意识形态工作知识,用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职工的精神家园。
(三) 关于“意识形态“四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四种责任”,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局党组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一岗双责”;完善和修订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增强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二是进一步强化党组成员政治担当,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党组成员、支部班子成员更好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国土资源综合目标考核,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将思想阵地的管理,文化阵地的拓展、网络阵地的维护等工作,以具体项目形式加以细化落实,推动责任制向基层党组织延伸,促使州县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党组班子成员年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驻局纪检组把落实党中央、省州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认真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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