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多举措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2018年,屏边县在开展巡察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巡察工作方法、方式,采取多举措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严格对标中央和省州党委制定出台巡视巡察五年规划,重新修订完善《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制定出台《中共屏边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为全县巡察工作开展打牢坚实基础。

  新增20名巡察工作人员,调整充实县委巡察人才库。抽调纪委监委、组织、审计、财政、发改等部门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78名骨干人员组建巡察人才库,配备县委巡察组组长3名、副组长1名,不断增强巡察力量,解决了巡察干部不足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对巡察人员的培训力度,每轮巡察开展前,组织县委巡察人才库成员对巡察内容、方式、技巧、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巡察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2018年共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相关培训7期,受训人员达400余人次。

  在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各巡察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巡察组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并提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和要求。巡察组坚持对发现问题“不放水”、反馈问题“不降调”,实事求是、原汁原味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通过“三张清单”,分解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通报曝光强震慑。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够重视、进展缓慢、巡视成果运用不到位的,县委巡察办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存在问题的部门或责任人进行“一对一”约谈,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对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公开曝光,形成震慑,以问责促整改,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地。(袁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