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4日至4月12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以下简称州科协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3日,州委巡察组向州科协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严实”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党组学习贯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州科协党组7月26日上午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进行研究部署;认真查找班子及其党组成员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党组班子学习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二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2018年州科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18年州科协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严格遵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学习次数不少于2次。学习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进一步凝聚推动工作上台阶的力量。截止2018年8月13日,党组开展学习活动6次,学习专题9个。
2. 关于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简单空洞、照搬照抄问题的整改情况。7月6日至8月9日,州科协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上党课等,以主题发言、辅导、上党课、交流研讨发言、APP讲授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再学习、再领会,使党员干部加深认识,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岗位从思想上、工作上进行深入思考,撰写1篇有感悟、有思考、有措施的学习心得体会。
3. 关于个别领导及大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之甚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带头“回炉”学习。党组书记于6月29日为州科协党支部与开远市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上了题为“弘扬延安精神 全面从严治党”的廉政党课和“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的影响,构建风气正的政治生态”的专题讲座,于7月27日为党员干部作了“提高认识 认真履行职责 努力做好机关保密工作”的保密专题党课。党组成员、支部书记于6月29日针对意识形态的重要性为州科协党支部、开远市科协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作了“意识形态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的专题辅导,于7月27日作了题为“走进新时代展示新担当谋求新作为”的专题发言,于8月3日作了题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时代课题”的专题辅导;党组成员党支部副书记于8月3日以APP的形式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图文并茂、生动形象的“牢记重托、强化担当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专题辅导。二是加强自学。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党支部于7月5日整理了“党的十九大主要精神”单行材料印发每名党员供大家深学深记;党员干部职工利用空隙时间安排自学,认真学习、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好学习笔记,深刻领会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真正用于指导工作。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考试。8月3日,组织党员干部在会议室集中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基础理论知识进行考试,把考试作为一次学习研究的过程,检验了学习成效。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4. 关于学习贯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党组成员、党支部副书记于8月3日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具体内容进行辅导,进一步让干部职工学深吃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目标及州委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个更大贡献”要求,提出了州科协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5. 关于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7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历史性任务,紧扣科协工作“四个服务”的工作定位,专题分析研判红河发展科技人才现状、需求和趋势,把培养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州科协科技人才支撑作为重点,切实推进落实见效。
(三)关于“对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认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6. 关于党组成员认识剖析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6月29日州科协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分别作了发言,对白思培、仇和的“两面性”“两面人”和对政治生态遭受严重破坏的危害性再学习、再领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克服“离我太远”、“与我无关”等心理,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纪律作风上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构建州科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四)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力”的整改情况。
7. 关于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红河州科协党组工作规则》,持续强化“四个意识”,深入查找原因,切实强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突出服务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的主战场。二是深入17个州级学会协会调研,主动加强与州直有关单位、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团体的工作联系,加力破解科协服务经济社会瓶颈问题。三是加强向州委、州政府的工作汇报,5月9日向州政府州长专题汇报科技馆建设和科普经费安排等问题;6月13日向州委分管领导汇报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和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8月15日分别向州委分管领导和州委组织部汇报州科协八大换届工作事宜。
8. 关于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组研讨活动。7月27日州科协党组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为主题,开展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作了题为“走进新时代展示新担当谋求新作为”的专题发言,党组书记及其他党组成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学习、生活实际,作了交流发言,切实增强了州科协党组及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州科协党支部7月6日州科协党支部以“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持走前头、作表率,共创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全国文明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为主题,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召开党员学习研讨会。8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央《意见》和省委陈豪书记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神实质和时代意义。交流学习“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心得体会,着力解决不作为、懒作为、怕作为的思想,切实转变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激励科协干部在新时代作出新担当新作为。
9. 关于党建工作台帐资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人员的培训。州科协党支部书记、党务专职干部、人事干部参加州直机关工委7月18日至20日举办的“党务干部业务提升培训班”的学习,通过学习培训,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内容格式等要素做好各类会议记录。三是严格按程序召开党组会议,做到“一事一议一表决”和台账资料齐全,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四是按照《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建好党务基础台账,党支部2018年度实现规范化创建取得显著成效。
二、党的建设方面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0. 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执行《红河州科协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党组民主生活会。一是准确把握主题,会前围绕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撰写好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并签字确认,对内容有漏项、检查不深刻、谈工作多谈问题少等达不到要求的,督查返工重写;二是严格程序步骤,按照“6个聚焦”要求,采取书面征求意见、集中座谈、个别访谈、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坚持“四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三是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并研究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清单,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开;四是统筹把握好时间进度,统筹安排好方案报审、材料审核、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召开会议等有关工作;五是做好会后材料上报归档工作。
11. 关于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规定,印发《州科协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红河州科协党组“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支委会、党员大会和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党的建设工作。截止2018年8月13日,召开党支部会议9次,党员大会8次,领导干部上党课4次。各类会议会议通知、签到册、会议资料等台账资料齐全。
12. 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员谈心制度》,按照《红河州科协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红河州科协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要求,做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的交心谈心活动,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听取意见基础上,扎实认真开展交心谈心等活动。二是严格执行《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在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党支部负责人与其进行谈话,听取党员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向党员祝贺“政治生日”,并赠送“生日贺卡”,提出希望和要求,以此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18年1月至8月,共开展党员谈心谈话18人次。
13. 关于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及支部有关会议等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州科协党组进行了专门研究,督促负责记录的同志及时进行整改,对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支部有关会议的记录,要求做到要素全、不空行、不空页,记录本做到分类专用。
(六)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4. 关于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二是切实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推荐、考察、会议讨论、任职等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5. 关于台账资料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分管人事工作的副主席、人事干部参加了州直机关工委举办7月18日至20日的“党务干部业务提升培训班”的学习,熟悉干部任用的程序,提高人事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干部选任用全过程痕迹管理,规范考察谈话和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议题的会议记录,健全完善干部人事台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七)关于“党组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6. 关于党组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充分,层层传导压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紧迫性、重要性认识。州科协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州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提高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牢牢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二是履职尽责、层层传导压力。州科协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对照2018年州科协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进行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实化责任,抓好落实。
17. 关于谈话中,谈业务、谈发展的多,讲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少问题的整改情况。州科协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7月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8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促进思想上有共振、感情上有共鸣、行动上有共进,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业绩推进科协工作新发展。
18.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红河州科协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红河州科协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红河州科协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二是州科协党组认真落实每季度至少听取和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7月25日召开党组第三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听取分管领导工作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9.关于党组未充分利用“四种形态”开展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及成员带头强化责任担当,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充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加强工作提醒常态化。
(八)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20. 关于对“四风”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州科协党组8月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风”问题10种新表现的指示精神,对标对表,查找、梳理州科协党组“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新表现存在的问题,梳理出存在的九个方面问题:一是到基层调研时存在准备不充分、走马观花和研究不深不透的问题;二是在工作存在会议布置多,督查落实少的问题;三是在科普项目的实施上存在先易后难、成效不突出的问题;四是存在会上做批评检查,会后不能及时监督落实的问题;五是存在写材料网络搜查不动脑的问题;六是存在怕担当责任,上推下滑的问题;七是存在事不关己,默然处之的问题;八是存在没有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问题;九是存在表态不落实的问题。制定三条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端正态度,牢记“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七种作风”,确保纠正“四风”落到实处;二是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召开州科协党组民主生活和科协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州科协每位党员干部认真对照纠正“四风”十种新表现,查摆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出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落实;三是加强督导、检验成效。州科协党组充分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科协党员干部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确保“四风”新表现在州科协得到有效的遏制,以此检验科协每个党员干部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扶贫攻坚、执行纪律和科协工作中的成效。
21. 关于执行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州科协党组7月3日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州科协财务审批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
22. 关于农技协联合会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7月27日召开州农技协联合会秘书处会议,认真学习州科协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会议决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控年度接待费额度。
23. 关于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州科协四名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4月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提高对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认识,强化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在11月填报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洁档案时,做到实事求是,如实报告个人事项。
24. 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州科协7月完善红河州科协考勤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纪律作风教育监管,强化临时外出报备,确保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不再发生。
四、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九)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
25. 关于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州科协党组、开远市科协党组6月29日在开远市图书馆报告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作了题为“意识形态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的专题发言,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26. 关于思想观念和思想意识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及成员带头学习和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在各种会议、学习中多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讲解意识形态工作方法等,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二是8月2日,通过采取提问、问卷答题等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意识形态学习检验,发出问卷20份,收回20份,合格率100%。
(十)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27. 关于党组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州科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召开党组会议,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月15日、7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分析研判州科协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作为州科协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做到按照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制定州科协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党组的学习活动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每季度学习次数不少于2次,确保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8次以上。截止2018年8月13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会活动6次,学习活动台账资料齐全。
28.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规定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州科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7月份对各项制度进行逐项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了相关机制,在去年基础上更新完善了《红河州科协新闻发言人制度》《红河州科协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应急预案》等制度措施;二是按时报送第二季度《中共红河州科协党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报告》《中共红河州科协党组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中共红河州科协党组关于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的自检自查报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730389;邮政信箱:蒙自市五大中心州青少年宫红河州科协办公室;电子邮箱:hhzk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