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三面镜子”推动巡察工作

  开远市在巡察工作中,积极用好“三面镜子”,推动巡察工作不断深化。

  巡前用好“望远镜”,集中精力抓重点。紧盯重点部门,将权力集中、资金集中、与群众联系紧密的部门单位列为巡察重点,每轮巡察前,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等部门单位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情况,收集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在信访举报、审计监督、纪律审查和日常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和线索,为各巡察组开列巡察“菜单”,做到“弹药充足”、有备而发,切实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性。

  巡中用好“显微镜”,多措并举找问题。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把坚持问题导向要求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循着所带的问题和线索,综合运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台账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手段,通过各种手段相互辅助、相互验证,将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找实找透,同时着力发现新的问题和线索,由点到面,实现全方位突破。

  巡后用好“反光镜”,反馈督查促整改。每轮巡察结束后,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单位)进行反馈,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上深挖问题症结,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堵住制度漏洞;对涉嫌违纪的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优先办办理;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市委巡察办积极做好跟踪工作,实时掌握办理进度和动态,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在时限要求内办理完成并反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高丽娜赵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