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运用“3+”工作法 持续强化巡察震慑作用

  弥勒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运用“3+”工作法,持续强化巡察震慑作用,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开展六轮政治巡察,前5轮巡察共开展民主测评6130人次,开展个别谈话3083人次,走访村委会(社区)101个、村民小组310个、下属部门432个、企业40家、学校15家,受理群众来信39件,来访57人次,来电72件。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19条,巡察发现问题177个,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建议113条,被巡察单位完成整改162条。

  规划+规范,明确要求定目标。围绕巡察全覆盖这一目标,制定《弥勒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弥勒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弥勒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绘制巡察工作流程图,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布局、阶段有计划、每轮有重点,助推巡察工作有序向纵深发展。

  定向+精准,齐头并进抓推进。突出政治巡察这一主线,始终紧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采取“一对一”“一托二”等形式,以不贰过的态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认真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的“宽松软”问题,以“钉钉子”精神从严推进。当好“游动哨”,持续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作用,打好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场“持久战”。

  台账+通报,实巡真改强震慑。紧贴“两个维护”这一使命,精准建账,对一般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做到立查立改见成效;对倾向性问题从源头上查漏补缺定制度;对重点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快查快结强震慑。经相关媒体公布巡察反馈意见,通过被巡察单位党内文件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问责。(庞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