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委巡察组进驻州公安局等2家州直部门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7月4日,州委第五、第一巡察组分别进驻州公安局、共青团红河州委,开展全面巡察。

  在见面沟通会上,州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向上述2家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

  州委巡察组组长李志明、尹国兴分别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动员会上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把维护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和省、州党委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主动配合州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

  被巡察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主动诚恳接受州委巡察组的政治体检。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洋表示:州公安局党委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队伍“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任何时候都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把狠抓“关键少数”和严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推向深入。并将把此次巡察作为一次锤炼党性、检验工作成效、加快公安事业发展的机会,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支持和配合好州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的各项工作,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一切便利。对巡察组发现反馈的问题,州公安局坚持“照单全收、不作解释、找准原因、坚决整改”4个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条条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实际行动回应州委和州委巡察组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厚爱。

  共青团红河州委书记、党组书记李媛表示:配合州委巡察组开展好巡察工作,是对共青团红河州委党组班子“四个意识”的一次重要检验。我们将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把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巡察期间团州委党组班子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客观公正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胸怀坦荡地接受州委第一巡察组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全面掌握团州委的实际情况,确保巡察工作圆满顺利进行。

  进驻时,州委巡察组公布了在上述2个州直部门巡察期间(7月4日—8月2日)的联系方式,接受干部群众信访举报。

  州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州公安局

  值班电话:18308730299

  州委第五巡察组意见箱:在州公安局,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州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红河警官培训中心。

  邮政信箱:蒙自市(州属)34号专用信箱

  受理电话时间:08:00-20:00

  州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共青团红河州委

  值班电话:18308730366

  州委第一巡察组意见箱:青少年宫大门口、二楼办公区和三楼办公区

  邮政信箱:蒙自市(州属)34号专用信箱

  受理电话时间:0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