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红河州坚持严准入、重管理,不断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巡察工作内生动力,着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巡察队伍。今年来,对州委巡察人才库调整新增20人,调整出库9人。

  明确标准,严格准入。按照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发现问题能力,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的标准,通过组织部门推荐、巡察办考察、领导审核把关的程序,把各级优秀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中,确保入库人员既政治过硬,又业务精通,满足巡察工作的需要。

  动态调整,严格管理。对巡察人才库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情况和人事变动及时更新巡察人才库成员。对因岗位变动、身体原因、单位工作任务繁重等无法继续从事巡察工作的及时调整出库;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巡察人员及时调整出库并依纪依法追责,确保巡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强化培训,提升素质。坚持每年不少于3轮对巡察人才库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采取巡察骨干经验交流、邀请省级巡视机构领导辅导学习、巡察业务专题培训以及县市交叉巡察实践学习等方式,持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今年对巡察人才库全体成员开展了2轮培训,150余人次参训。(罗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