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州委第五巡察组对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州政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5月11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政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传达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修订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学习制度》,向每个科室配发了2本学习专用记录本,分别用于记录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情况;要求干部职工每季度上交1篇学习心得体会,截至目前,每位干部职工撰写了心得体会2篇;采取科室轮流主持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目前已轮流5个科室;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初对各科室6月份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是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了年初召开的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必学内容;将干部职工学习情况列为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在年初的州管领导干部考核中,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列为重要述职内容。
三是将党章党规、法律法规、中央、省、州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列为每月1次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每周开展的集中学习内容。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中,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原文及辅导材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州重要会议精神等;在集中学习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
四是研究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组织职工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等;6月6日,邀请州委党校孙桂琴教授到我局开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专题讲座;6月13日,邀请红河学院路伟教授到我局以“文化自信的底蕴”为主题开展了专题讲座;6月19日,邀请州保密局局长王正发以“保密工作的形势和对策”到我局开展了专题知识讲座;5月29日,组织了党建知识闭卷考试。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细了党组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理论学习等事项,并于6月5日局党组第8次党组会议上进行了逐项学习。要求党组成员要提升“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持维护党的团结,在工作中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得到明显加强。
二是于5月28日向州委编办上报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成立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请示》(红政务发〔2018〕11号)。
三是5月25日,向州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了我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是起草了《红河州推进审批服务“最快拿结果”改革实施方案》,分别于5月15日、5月30日征求了各县市、各部门意见建议后,形成《红河州推进审批服务“最快拿结果”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于6月5日报州政府办,待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
五是完善了封闭评标区内的专家管理,购置了专家签到一体机;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带宽,改善了电子交易平台运行环境;逐步修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流程;积极配合筑龙公司开展土地交易、专家抽取等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并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向省局汇报;于5月2日-4日对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代理机构、招投标公司等进行了电子化交易平台运用培训。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于5月18日向州委上报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请示》(红政务党组发〔2018〕5号)并获批准。
七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下发《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规范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由会议研究决定;明确办公室副主任李红负责党组会议记录。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在年初召开的班子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相关材料收集,形成了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3月22日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是修改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选题计划》,按计划每月组织学习1次,学习主题以政治理论为主,参学人员为党组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时收集整理重点发言人发言提纲,并如实做好学习记录。
三是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共开展支部主题活动6次,召开党员大会6次、党小组会议6次;3月2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可文炳以《解读学习十九大新党章》为题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党课;6月26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海林以扶贫攻坚为主题上党课。
四是规范党支部工作,调整充实了党建办人员力量,明确由办公室胡吉娜同志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明确专人负责支部工作记录,设置党小组专用记录本并如实对党小组会议进行记录。
五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员积分管理;4月10日,组织党员干部到河口县烈士陵园、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展支部主题活动;5月29日,组织开展“我的政治生日”支部主题活动。
(二)关于“组织人事工作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于4月2日、6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红河州2018年人才工作要点》《红河州“8+5”人才系列文件》等文件,对人才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对干部录用、干部遴选、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组织4名处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参加培训,成绩均为优秀以上;派出人员到普洱、版纳、临沧、楚雄、德宏、昆明考察学习;积极协调陈华同志到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参与改革方案研究、起草制定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业务培训;派出何永莲到昆明参加“2018年云南省财政系统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
三是组织开展对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新出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策法规等的学习;结合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6月13日,邀请红河学院路伟教授到我局以“文化自信的底蕴”为主题开展了专题讲座,增强干部职工文化自信;5月8日,开展了宪法知识考试。
四是对2017年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相关档案进行了完善,对2名新提拔科级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规范整理,补齐了相关材料;将州政务楼513室设立为党建、干部人事、党风廉政专用档案资料室,增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专用柜,制定档案管理系列制度,由专人负责档案专柜管理。
五是今年3月,积极向州人社局协调,将我局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2名同志聘在管理岗九级,解决了2名职工历史遗留问题。
六是修订《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每月对考勤情况、休假情况进行公示。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月8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思路的报告;3月19日,组织召开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要求,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安排布置;4月2日,局党组召开第4次党组会议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5月4日,局主要领导在第5次党组会议上主持学习了《红河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月6日,局党组专题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半年工作。
二是结合《红河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研究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廉政承诺书》,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6月19日,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班子成员分别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
三是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明确办公室工作人员陈旭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配备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用记录本,在州政务楼513室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专用档案柜。
四是开展廉政教育。每周集中学习都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组织学习了各级纪委关于违反重要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等违规违纪情况的通报;7月5日,组织干部职工到州委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五是修订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问责制度》,新制定《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廉政制度》;实行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列出工作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设立曝光台,对优秀创新予以表彰,对工作错误进行曝光。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补充规定》;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到新修订的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等制度中。
二是由局办公室牵头,财务科配合修订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接待制度》,加大接待审核力度,严禁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等现象出现,严格公务接待审批,落实非公函不接待。
(三)关于“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修订完善《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学习制度》《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会议制度》《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接待制度》等22项制度,新建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人事管理制度》《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廉政建设制度》等6项制度,汇编成新版《红河州政务服务工作手册》。
二是由财务科结合我州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
三是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彩色打印机管理的通知》,安排专人管理涉密文件,严格涉密文件管理,严禁复印保密文件;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保密承诺书。
四是研究制定《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内部制度建设责任清单》,从规范交易中心内部管理的服务、监督两个层面,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流程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风险防控。
四、脱贫攻坚方面
(一)关于“履行部门挂包帮职能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6月1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可文炳带队到元阳县大坪乡,充分听取大坪乡党委政府对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计划的意见建议,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放在群众思想转变、增加群众收入、提升乡村人居环境等方面。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定期回访制度,6月1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可文炳带队到元阳县大坪乡靛塘村委会,看望了两位下派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并进行精准扶贫入户回访;7月3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海林带队到元阳县大坪乡靛塘村委会、白石寨村委会开展入户回访工作。
三是对元阳县大坪乡白石寨村委会桶装水和瓶装饮用纯净水项目进行了论证,将二道河山泉水带到红河州质量检测中心进行分析,明确该水源不适宜进行桶装水和瓶装饮用纯净水开发;5月25日,与建水鹏程特种鱼水产养殖公司进行对接,对养殖虹鳟鱼项目进行论证。
四是于6月2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可文炳带队到云南省道地中药饮片厂帮助推销元阳县大坪乡贫困户种植的板蓝根;4月25日,在元阳县大坪乡白石寨村委会组织开展了草果人工辅助授粉现场培训会,42人参加培训。
五是2017年,安排4.5万元用于补助白石寨村委会新上寨、新下寨、冉哈寨、冉汉寨、邬族寨、中寨、张家寨公共活动用房、公共活动场地、公共厕所、公共垃圾池建设;2018年,帮助白石寨村委会安装了太阳能路灯,帮助扶贫点完善基础设施,已经安排资金帮助两个村子建盖公房。
六是结合中央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大坪乡白石寨基层为民服务示范点建设,在白石寨村委会建设图书室等。
(二)关于“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将扶贫工作调整为党组书记、局长直接分管;6月26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海林以“加强学习,提升认识,全力助推精准扶贫工作”为题为全局干部职工上党课;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及时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传达省、州党委、政府对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干部职工对扶贫工作新形势的认识;5月4日,局党组召开第5次党组会议听取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措施和对策。
二是明确专人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资料收集工作:扶贫挂钩点由局党组成员范俄廷同志负责、局内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科长钟永华负责,要求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扶贫资金、工作队员管理,要求扶贫工作队员在驻村扶贫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使用扶贫资金开销个人支出,严格执行先审批后使用的规定,坚决杜绝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
五、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一)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年终总结和年初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相关知识学习纳入《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选题计划》;1月8日召开第一次党组会议研究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主要思路;4月2日,召开第四次党组会议组织学习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对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5月4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6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总结我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及下一步工作建议;6月21日,举行党组中心组2018年第五次理论学习,以“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意识形势工作”为主题,开展专题研究;6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引导正确对待舆情热点、社会焦点,辨别方向、认清是非。
二是充分利用州政务楼19块包括电视机、LED显示屏在内的显示设备,及时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州委、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宣传工作的形势和特点,采取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建立并认真办好“红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业务、学习、宣传、活动等方面信息,进一步对外宣传部门工作职责、职能、动态,上半年共发布信息39条,使其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服务红河州改革开放大局、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和正能量的阵地。
四是5月11日-22日,组织开展了以“重温马克思主义经典,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主题的党组中心组第4次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了马克思主义主要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在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五是通过部门微信公众号、红河政务服务工作动态、部门网站、部门内部场地设施设备积极主动做好部门对外宣传工作,配合红河电视台做好了《我州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两个专题的宣传报道,接受采访等工作。
(二)关于“落实‘四种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年初与州委签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5月17日重新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冯璐、何永莲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时时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了局班子成员联系知识分子制度,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教育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三)关于“不重视学习教育培训”的整改情况
将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知识列入《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7月11日,邀请州委党校李丽琴老师到我局开展意识形态专题讲座。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谈心谈话制度》,6月27日,第9次党组会议上,各科室负责人汇报了科室人员近期思想动态及研判情况。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1次分析研判,6月27日第9次党组会议对2018年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197066;邮政信箱:蒙自市振兴路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hhzzw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