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9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培训。2018年4月23日至5月18日,组织6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员参加了“红河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培训。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及时制定下发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通知》,各党总支和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等载体,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围绕形成“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制定下发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健全完善学习制度的通知》,从2018年6月开始,局机关确定并坚持每周星期一集中学习日制度,目前共组织了5次。四是充分利用单位办公区展板、LED显示屏等载体,常态化宣传中央、省、州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让广大干部职工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1至6月,利用办公区宣传栏制作宣传展板6块,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47条,并在局办公大楼楼顶新增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固定宣传标语。

  (二)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对待巡察工作态度消极”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成立了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和5个专项整改工作组,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议3次,对巡查工作特别是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再学习、再领会、再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州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三是召开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挖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四是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印发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五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参加各项“问卷调查”的参与度。2018年6月25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党的知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应知应会问卷调查,参与率和回收率均达到了100%。

  (三)关于“党组领导核心发挥作用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定并印发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明确了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单项非生产性支出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资金使用全部经集体讨论研究。同时,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提交局党组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修订并印发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党、政主要领导严守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严格执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三是加强相关财经法规的学习贯彻。加强收支管理,严格规范资金申报、审批、支付,研究制定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印发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财经法规学习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等相关文件印发局机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通过每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日组织专题学习财经法规文件精神2次,增强了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意识。四是厘清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研究决策范围。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和《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五是规范会议记录。2018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8次,每次党组会议均安排专人如实记录,会议记录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题、会议内容、讨论情况、意见发表、会议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等要素全面、规范,会议结束后及时让出席会议的党组班子成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选题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全年共列了12个选题学习计划,并按上级要求,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8次。二是认真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制定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集中学习都提前下发通知,明确学习主题、时间、内容和重点发言人,严格按照年初计划组织好每次的学习活动。1至6月,共举行了4次集中学习活动,其中5月20日邀请了州委党校副教授安梅进行专题学习辅导,4次学习活动共安排党组成员和科室长10人作重点发言,且发言材料会前均报经局党组书记审核并签字认可。

  (二)关于“党的建设虚化”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年内,机关党委与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党总支和11个直属党支部签定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和层层传递压力,将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位党员。二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18年4月,根据局机关支部党员较多,不利于开展各种组织活动的实际,将机关党支部分设为两个党支部。同时,将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的相关规定印发给每一个处级领导干部,各党支部在开展组织生活的前2个工作日,将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告知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提醒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今年以来,党组班子成员都能积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活动,并主动到党建工作联系点讲授党课。三是认真抓好党支部换届工作。对2017年蒙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支部补选委员不规范的问题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2018年以来,换届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各个环节做到规范有序、符合规定。四是认真抓好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制定并印发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制度》,6月29日对党务干部集中组织了培训。五是规范党组织活动各种会议记录。党支部活动记录统一用组织部门印发的会议记录本,做到开展组织生活活动有完整详实的文件、图片、记录和手机APP上传等资料,活动结束时参与人员签字留档,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台账,统一规范建档备查。

  (三)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有薄弱环节,存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组成员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的要求,2018年6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再次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干部任用相关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到会成员不足三分之二不研究干部问题的规定。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不负责、不担当”的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3月,组织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如何抓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二是在年初与局属单位层层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并印发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和《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三是今年6月份,7名党组成员集中深入分管部门和联系的重点项目单位开展了1次调查研究,发现并帮助基层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调研报告7篇。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制定并印发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同时,通过职工集中学习日等载体,将实施意见传达到全系统每一位干部职工。二是在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将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考核为“基本合格单位”。2018年5月21日,局党组成员廖建南、时鹏飞约谈了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5月22日,局党组对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三是制定了更具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量化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确保目标责任考核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围绕“用权、干事、选人”等工作,紧盯“关键少数”从严落实各项制度规矩,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筑牢筑严防线,年内共排查廉政风险点55个,制定防控措施76条。二是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系统内发生的案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努力实现以查促防、以案促建,努力实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的综合效应。

  四、脱贫攻坚方面

  (一)关于“帮扶干部落实挂包帮要求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分三批次组织了挂包干部职工对挂钩联系的元阳县小新街乡嘎妈村和上新城乡小土龙、瓦灰城村委会进行了回访,认真组织填写了《脱贫攻坚帮扶明白卡》,实现了双向认可。二是2018年4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工作,印发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18年“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方案》。三是将《红河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要点》印发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和挂包帮对象。四是要求干部职工一年至少对挂钩贫困户走访两次。2018年1月18日至19日,认真组织了159名干部职工进行走访,对贫困群众进行了慰问。

  (二)关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与被帮扶贫困村的干部、群众同调查、分析、研究致富、保富、防返贫工作极少”的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并印发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严明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纪律的规定》,明确了驻村工作队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以及违反规定的问责办法。目前,派出的39名驻村队员均能够遵守驻村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二是驻村工作队员作用发挥较好。小土龙村委会驻村队员与村组干部共同组织成立了婚丧喜事和环境卫生理事会;嘎妈村驻村队员配合乡村干部对建档立卡户进行了信息核对,特别是我局挂钩的260户贫困户进行了信息核查。三是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季度向挂钩单位和挂钩干部集中反馈一次工作情况,加深了帮扶干部与贫困户之间的了解和联系。

  五、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一)关于“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上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2期,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1次。二是制定下发了《中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意识形态日常工作。三是在6月1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四是与各局属单位签订了《2018年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意识形态工作(局属单位部门)责任书》,与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关科室)承诺书》。

  (二)关于“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力度不够、形式单一”的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5月20日邀请州委党校教授举办一期专题讲座,不断丰富理论学习和形式政策教育的载体。二是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学习氛围,认真组织开展“学树建创”活动。2018年4月,局机关“省级文明单位”的复核经州文明委向社会公示,已上报省文明委;2018年5月,向省交通运输厅推荐了2个先进集体和5个先进个人;2018年6月州直机关工委表彰了2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局机关党委表彰了6个基层党组织、1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8名优秀共产党员。三是2018年初建成了“党员活动室”,2018年5月建成了“职工之家”活动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733234;邮政信箱:红河州蒙自市兴盛路36号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人事科;电子邮箱:zjtjrsk23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