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委准确把握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着眼全局谋划巡察工作,采取“1234”工作措施,与时俱进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紧扣“1”条主线。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核心要义和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深入开展党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巡察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障十九大各项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服务“2”个中心。持续推进省委第四巡视组延伸巡视弥勒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执行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力争与州级同步巡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开展“3”轮巡察。对照任期巡察全覆盖要求和五年巡察工作规划,统筹安排3轮常规巡察,计划年内完成对4个乡镇,11家市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实现巡察乡镇全覆盖。
建立4项机制。建立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及协作机制,加强与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法机关、审计部门、信访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从人员抽调、情况通报、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方面强化沟通协作,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巡察质量考评制度。以提高巡察工作、巡察报告、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的质量为切入点,既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的评价,又对市委巡察组的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形成双向评价机制,努力提高巡察工作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巡察结果运用办法,实行巡察结果与部门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和干部评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督促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把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庞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