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专项巡察扶贫领域移交问题线索17件

  红河县对脱贫攻坚领域开展巡察监督,着力发现扶贫攻坚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巡察,先后向有关部门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件,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问题21个,限期整改问题18个。

  巡察工作中,将扶贫资金的安全使用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灵活运用查、访、谈等方式,深入发现扶贫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各巡察组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及责任清单,逐一对账销号,并做到及时准确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开展“回头看”,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治本效应。同时,要求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注重从制度层面查找原因,扎紧制度笼子,使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有效发挥巡察治本作用。

  为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负总责,巡察办负责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工作任务,成员单位协作配合,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客观反映情况、认真抓好整改等。构建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成员单位、被巡察单位协调配合的巡察响应机制,形成了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整体一盘棋的巡察监督格局。(瞿建周)